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委室负责人,县第十八届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县看守所、文峰镇司法所相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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