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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网护苗| 让未成年人远离“看不见的拳头”,平台方应及时履行主体责任
时间:2024-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和知识,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许多不良信息和风险。
对此,该《条例》有何规定?如何实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对未成年人群体有显著影响的平台又提出了哪些要求呢?
在浙江省委网信办指导下,潮新闻推出系列普法漫画,带你了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的亮点。
真实案例——
据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13岁的佳佳(化名)因为和同学发生误会,被辱骂、污蔑“交往多名男友”的不实信息出现在多个微信公众号上并迅速传播。为了删除文章,佳佳被迫支付了2000元删帖费,最终变得厌学并患上抑郁症。
据警方调查,助推欺凌事件的是一家编造虚假信息以吸引流量、进而借机敲诈的公司。判决书显示,公司负责人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令人担忧的是,涉案成员均为00后,作案时刚刚成年。
编造负面新闻,丑化和攻击他人,并引来网友围观、起哄、谩骂,是网络欺凌发生的通常形式。据介绍,检察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除了在网络上进行侮辱谩骂、人身攻击外,有的不法分子还会不当公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或者披露未成年人隐私,以其他方式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法言法语——
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网络欺凌问题层出不穷,家长、学校、社会要共同对网络欺凌说不,预防大于治理。
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现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优化相关算法模型,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欺凌信息的识别监测。
青少年遇到网络欺凌如何应对?首先,要及时向家长或信任的人求助,把遭受网络欺凌的情况告诉父母或其他成年亲属,或者向任课老师、心理老师等寻求帮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也可以要求网络平台采取相关措施。
其次,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拨打求助热线、举报热线,比如检察机关12309平台就设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
从网络治理的角度来说,还要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多个层面的教育来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引导未成年人科学应对网络欺凌,防止侵害行为的进一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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