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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下,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力服务“六稳”、“六保”,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八项行动计划”,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云阳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一年来,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7326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6678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监督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132件次。

一、聚焦党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自觉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全力维护疫情期间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起诉以销售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名义实施诈骗犯罪33人。卜某通过虚假销售口罩方式诈骗100余万元,我院起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二万元。开展防疫专项监督,联合行政主管部门深入排查医疗机构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农贸市场非集中宰杀活禽等行为,及时督促整改规范。积极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全体干警职工轮流参加沪蓉高速路云阳出口24小时执勤、社区联防和乡镇疫情防控督查。

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保障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对情节轻微的涉企刑事案件微罪不诉111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9人,努力减少羁押和诉讼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办理的1件刑事案件被评为全市“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优秀案件、1件民事监督案件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清挂案积案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清理涉企刑事积案5件,为涉案企业卸下诉累“包袱”,让企业轻装上阵、发展生产。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批捕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犯罪3人,会同公安机关为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主动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战疫情、保复工、渡难关,定点联系企业45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困难。

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收官大决战,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责任,全面排查边缘户致贫、脱贫户返贫风险隐患,挤出工作经费支持扶贫产业发展,组织购买扶贫农产品28万余元坚持以“法律扶贫”助力精准脱贫,向9个刑事案件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2.45万元。建卡贫困户刘某某因案陷入生活困难,我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市人民检察院贺恒扬检察长亲自来我院主持公开听证,为其提供司法救助金5万元。该案被《检察日报》整版报道,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27名农民工通过诉讼追回欠薪61万余元。全力协助对口帮扶乡镇做好脱贫攻坚国家普查和国家脱贫攻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在车辆、人员、经费等保障上予以支持。

聚焦维护社会稳定深度参与平安云阳建设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58人、起诉631人,同比分别下降17%8.3%。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42人。依法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盗窃、诈骗等犯罪177人。积极维护公共安全,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151人。对造成非洲猪瘟疫情风险的王某某等8人,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提起公诉。突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组织赌博等犯罪,起诉66人。依法起诉了王某某等14人通过微信虚构国家扶贫款投资项目诈骗9千余人1000余万元的网络诈骗案、黄某等25人利用手机APP开设网络赌场抽头渔利16.47亿元的网络赌博案等大要案件。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受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已全部清结,起诉认定的事实、罪名、情节、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23人,起诉44人,配合扫除恶势力集团2个、团伙4个,改变涉恶定性43人,向县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4条,提出行业领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办理的上级检察机关抗诉、指令云阳异地再审的金某系列案,审查后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案件由原判认定的普通刑事犯罪改判为恶势力集团犯罪,金某由原判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

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起诉5件职务犯罪案件均获有罪判决。对曹某某贪污、受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串通投标案提起公诉,曹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办理的牟某某贪污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积极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摸排核查发现并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线索2条。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依法起诉21人、追捕追诉4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依法起诉31人,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3人。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个性化帮教,帮助19名涉罪未成年人平稳回归社会。推动建立“一站式”取证、询问救助中心,避免和减少因办案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带来“二次伤害”。严格落实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对全县招录新进的教职员工进行涉罪信息筛查,坚决将有前科劣迹的人员挡在校门外。选派检察官兼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推进“莎姐”法治宣讲活动,先后向100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撰写《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年度分析报告》,提出针对性的社会治理建议。

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680人,适用比例92%对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起诉89,有效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下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203人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推行司法办案公开听证工作,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召开公开听证14场,增加司法办案透明度。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朱某某信访长达十年的积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基层组织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共同做好了信访人息诉工作,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聚焦法律监督职责坚决捍卫司法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努力让司法正义不迟到、不缺席。全年无捕后存疑不诉、纠正不诉案件,无撤诉、判决无罪案件。加强侦查监督,对涉嫌犯罪的追捕14人、追诉15人,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3人、不起诉4人,监督立案1件、撤案29件,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0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并获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违规10件、社区矫正违法11件、监外执行脱漏管6未按规定返还财6件。办理的贺某申诉监督案,通过调查取证,完善证据链,依法督促办案机关返还非法扣押价值50余万元的财物。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坚持强化监督与化解矛盾并重,以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为重点,加强生效裁判监督,4件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并改判;对审查认为正确的生效裁判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终结审查7件,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刘某与胡某、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并再审改判,为受害方挽回经济损失14万余元。加大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力度,与县法院建立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机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29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机关未履行生效行政裁判的,发出检察建议5件,均获相关部门采纳。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发出检察建议41件,起诉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法院胜诉判决。扎实推进长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督促职能部门整治污水直排、生产废水直排、消落带非法种植农作物等15处,清理S102S202省道等主干道两侧堆放的建筑、生活垃圾200余吨。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拓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范围,立案调查非法行医、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5件。针对烈士墓保护标识缺乏、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修葺和保护职责,依法捍卫英烈尊严。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督促赔偿义务人补植林木5千余株,增殖放流鱼苗4万余尾,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近10万元。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试点开展公益诉讼立案公开听证,设立清水土家族乡公益诉讼示范点,聘请县生态环境局2名业务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选聘16名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开通“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着力营造人人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聚焦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举办专题学习班,开展宣讲4场次,组织专题学习320余人次,实现学习宣讲全覆盖。加强党建统筹规划,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制定“党建+”十个一工作清单,举办“党建+”系列特色支部活动8场次。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开展党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3次,院领导、支部书记讲党课、思政课11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工作28次,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履职尽责上。

