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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未”爱护航,85名涉案未成年人经帮教后考上大学
时间:2025-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25日,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9月开学前夕,一组数据温暖人心:湖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统计显示,85名涉案未成年人被检察机关帮教后顺利踏入大学校园,以崭新姿态拥抱社会。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仅是一份检察工作,更是一项系统工程和社会责任,需要社会和家庭的参与。”湖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介绍,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推出“检察 +社工+家庭”工作模式,不仅帮助85名孩子迈向大学校门,更通过各项机制,努力将740名错罪未成年人拉回了学校。

4月10日,“心尖上的检察·小雪姐姐法治宣讲团”黄冈分队红安小组走进红安县实验高中,为该校学生开展法治宣讲

拉一把,点亮少年的求学路

“检察官姐姐,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啦!”接到樊某的电话,黄石市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陈玲立刻与同事分享了这份喜悦。

樊某为何要给检察官陈玲打电话呢?

时间回到2023年,年仅16岁的樊某为逞一时义气,在好友与他人发生矛盾后,邀约多人持凶器与对方斗殴,致使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

该案发生后,办案检察官陈玲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樊某是当地某高中在读学生,且成绩优异,但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他个人法律意识欠缺。随着进一步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樊某在案件发生后有强烈的改正和继续求学意愿。检察官与樊某的老师和同学交流后,得知樊某在学校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鉴于此,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一年,并委托阳新县某社工服务中心对其进行帮教。

一年中,陈玲检察官多次与社工面谈,社工也积极提供樊某的思想汇报,并对其进行情绪疏导和普法教育,增强樊某的法治意识。

“樊某学习抓得更紧了,前一段时间在学校运动会上把脚扭伤了也不肯请假,他怕耽误课程。”今年5月,帮教社工给检察官陈玲打来电话,告知樊某的表现,并说:“你们这不仅是依法对孩子进行管理,更是挽救了一个孩子,改变了他的前程。”

今年6月,樊某参加高考。7月,当电脑分数查询栏上显示出580分的成绩时,樊某感慨万千:“当初自己犯了错,但检察机关给了我一个改正的机会。上大学之后,我一定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助一把,帮少年找到回家的航向

17岁的向某结交社会上的不良朋友,沉迷于网络游戏。为挣钱去网吧,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帮助他人,向杨某、姚某提供了10张电话卡,关联被诈骗资金18700余元,其中向某分得5000元。

案发次日,向某主动到恩施州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2024年11月,公安机关以向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宣恩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受理此案后,未检检察官刘菊萍对向某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经了解,向某的父母对其溺爱,平时管教约束不够严格,导致向某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而向某自身法治意识薄弱,长期沉迷于网络,结交不良朋友,最终滑向犯罪深渊。

“向某上高一的时候学习成绩非常好,就是后来沉迷网络之后,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成绩下滑了许多。”在向某的学校,班主任老师告诉检察官:“他只要有机会继续学习,考个普通大学没问题!”

考虑到向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全部退赃,且是未成年人犯罪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又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今年4月,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

但向某确实犯罪了,如何更好地矫正他呢?

“孩子是个好孩子,就是交友不慎,父母的管教不力,导致孩子走向歧途,我们要拉一把,把孩子拉回来。”针对向某的家庭情况,检察官刘菊萍决定对向某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为了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办案检察官还借助相关制度,邀请宣恩县具备家庭教育指导专业知识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观护员一同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

今年7月,向某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向某的父母第一时间向刘菊萍报告喜讯:“没有检察官的督促监护,孩子不可能考上大学。检察官帮的不仅是孩子,更是我们整个家庭。”

5月14日,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与樊城区妇联一同走进红光社区,为辖区部分家长带来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扶一把,为社区筑牢平安的基石

‌少年有梦,法不可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樊某和向某都是检察官帮教过的孩子,拉他们一把,不仅拉回了孩子的未来,更是给家庭带来了希望。而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对喻某、杨某通过“家庭+学校+社区”的精准帮教,更是为社区安定增添了保障。

2024年7月中旬的一天,高二放暑假的喻某和杨某被邹某邀约到某麻将馆打麻将。期间,杨某怀疑邹某等人“做笼子”,随即通过建立微信群与喻某等人预谋,以打麻将“做笼子”为由抢劫邹某,喻某和杨某抢走邹某少量现金。

今年3月,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及时启动“未成年人犯罪综合评估机制”,全面了解他们在校表现。大家反映喻某、杨某在校表现正常,在校行为规范符合校规校纪。随后检察官开展了社会调查和走访,二人的家长均表示愿意加强监护,同时,喻某、杨某也向检察官表示将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改邪归正。鉴于此,结合二人到案后积极到被害人家当面道歉、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的情况,检察机关对喻某、杨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一年。

给了喻某、杨某回归正常生活的机会后,检察官们还与社工联系,让社工对二人家长进行指导,如何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缓解其亲子矛盾。通过系列努力,喻某和杨某不仅回归了正常生活,更回到了各自的班级中。俩人积极备考,今年7月,喻某、杨某经努力考上了各自心仪的大学。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根据喻某、杨某的性格、问题根源制定个性化方案,帮教更有成效。”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喻某、杨某虽然是个案,但在未检工作中,‘统一化’帮教模式已被摒弃,而是精准把握需求,联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来帮教,以安定社区,温暖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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