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职责分工
时间:2022-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设机构职责分工

(一)业务部门

1、检察一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和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事检察工作;负责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相应案件的司法救助工作。

2、检察二部:负责贪污贿赂、渎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案件除外)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事检察工作;负责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负责两法衔接和相应案件的司法救助工作;设未检独任检察官,负责未成年人检察相关工作。

3、检察三部:负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的司法救助等工作。

4、检察四部:负责刑罚执行监督、监管活动监督、刑事措施执行监督等工作。

5、检察五部:负责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及相关工作。

6、检察六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人民监督工作以及控告申诉举报事项受理、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办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23-54211620)

以上各业务部门还负责相应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

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和基层检察室维持现状不变。即保留忠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忠县人民检察院第一中心检察室忠县人民检察院第二中心检察室机构不变。

(二)司法行政部门

1、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财务后勤、技术保障、警务保障等工作。(包括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关文件起草,编发信息、简报;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机要文电;检察技术、司法警察管理、后勤服务、计划财务装备、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等。)(联系电话:023-54235068)

2、政治部:负责政工党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检务督察、宣传教育等工作。(包括负责机关党建、队伍建设、工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宣传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检务督察、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工作

以上各部门职责范围以外的群团组织工作(包括工会、女检协、妇联、青年联合会、团委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群团组织后,具体明确相关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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