持续推进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加强专业素能培训,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选派干警外出学习交流57人次,参加专业条线培训24期、业务竞赛4场次,3名干警被评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公诉业务标兵”、1名干警荣获中英文演讲二等奖。常态化开办《检察讲坛》,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班,邀请全市检察业务专家、“全国十佳公诉人”等现场授课。加强结对帮建,与大渡口检察院共建业务骨干交流机制,互派干警挂职锻炼。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方案》,全面规范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考评方案被作为样本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参考。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通报评查结果,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完善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机制,科学合理动态开展“三类人员”职级晋升工作。

全面抓实从严治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学案例、敲警钟,抓整改、见行动,不断强化干警纪律意识。深化检察业务监督,对认罪认罚、公益诉讼等业务工作开展专项督察12次,纪律作风督察10次,把纪律作风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各环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有关事项记录报告23条,让“三个规定”成为干警的“护身符”。强化日常监督,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开展招投标询价、重大开支内控审查27次,对新选任员额检察官、中层干部、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40余人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促进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聚焦司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自觉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逐一整改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专项工作,提请任免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4人,深入开展“面对面”联系、走访代表活动,举办‘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30余名市县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获得监督、赢得支持。积极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公开听证、公益诉讼“回头看”、刑事申诉信访积案化解等活动10余件次,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云阳检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及时公布办案信息791条、生效法律文书545份,接受各级媒体采访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71篇,推动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考验,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自觉守初心、担使命,坚持做到“战疫”、履职两不误,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5件案件获评全市优秀(典型)案例,11个集体、23名干警获县级以上表彰,单位连续7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方面的实招、硬招还不多二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深度还不够,通过办案促进行业规范化治理的能力仍需加强。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有待加强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有待提升,离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是对我们担当尽责的重大考验,县人民检察院将正视以上问题,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十四发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深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实施“双1001000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和万开云一体化,实现“五地一支撑”目标,奋力谱写云阳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篇章,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为地方重大战略实施提供司法保障。主动融入服务保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努力为重大决策落地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大“一江四河”及沿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力度,着力守护云阳“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扎实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精准发力,积极探索“检察+乡村振兴”的新路子。

(二)积极参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阳。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依法严厉惩处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加大对生产安全、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引导和促进行业规范化治理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量刑建议精准度。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做强“莎姐”社会治理品牌,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预防帮教工作。

(三)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深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着力健全刑事检察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运行更加合理、规范、高效。联合县公安、县法院开展积案、挂案清理,增强司法监督综合效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不断提升民事行政监督质效。聚焦公益领域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持续强化党建的统领作用,深入抓好队伍思想理论教育,着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不断提升新时代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和综合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持续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深化落实“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切实推动纪律作风持续向好。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严”字主基调贯穿教育整顿活动始终,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五)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踏上新征程,践行新使命。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努力为云阳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部分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见报告第2页第1行)。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是指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十项检察业务工作。

2.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见报告第2页第22行)。为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部署要求,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20206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制定“17条工作措施,主要包括:对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涉生产经营类犯罪,能不捕的依法不批捕、能不诉的依法不起诉;对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久诉不判案件深入开展集中清理,为企业卸下包袱;对因疫情引发的工伤认定、劳动保险、工资报酬、劳动关系解除等案件,积极引导双方协商解决争议。

3.“六清行动(见报告第4页第14行)。是指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4.“一站式取证、询问救助中心(见报告第5页第15行)。2020514日,我院联合县公安局在县人民医院设立一站式取证、询问救助中心,集询问、检查、心理咨询、救助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对涉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询问、取证,最大限度避免被害人反复、多次回忆被害细节和过程导致心理受到二次伤害

5.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见报告第6页第3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规定》,要求对群众来信件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6拓展公益诉讼外领域案件范围(见报告第7页第19行)。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工作部署,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在办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领域案件的基础上,积极在公共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权利保护等五个领域探索拓展,打造检察公益诉讼新格局。

7.“三类人员(见报告第9页第11行)。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要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依其职权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大类

8.“三个规定(见报告第9页第18行)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性文件,防止特定关系人干预司法活动,影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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