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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2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动平安建设促和谐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深化平安建设,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社会环境。依法批准逮捕220件304人,不批准逮捕42件68人,提起公诉457件616人,不起诉62件68人。参与“渝安2号”等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20件23人,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8件148人,“黄赌毒”犯罪51件54人,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8件75人。我院对一起群众反映强烈、受害者多达700余人的电信团伙诈骗案提前介入,依法批准逮捕27人,提起公诉32人。
着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市委“七个坚决防止”和市人民检察院“五个决不能”要求,制定《涉检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开展大排查、大下访,实行领导包案,坚持“日见面、周报告”制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实现到市进京非访“零目标”。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5人,受理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线索106件,提供法律咨询450余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充分利用派出检察室区位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依托“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开展“守护花季”、“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2场次,发放“口袋书”、“莎姐漫画”等宣传资料4000余册,受教育学生达5000余人。
二、主动融入全县大局,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妨害税收征管类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提起公诉13件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批捕、起诉群众普遍关心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3件3人。防范化解市场经济风险,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11件84人,破坏金融秩序犯罪1件1人,金融诈骗犯罪1件2人。
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修订完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明确平等保护原则,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25条保障措施,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深入开展“检企共建”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主动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开辟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依法批捕、起诉涉企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犯罪3件3人,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0余万元。如对孙某某合同诈骗我县民营企业主易某某一案,我院立案监督并依法提前介入,成功帮助受骗企业追回200万元。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召开扶贫专题研究会、工作联系会、政策培训会。选派得力干部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深入研究致贫原因、帮扶措施,从办公经费中挤出10万元资金,解决扶贫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全面完成帮扶任务,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运用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制定《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三、坚持惩防并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落实反腐败斗争新要求。坚决支持和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23人,较去年同期上升64%,其中副处级以上要案4件4人,300万以上大案2件2人。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立案侦查村干部贪污案件3件10人,依法查办了双龙镇某村村干部贪污窝案;针对工程领域腐败突出问题,查处凤鸣镇、云阳镇系列贪污受贿案件5件5人,原江口镇党委书记刘某某贪污受贿356万余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针对城市建设规划领域腐败犯罪,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件6人,依法查办了原规划局局长彭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巨额经济损失一案。
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实效。结合办案,向县规划、林业、县人民医院等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份,撰写预防调查报告3篇。与县邮政局联合开展邮路预防专项活动。深入郑万高铁云阳段与中铁、中建等施工单位开展专项预防,共创共建“陈超英廉洁示范岗”。常态化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46次,受教育人数达3800余人次。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接受企业申请查询2000余人次,过滤出有犯罪记录企业3家,有效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
四、强化诉讼监督效力,坚决捍卫司法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3人、不起诉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5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追捕3人、追诉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法院改判2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完善驻所检察约谈制度,开展在押人员谈话200余人次,监督纠正违法违规案件14件,监督办理了我县首例破坏监管秩序犯罪1件1人。对33名在押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1人。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监督收监执行13人。开展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深入34个乡镇(街道)、72个村(社)、22个公安派出所,对88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执行情况进行检察,与政法各部门联合制定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切实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71件,支持起诉160件,为村民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如我院通过支持起诉栖霞镇110名农户与牧牛源实业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成功化解了信访矛盾。与司法局、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联席机制,接待涉案信访及法律咨询700余人次。
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检察权运行效率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成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制定《检察官岗位职责说明书》《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员额检察官22个岗位职责、83项权利、15条意见,初步形成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权力责任体系。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完成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配套改革。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级确认、转换、晋升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有序开展。
稳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请县委、人大下发、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动召开全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与县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意见》。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立案调查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行政机关整改回复2件。如我院办理的七曜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一案,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保护了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
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同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就改革试点工作达成共识,形成纪要。试点工作以来,我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213件252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实现了简案快办、重案精办,提升了司法公信和效率。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庭审实质化改革为核心,以强化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和律师辩护为重点,坚持程序公正、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原则,确保案件经得起庭审和法律检验。如丁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由于侦查机关提取血液程序不合法,排除了乙醇酒精含量鉴定意见。
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模式。依法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检察监督,提请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协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全县24个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检查,纠正侦查不规范行为11项,引导侦查7件,督促办理案件40余件。4月19日,全市检察系统在我县召开了工作经验交流会。
积极开展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造试点工作。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逮捕的司法化诉讼化审查程序规则暨批捕程序的流程规则”课题研究试点院,与县公安局、司法局分别会签了《关于审查逮捕案件听证程序的协作办法(试行)》《关于审查逮捕案件听证程序法律援助协作办法(试行)》,制定了《关于逮捕案件听证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逮捕流程规则操作办法(试行)》等操作流程。适用听证程序审查逮捕案件40件50人,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借鉴的操作流程。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坚持将“智慧检务”建设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的“新引擎”。改建规范化听证室2个、远程视频庭审室1个,并与看守所、法院远程视频联网,运用远程视频听证、庭审、接访和语音录入,实现了远程提讯、出庭、证据展示、法律文书送达等功能,提高了办案效率。
