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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忠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内依法履行贪污贿赂、渎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和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两法衔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的司法救助工作,刑罚执行监督、监管活动监督、刑事措施执行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等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单位构成 

  我院现有政法编制数69人,实有67人,其中检察官26人,检察辅助人员22人,司法警察5人,司法行政人员11人,机关工勤3人。经过精简优化,内设机构8个,其中,业务部门6个,司法行政部门2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0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9.61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95.1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95.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09.6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02.94万元,教育支出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3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95.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3.1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9.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61万元,比去年增加9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61万元,比去年增加123.1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5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明过紧日子十条规定,财政压缩经费,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及长聘人员经费、业务装备费、大型培训费等重点工作。 

  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14.27万元,比去年增加20.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77万元,比去年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交办基层检察院案件数增加,十四五规划,成渝双城经济圈,调研接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比去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85.27万元,比去年增加9.1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伶红 联系方式:023-54237350

  附:忠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相关表册(表1至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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