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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售卖口罩诈骗案
时间:2020-03-16  作者: 涪陵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2月10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编造售卖口罩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松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廖某松(男,22岁,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对紧缺防护物品的需求,在某网站发布其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2月1日,被害人陈某某在重庆涪陵家中浏览该网站后添加廖某松为微信好友,廖某松自称进货渠道正规、售价公道,陈某某随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1.6万元用于购买2万只口罩。2月2日,陈某某见对方迟迟未发货,也无法取得联系,遂向涪陵区公安局报案。警方于2月4日在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廖某松家中将其抓获,廖某松对其编造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涪陵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2月10日,涪陵区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廖某松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涪陵区检察院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审查了全案证据,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听取了案情汇报并指导案件办理。当日,涪陵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廖某松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公安机关对廖某松涉嫌用同种方式诈骗其他多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