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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21  作者:  新闻来源:SRC-25710451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八项行动计划、抓住五个重点工作,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年来,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387人、移送审查起诉794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监督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32件次。

一、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3人。持续惩治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21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起诉105人,依法起诉了3万余人次参赌、涉案金额440余万元的冯久清等24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坚决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110人,提前介入“6·22”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对犯罪嫌疑人彭贞清依法从快批准逮捕,彭贞清被判处死刑。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诈骗5000余万元的赵崇淋等77人、诈骗1400余万元的盛晓峰等47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依法提起公诉。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组建黑恶犯罪专业办案团队,集中力量从快从严办好涉黑恶犯罪案件。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对涉黑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捕黑恶犯罪23人,起诉24人,配合扫除恶势力集团1个、团伙5个,移送保护伞线索10条,长期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向波、宁造明等涉恶人员均受到严惩。办理了上级指令管辖的金海等21人涉恶案件,依法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改变涉恶定性43人。落实综合治理责任,针对涉恶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短板、盲区,提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彻落实市委县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实施意见》《重大事件处置预案》,落实依法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办法,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坚决防范金融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严厉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3件。提前介入、依法办理了“1·30”“2·24”危害公共安全、“7·11”寻衅滋事等重大敏感案件。

二、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践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使命,全面落实“1号河长令,扎实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污水直排乱排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江碧水。在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立案39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78%,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推动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湿地40余亩,整治污染直排口30余处,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建筑垃圾等800余吨。对巡河发现的盘石中学外侧污水直排问题,通过送达检察建议、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完善管网设施,推动类似问题有效解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农贸市场、冻库、水厂等重点区域执法检查10次,立案办理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

持续深度参与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职尽责,合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依法维护农民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等涉农群体合法权益,支持提起民事诉讼34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6人,为困难群众追讨欠薪25万元。加强对渠马镇对口帮扶工作,制定产业帮扶方案,从人员、资金等方面多措并举支持扶贫产业发展。

做实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加强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积极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6人,对陈鹏合同诈骗1600余万元案提起公诉。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惩串通投标、销售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对方进城销售伪劣产品案提起公诉,方进城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万元。审慎对待民营企业犯罪案件,最大限度避免因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一家公司及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门服务、主动送法机制,定点联系民营企业18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全面实行捕诉一体,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监督撤案10件,排除非法证据3。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捕、追诉13人,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119人、不起诉720人,对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28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12人次,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3人。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管理规定的13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提请裁定收监执行。监督执行机关依法对13名符合条件罪犯予以特赦,确保特赦罪犯不错一个、不漏一个。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督促抓捕、收监执行一名脱逃10年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以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重点,强化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万元。办理的重庆中韵果业有限公司申请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经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获法院再审改判,为民营企业及股东挽回经济损失970万元。强化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8。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4万余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社会管理作用,对8件裁判正确的民事申诉案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在工作制度、管理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依法开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摸排司法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线索6条,初查上级检察机关指令线索3条,发出检察建议2份,2名责任人受到处理。严格落实市监委、市高法、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与县监委建立案件会商、提前介入机制,指定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逮捕55人,起诉44人,依法起诉了高阳镇水利水保站站长徐光明等3人贪污220余万元窝案。

四、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401625人,适用案件比例80.7%,提出量刑建议566份,量刑采纳率94.1%,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6.7%。坚持把释法说理作为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方式,努力促进矛盾化解,增加司法温度,减少社会戾气。

