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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院:检察长讲授法治课,对校园欺凌说“不”
时间:2019-11-05  作者: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31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黔江区石会中学法治副校长高松林,来到该校给在校学生讲授了一堂以“拒绝校园欺凌,学会保护自己”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课,该校1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 
    授课过程中,高松林首先为同学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角色分类以及常用手段,通过典型生动的案例,让同学们意识到什么样的行为是校园欺凌以及它所带来的危害后果;随后,高松林又就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关联罪名一一作出解释,并且就未成年人尤其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欺凌行为,因此可能面临的处罚进行重点讲解。
    随后的课堂上,高松林通过PPT展示、案例分析、教育经验等方式,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呼吁学生们要了解法律、敬畏法律,用法律守护童年,让童年更阳光、更健康。 
    高松林指出,检察机关一定会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依法对欺凌者予以处理。最后,高松林号召同学们,既不能做恶劣的欺凌者,也不能做沉默的被欺凌者,希望大家互助友爱,共同见证彼此的美好年华。
    “检察机关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倾注了很多精力,经常给我们学生上法治课,我相信这样春风化雨,法润人心,有问题的学生也不会走上欺凌者甚至是违法的道路。”座谈中,石会中学校长罗长青谈到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