六、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检察队伍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清除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忠诚担当”、“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专题教育活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检察工作的实干家。扎实开展“党建+”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为重点,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学习讨论、主题演讲、微党课、党的知识竞赛等活动20余场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0余次,党组织阵地建设不断巩固,党员先进性不断体现,以党建带队建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干警职工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纪律保障作用。狠抓教育整顿,编印《检察人员纪律手册》、“禁令提醒”,开展“四查四整兴三风”教育整顿活动,约谈提醒,防微杜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巡查督察,每周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队对纪律作风定期巡查,落实常态监督。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等20余项管理制度,规范机关管理。严肃查处问责,重点约谈8人,执纪通报8人,处分违纪1人。
提高队伍专业素能。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制定《2017-2021五年人才分类培养计划》,统筹检察官、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管理,建立完善干警个人职业培训档案。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注重实战、讲求实效、突出实用,举办“检察官讲坛”12期,组织开展“示范庭”活动12次,疑难案件研讨15次,法庭辩论、审讯突破等技巧训练10次。针对青年干警办案经验不足等现状,推行“以老带新”和“一帮一”结对培养机制,搭建岗位帮带、梯次培养平台,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12名干警进入全市检察人才库,干警执法素能得到全面提升。
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2016年以来办结案件进行查摆剖析,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纠正。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抽查反贪、侦监、公诉等业务条线案件262件,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将执法情况记入个人司法档案。认真开展跟庭评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官参与评查公诉人出庭履职10次,促进公诉水平提升。
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检察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认真整改。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撰写检察宣传83篇,编发“云阳检察”官方微信123条、微博439条,及时向社会各界介绍检察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公开法律文书388份。向人大代表赠送《检察日报》《云阳检察》,让代表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院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管理机制不断创新、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检察特色品牌创建初显成效的一年。我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造试点、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机制创新等多项工作得到上级院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服务发展理念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差距,创新法律监督的方法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推动法治云阳建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完善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着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县委确定的脱贫摘帽决胜年、全面小康关键年、改革开放成效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追求,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途径,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围绕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生态经济示范县、脱贫攻坚行动、平安云阳建设,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云阳大地上。2018年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学懂、弄通、做实”目标,把党的十九精神作为检察工作的总遵循、总指引,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保障民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云阳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贡献检察力量。
(二)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进一步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各项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精准脱贫攻坚等服务大局工作,保持对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黑拐抢”、“黄赌毒”、“盗扒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保、扶贫、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完善检察官员额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不放任,推动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四)着力打造检察特色品牌。认真落实市人民检察院“双基”工程建设要求,着力打造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检察监督、审查逮捕诉讼化综合改革、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智慧检务建设等特色工作,积极创建检察文化示范院,努力打造库区“检察名片”。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清除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动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推动执纪监督常态化。坚持实施文化育检工程,提升检察文化内涵,切实增强检察事业发展内生动力。
(六)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认真履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落实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制度,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推进监督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生态经济示范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相关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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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名词解释
 
1.七个坚决防止:重庆市委为维护全市安全稳定而提出的“七个坚决防止”目标,即要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到市进京上访事件、坚决防止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坚决防止重大舆情炒作事件。
2.五个决不能: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为贯彻落实市委“七个坚决防止”的目标要求,努力把案件办准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提出的“五个决不能”。即决不能因办案不当造成冤假错案、决不能因为办案不当出现惊天动地的事情、决不能因为办案不当引发媒体炒作、决不能因为办案不当引发恶性、极端事件、决不能因为办案不当引发群访、集访、闹访事件。
3. 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莎姐”原是大渡口区检察院所有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检察官的代称。2012年8月20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统一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具有重庆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实现“保护、帮教、预防”三大功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陈超英廉洁示范岗”:陈超英原是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1年6月13日陈超英在慰问职工家属返程途中发生车祸,不幸因公殉职,时年53岁。她在企业工会24年里,始终忠诚敬业、公而忘私、执纪严明、关爱群众,把职工当亲人,与职工共命运,她一生的模范事迹被中建职工群众称之为超英精神,为此,中建围绕陈超英精神制定了争创“陈超英廉洁示范岗”的文化建设方案。
5.司法责任制: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建立区县(自治县)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制度为保障的体制改革。
6.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时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如果行政机关逾期不予整改或者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检察机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授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试点,重庆被确定为试点地区。
8.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事关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是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旨在改革完善刑事诉讼制度,以庭审实质化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
9.智慧检务”: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集“信息感知、网络传输、知识服务、检务应用、运行管理”五位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10.“四查四整兴三风”教育整顿活动:我院针对过去干警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的纪律专项整顿教育活动,活动为期1年,分学习教育、对照检查、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通过查工作,整顿执法不规范问题;查纪律,整顿松弛散漫问题;查廉洁,整顿以权谋私问题;查作风,整顿特权思想问题,在全院大兴团结之风、廉洁之风、实干之风。
11.“双基”工程: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以“八化”建设为方向、打造现代新型基层院的规划目标,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创建标兵院特色院打造“双基”工程的指导意见》,充分运用标兵院、特色院、检察文化示范院三个载体,从业务、队伍、管理和保障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9大类72项具体创建指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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