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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院:犯罪嫌疑人“变身”环保宣传者和践行者,为长江新添鱼苗10万尾
时间:2020-01-10  作者: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3日,“保护长江母亲河,渝北检察在行动”增殖放流活动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洛碛镇长江码头举行,来自渝北区政法机关、农业农村系统的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沿江群众和渔民代表等110余人参加了活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天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将见证价值6.75万元约10万尾鱼苗投放到长江母亲河中。下一步,我院将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做出新的检察贡献!”渝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戴萍表示。

活动中,渝北区检察院依法对重庆某建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告了不起诉决定。该公司因超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使用集体林业地范围占用土地,而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移送渝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渝北区检察院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活动中,全体参与人员一起向长江投放鱼苗10万余尾。此次鱼苗投放的鱼类包括胭脂鱼、岩原鲤、中华倒刺鲃、鲤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四大家鱼搭配部分珍稀鱼类,均为长江原生鱼,有利于长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鱼苗系利用环境资源类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缴纳的生态修复金从重庆市水产研究院购买而来,价值67500元。

“根据农业部要求,长江流域将进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本次活动的目的之一即是为此营造舆论氛围。”渝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飞表示。

对于此次投放鱼苗活动,渔民谭远国表示,自己在长江边捕鱼为生几十年,亲身体会到鱼类生存环境愈加恶劣,为渝北检察院增殖放流活动点赞。 “我肯定支持,双手欢迎,我们毕竟还有孙娃子,他以后哪里看得到这些鱼嘛,搞来搞去河里的鱼都绝种了。现在长江里原有的鱼很多都没得了,像胭脂鱼、花鱼、鳗鱼、甲鱼都没得了。”谭远国说。

渝北区检察院承担着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辖区内所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办理任务,仅2019年该院就受理了268件环保案件,依法对246名破坏环境的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渝北区检察院还积极争取渝北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增强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同时还与渝北区水利局共同签署了《协同推进全区河长制工作意见》,由院领导担任15条区级河流的河流检察长,切实发挥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的生态保护合力。渝北区检察院也积极参与生态环保综合治理,出台了《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办法》,实施生态修复制度,使破坏环境的犯罪嫌疑人“变身”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者和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