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大渡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许创业就原巴县跳灯公社占用林地案,向大渡口区跳蹬镇人民政府、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渡口区林场送达检察建议书。
该院副检察长杨燕秋、专委陈国璋及公益诉讼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跳蹬镇人民政府镇长杨闯、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周平、区林场场长周道勇等有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许创业介绍了原巴县跳灯公社占用林地案件情况,并进行了释法说理。他指出,发出检察建议,是为了助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是为了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是为了捍卫公共利益,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为大渡口区“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建设贡献力量。
区跳蹬镇人民政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场有关领导收下建议书后,都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书,认真研究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