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三分院检察六部检察官一行赶到武隆区火炉镇,专程向刑事案件被害人刘某某一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6万元。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并经刘某某本人同意,三分院当场将救助金委托当地村委会代管,由村委会按其实际需求列支,确保救助金重点用于被害人刘某某家庭,特别是五个未成年子女的学习成长。同时,还给孩子们带去了台灯、书桌等急缺学习用品。在三分院与各方的协同努力下,基本解决了刘某某七口之家生活和孩子们的学习难题,实现了司法办案的“三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