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八项行动计划”,突出“五大重点”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制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法院的协作配合,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全年,依法批捕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9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如,我院依法起诉了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但某某涉恶犯罪集团成员7人。
(二)坚决惩治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依法严惩危害不特定多数人安全的犯罪行为,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86件87人。围绕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决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类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47件87人,起诉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28件235人。严惩利用电信网络诈骗老百姓“血汗钱”“养老钱”的犯罪,起诉11件97人。如,我院依法起诉了邱某某等30人利用“代加工钻石画”诈骗500余人、涉案金额130万余元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
(三)运用“枫桥经验”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9人次,受理控告、申诉案件91件,均得到妥善办理。充分发挥派出检察室“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参与基层矛盾调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两所一庭”法律监督,全年开展巡回检察56次,把法律监督延伸到基层。注重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活动,建立检察长、副检察长兼职“法治副校长”机制,以案说法22场次。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资金5万元。
二、立足全县发展大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深度参与脱贫攻坚。严格落实帮扶责任,选派2名得力干部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按照“一对一”结对帮扶要求,党组班子带领全院70余名干警用实际行动倾情帮扶。深入研究帮扶村致贫原因,细化帮扶措施,从办公经费中挤出20万元资金,解决帮扶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抽调12名干警深度参与脱贫摘帽百日攻坚行动,对口帮扶的渠马镇大梁村、促进村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验收,我院被县委荣记“集体三等功”,2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
(二)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要求,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措施12条,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新型检企关系,健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机制,院领导直接联系民营企业18家,为企业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坚决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3件3人。慎重处理民营企业涉税刑事案件,对客观上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情节轻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张某等4人,依法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三)扎实抓好涉农、民生领域检察工作。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出台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13条意见”,明确28条责任措施。严惩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侵害81名农村留守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家电以旧换新”系列诈骗案,金某某等8人贪污国家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土地复垦补偿资金等案件。坚决打击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17件18人。
三、践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一)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认真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7人,督促有关部门清理生活垃圾600余方、恢复被破坏的耕地3.17亩、整治石材加工厂非法排污2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江口中心集镇6家屠宰商户向长江支流直排污水,经我院立案调查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县环保局、江口镇政府及时予以了整改。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养”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责令违法行为人补植树木2515株,参与县农业、环保等部门共同投放鱼苗82万尾。
(二)着力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针对“长生疫苗”事件暴露的问题,开展疫苗安全行政执法专项检察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对疫苗、药品等严格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健康。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强对饮用水源、网络餐饮、校园周边食品的安全监督,向县工商、食药监、双土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4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线索3件4人,起诉2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三)开展侵占国有资产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监督职责,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坚持以建设用地为重点,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国土房管局启动法律程序追缴3757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注重从刑事案件中摸排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线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7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收国有资产149万元。如,我院对刘某某伪造移民用地指标一案,依法向县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四、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捍卫司法公平正义
(一)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侦查机关未立案、未提请批准逮捕、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监督立案2件,追捕6人、追诉漏罪3条、漏犯4人。严守法律底线,对没有犯罪事实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19人、不诉5人,排除非法证据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份。如,我院审查发现熊某盗窃案系熊某为帮助他人检举立功而编造的盗窃事实,依法作出绝对不起诉,避免了冤假错案发生。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抗诉3件,如宋某某强奸幼女案,经我院提请抗诉后,宋某某被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
(二)加强刑罚执行检察监督。认真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24名在押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0人,办理刑事执行违规违法案件13件。针对社区矫正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6件,监督收监执行9件9人,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0件。深化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专项检察,对24个派出所开展“回头看”检察,纠正违法违规案件4件4人。深入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监督刑罚中断执行六年之久的罪犯黄某投监服刑,督促脱逃近五年的罪犯易某主动投案服刑,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三)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强化民事审判结果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件,依法办理了胡某某申请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经提请抗诉后获法院再审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9.8万元。强化执行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向法院发出监督检察建议18件。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劳动合同纠纷、追讨欠薪等案件,支持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70件,为当事人追讨欠薪30万余元。
(四)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建立专业办案团队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完善检监衔接机制,注重提前介入,引导证据收集,确保监委移送案件诉讼顺畅。全年,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3件18人,审查起诉9件12人,法院判决4人。如,我院依法审查起诉了原教委副主任吴某受贿案。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
(一)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办理”的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实行捕诉一体,整合司法资源,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内设部门8个、派出检察室1个。优化人员配置,在保障批捕、起诉等核心业务的基础上,重点配齐配强了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业务条线人员,着力破解 “三个不平衡”问题。实行人员分类管理,逐步形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协同履职的司法运行模式。
