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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检察院】渝北区院:夜场培训进行时......
时间:2020-06-05  作者: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渝北区检察院召开
“案件比与案件质量的关系”专题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全面推进我院案件质量工作迈上新台阶,2020年5月13日晚6时30分,渝北区检察院召开“案件比与案件质量的关系”专题培训会,邀请重庆市检察院检察九部案件质量科科长、四级高级检察官程亿栩讲授,全体院领导和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程亿栩检察官首先详细阐释了“案件比”的概念,指出“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

接着,程亿栩检察官剖析了刑事案件、民行案件共计17项“件”的选取,梳理了案件数量、案件罪名、案件结构、其他等影响“案件比”的四大因素,归纳出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共计86项案件指标,重申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补充侦查工作文书样式及补充侦查提纲参照范例的通知》两个文件对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程序提出的新要求,并从文书拟制、文书格式、行文规则、处理流程等方面对补充侦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入微地讲解。
程亿栩检察官强调,“案件比”是全新的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检察环节办案质量与效率的直观反映,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更关系到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直观切身感受,要充分运用以“案件比”指标体系为代表的检察官考核和政策引导机制,倒逼检察官加强自身素能建设。

程亿栩检察官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部门规范取证;二是加强自行补充侦查,收集案件所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三是减少补充侦查次数,规范补充侦查提纲;四是加强内部案件质量评查,建立评查结果反馈和定期质效讲评制度,发挥监督导向作用。

会上,部分干警同程亿栩检察官就办案实务、案件文书制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检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实务性很强的工作,邀请院外专家现场授课,给予大家的是一场视听盛宴,为参会干警提供了思维碰撞的最佳平台。”渝北区检察院检察一部邓益素感觉收获很大、受益匪浅。
近来,渝北区检察院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会、案例评讲、出庭示范、读书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在全院干警中形成了主动学习、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