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7-02-28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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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忠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内依法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刑法执行监督等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忠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法律政策研究室、监所检查科、公诉科、未成年刑事检查科、第一中心检察室、第二中心检察室、侦查监督检察科、职务犯罪侦查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科、民事行政检查科、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检查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7.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7.09万元,比2016年增加117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4.68万元,比2016年增加130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标准调整增加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2.41万元,比2016年减少12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案等支出需要。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4.10万元,比2016年减少1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8万元,比2016年减少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3万元,比2016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和车辆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2.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2.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