(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档案管理、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引导检察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机制,院领导办理案件220件,占全年受案总数的23.86%。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监管,实行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评查办结案件357件,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三)健全法律监督机制。持续开展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造试点工作,适用听证程序审查逮捕案件51件51人,增强审查逮捕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全面贯彻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65件375人,提出量刑建议265件,法院全面采纳191件。建立完善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的执业权利,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34人次,提供复印电子卷宗352册。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一)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第四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党组学习3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全院干警大会集体学习28次,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专题教育和“新时代红岩讲习所”讲习活动8次。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坚决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主题警示教育14次,上廉政党课8次。自觉接受市院党组巡察,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集中开展财务后勤管理、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顿活动8个,重点约谈干警15人次。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实施办法》《内部控制操作规范》等管理规定10余项,全面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三)着力提升司法办案素能。选派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66人次,举办“检察讲坛”13期,组织开展“示范庭”活动8次,疑难案件研讨20余次,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建立专业团队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开展理论实务研究一体化运行机制,组建职务犯罪、电信诈骗等刑事检察专业办案组2个,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余件,撰写检察实务调研27篇,2篇调研获省级以上奖励。
(四)扎实推动“双基”工程建设。积极创建“检察文化示范院建设”,建成检察文化陈列展览室、荣誉室、图书阅览室,拍摄院歌MV《江上风清》、公益诉讼宣传片《大山的诉说》,营造检察文化氛围,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和职业荣誉感。推动智慧检务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利用远程视频出庭支持公诉案件23件、远程视频听证案件10件、技术性证据审查35件,提高司法办案科技质效。司法行政、警务保障、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
七、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自觉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定期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认真整改。走访市县人大代表96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走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检察开放日活动14次。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策划检察宣传活动53个,编发“云阳检察”官方微信75条、微博635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3条、生效法律文书387份,及时向社会各界介绍检察工作情况,全方位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顺利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帮扶的渠马镇大梁村、促进村高质量通过国家验收,单位连续第5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参演的《实战情景模拟演练教学科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最满意的教学示范科目”,10名干警荣获上级记功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尚未全面树立,队伍的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业务工作存在“重刑轻民”问题,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三类人员”职业保障等制度还有待健全。这些问题,我们将着力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好“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八项行动计划”,突出“五大重点”,推动构建“1+5”法律监督新格局,形成“一点两面”新态势,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更有力度,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更有作为,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更有担当,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更有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检察工作。深刻领会和系统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检察工作做到学思结合、学用结合、学做结合。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法治反对人治、既讲法治又讲德治、领导干部要讲政德、多积尺寸之功的重要指示,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
(二)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当前经济形势,把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运用法律监督职能和法治手段,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范风险工作特别是促进稳金融、稳就业、稳投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认真办好涉民营企业产权申诉案件,坚决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干扰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的犯罪。坚决服务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充分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助推基层社会有效治理。
(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9督导组的反馈督导意见落实,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在瞄准重点、依法严惩上再发力,着力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案件。完善深挖彻查机制,深化“破网打伞”、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撕破“关系网”,铲除“保护伞”。
(四)持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共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运用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监督。
(五)加强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专题教育和“新时代红岩讲习所”专题讲习活动,增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捕诉一体”为导向,加强专业团队建设,注重干警实战性实训式实用型教育培训,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自觉接受政治巡察,注重巡察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六)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加强与代表的联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持续深化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制度,推动监督常态化,确保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拥抱新时代,强化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奋力谱写云阳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名词解释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2. “‘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活动是重庆市人民检察为扩大法治覆盖面,立足检察职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百个社区、进百个乡镇、进百所学校、进百个企业”的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3.“长生疫苗”事件是指国家药监局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的记录造假等行为发布通知后,引发的系列药品质量问题、腐败和追责等问题。
4.“三个不平衡”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是指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刑事检察中公诉部门的工作与侦查监督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工作不平衡,高检院、省级检察院的领导指导能力与市、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实际需求不适应,也是一种不平衡。
5.“以案四说”就是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
6.“1+5”法律监督新格局就是聚焦以公诉权为核心的主责,以司法权运行监督、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监督的监督主业。
7.形成“一点两面”新态势:“一点”就是培育公益诉讼、未检等新的职能增长点,“两面”就是巩固侦监、公诉、执检、民行等法律监督基本面,扩大服务大局、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司法救助等法律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