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我院与县林长办联合签署《关于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意见》,并为“云阳县生态修复公益林”揭牌。市人大代表、 公益保护志愿者、公益诉讼观察员等十余人受邀参加活动。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后, 我院将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调查协作、技术支持等方面和县林长办公室展开合作。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卫东表示,协作机制的签订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县林长办公室、林长制责任单位的协作配合,能够更好的服务保障云阳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