主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制定《落实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工作方案》,推动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打造枫桥经验检察治理新品牌。加强两所一庭法律监督,开展巡回检察70余次,把法律监督延伸到基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3人次,受理控告、举报、申诉67件,全面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两个“100%”。推进信访申诉积案化解,对一起持续2年的刑事申诉案件,检察长亲自接访,包案化解,释法说理,帮助申诉人解开 法结心结,促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既维护司法权威,又依法保障了申诉人合法权益。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关爱。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帮教工作,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17联合教委帮教矫正3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3均回归校园、考上大学。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综合保护,积极开展心理疏导14次,提供司法救助资金7万元。落实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通过教职员工入职涉罪信息查询系统,完成新招录教职员工的涉罪信息查询工作。强化检校合作,6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结合办案,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莎姐送法进校园活动,发放莎姐漫画书等宣传资料1万余册,莎姐法制宣讲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五个具体目标,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坚持在集中自学、研讨的基础上,做到学进去、讲出来,党组书记带头走上讲台作专题党课辅导,院领导和支部书记集中讲党课、思政课18场,着力提升党员干警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推动主题教育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党建+”系列活动,紧密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践,紧盯突出问题,院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撰写调研报告8篇,有效解决案件质量、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注重检视问题与开展“8+1+2”专项整治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逐项整改,主题教育测评效果为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案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办理案件407件,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健全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评查各类案件181件,及时通报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全年未出现无罪、撤回起诉和捕后绝对不诉等案件质量问题。健全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补充选任员额检察官6名,择优选升检察官等级4人。推进聘用制书记员改革,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实战、实用、实效,常态化开展业务竞赛、精品法律文书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定期举办检察讲坛,选派干警参加业务培训107人次,全面提升干警专业素能,14名干警进入全市检察人才库。着力提高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能力,10余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法学期刊发表或获奖,承担的市人民检察院逮捕诉讼化改革研究课题顺利结项,单位荣获“2019年度全市检察研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健全队伍管理机制,科学调配岗位,做到人岗相适,全面释放队伍活力。探索的司法警察派警管理机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加强智慧检务运用能力建设,深度运用远程提讯、语音识别、移动检务等系统,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效率。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持续深化检务督察,加强对司法责任制、脱贫攻坚、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专项监督,定期检查财经纪律、办案纪律等执行情况,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12场次,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执行三个规定,严防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整改效果获上级充分肯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自觉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答好人民考卷。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配合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司法责任制改革等专项工作。开展面对面联系人大代表活动,诚恳听取监督意见。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守护绿水青山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活动,零距离接受监督,听取代表意见。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官巡河等检察监督活动。与县工商联建立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程序性信息、公开生效法律文书。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8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积极策划检察宣传活动,编发云阳检察官方微信、微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送《检察日报》《法律监督》等法律刊物,及时向社会各界介绍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新进步,5个集体、19名干警获县级以上表彰,单位连续第6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检察队伍综合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持续上升,创历史新高,2019年分别达到97.92分和97.97分,比2018年上升1.40分和1.67分。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的支持和配合,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不充分,离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有差距;公益诉讼检察宣传面不广,办案结构不合理;检察业务领军人才匮乏,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建设有待提高。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检察产品供给提出的新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紧紧抓住五个重点工作,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积极融入渝东北库区城镇群,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高质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落实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的检察工作任务,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全县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步提高适用比例,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和戾气。做实莎姐检察社会治理品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帮教。

二是为全县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环境。围绕我县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服务保障三个作用发挥,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整体高位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坚决打击重大刑事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持续推进深挖整治,着力推动长效常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深入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扎实做好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对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方式促进社会治理。

三是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惩两抢一盗、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民生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严厉惩治食品药品、教育、农业等领域刑事犯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性。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通过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确保司法公正。开展虚假诉讼、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加强裁判结果监督,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高检察建议精准度,切实通过诉前程序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警的终身课题,切实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自觉性、坚定性。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专业素能培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着力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打造放心型检察队伍。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六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和改进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初心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在检察工作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部分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见报告第2页第2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将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新布局,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其中,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是最高检按照业务划分设置了十个厅,分别对应负责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执行检察、未成年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报告第6页第17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第17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正式确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7页第11行)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性侵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见报告第7页第16行)20197月,市检察院和市教委会签《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全市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拟录用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教职员工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必须查询。对查询存在性侵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录用;存在其他故意犯罪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录用;涉嫌犯罪正在刑事诉讼中的,暂缓招录。

教职员工入职涉罪信息查询系统(见报告第7页第17行)为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20199月市检察院开发并上线了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面向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等提供免费查询,可以查询20134月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信息。

 三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13页第1行)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向国家相关金融单位发送的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对当前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具体举措该检察建议编号为三号,故称为三号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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