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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检察院正式成立莎姐“溪检·小桔灯”
时间:2024-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8日,巫溪县检察院举行莎姐“溪检·小桔灯”护航未成年人项目启动仪式,成立莎姐“溪检·小桔灯”工作室和青年法治宣传团,与县教委等7家成员单位挂牌设立莎姐“溪检·小桔灯”工作站,共同会签《关于联合建立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相关工作人员,县教委、民政、卫健委、关工委、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座谈会

会议指出,莎姐“溪检·小桔灯”是依托莎姐品牌,因地制宜,探索出符合本地的一项“检护民生”的务实举措,由巫溪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室、青年法治宣传团及挂牌工作站组成,以微信公众号莎姐“溪检·小桔灯”护未平台为载体,提供“普法预约、申请监督、综合救助”等检察产品,真正打通了检民、检政连接“最后一公里”。旨在加强检察机关“上下联动”、辖区各单位协作保护、本院各部门紧密配合,深入挖掘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线索,强化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推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从而建立“办案+救助+预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格局。

会议指出,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长远、意义重大。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辩证考量未成年人犯罪的普遍性和个案的特殊性,努力做到法理情的统一。要坚持精准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加强检校衔接、检校共建,推动专门矫治教育与刑事办案配套衔接,邀请专业司法社区参与,结合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性格特征、悔罪态度,紧紧围绕心理创伤、行为偏差等致罪原因开展精准帮教。要坚持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检察机关案例资源优势,结合典型案例,组织莎姐“溪检·小桔灯”青年法治宣讲团常态化进校园、进乡村,把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转变成未成年人心中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坚持部门协作,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带头落实《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协作机制》,切实发挥工作站的作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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