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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4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阮能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以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两个确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不断提高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 凑数”的工作要求,办理涉恶案件7件114人,其中批准逮捕9件42人,追诉漏犯3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团伙5个,移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1件,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7份。依法对重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颜某某等22人涉嫌诈骗8万余人2300余万元,敲诈勒索4000余人110余万元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元,建议对涉案人员判处罚金共计4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常抓机制,切实守护人民安宁。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联合县相关部门发布《关于依法处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严格落实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指派精干力量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对涉嫌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犯罪的1人提起公诉。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线,联合县教委等部门开展复学复课校园安全大排查。积极组织全院干警下沉社区,参与防疫宣传、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志愿服务210余人次,以身作则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感染“零”发生。

  倾力护航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始终坚持把“法治扶贫”作为重要抓手,依法办理涉贫困户刑事犯罪案件28件54人,起诉贪污、骗取扶贫资金职务犯罪4件4人。办理公安部督办的程某某等103人虚构“金种子”扶贫项目特大诈骗案,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受害群众23万余人。先后选派9名干警担任驻村队员、第一书记和驻镇督战队员,组织干警全员参与结对帮扶98户贫困户。累计帮扶朝阳镇脱贫791户2853人,自筹资金81万元、协调配套资金3500余万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连续三年获评“好”等次。新选派2名干警投入一线,接续奋战乡村振兴。

  全力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办理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20件,不起诉18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件6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起诉28件45人。重点办理了徐某某等29人涉嫌虚开巨额普通发票案,累计虚开发票6847份,价税合计金额3.26亿元,为国家追回税款230余万元,该案作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批典型案例发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6件,依法对9起11人涉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作微罪不诉,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检察力量护航平安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89件669人,起诉982件1624人,其中批准逮捕“八类”恶性犯罪80件94人,提起公诉66件77人,1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起诉的严重暴力犯罪刑事案件占比从2017年的8.16%下降至2021年的3.68%,社会治安显著改善。坚决打击诈骗、盗窃、抢劫、贩毒等重点犯罪行为,批捕194件300人,起诉267件598人。依法对赵某等88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诉,该团伙通过电话虚构病情、恐吓诱骗6万多名中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诈骗5600余万元。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4件106人,其中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公诉案件43件45人,移送审查起诉42件44人。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了卢某故意杀害两名未成年人案,卢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11人,不诉13人,帮助10余名未成年人重回校园。推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16次,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擦亮重庆“莎姐”品牌,选派14名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举办“防校园欺凌”等法治专题授课100余场次,受众达30000余人,切实筑牢保护未成年人“防火墙”。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社会对抗,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2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起诉406人。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理,接受各类群众信访537件,院领导接待群众23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5件次,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14次。“我们多跑路,让当事人少操心”,将听证会安排在当事人家门口,得到新华社、检察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广泛关注。充分体现司法温情,办理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37件,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发放救助款43.5万元。用心对待群众诉求,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

  三、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以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对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监督意见90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79件,追诉漏犯34人。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291人,不起诉43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3人。深入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2021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22,同比下降了0.35个点,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创新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市率先推行《认罪认罚悔过书》,成立全市首个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90件1073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参与率、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分别达到89%、100%和95%。深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违法违规情形共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63份,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及社区矫正脱管漏管66人。探索“监督+帮扶”模式,成功引导帮扶峰灵镇社区矫正人员赵某某就业创业,《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专题报道。

  做强民事检察。“小”案件关系“大”民生。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3件。紧盯虚假诉讼问题,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办理的赵某某等人与重庆森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办理的李某、王某2件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均获法院改判。充分发挥支持起诉监督作用,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借贷纠纷等案件128件128人,讨回经济补偿金、劳务报酬90万余元。

  做实行政检察。坚持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促进司法公正,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件。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协作机制,对刘某等个案及时联动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整改到位。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4件,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6件,其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人,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共摸排生态环保、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食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4件,立案15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114件,获相关单位整改函复110件。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件,其中,马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支持行政机关作为生态损害赔偿权益人起诉1人,办理损害生态环境磋商案件30件。成立中西部地区首个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联合湖北竹溪、神农架、陕西镇坪等检察机关和林业部门制定《渝陕鄂四地九部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协同县政府在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打造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探索林长+河长+检察长“三长”治理巡山巡水,助推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修复被损毁国有林地31.23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开展全县范围内违法排污、超标排污专项检查,督促11个乡镇完成污水管网整治。

  四、始终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以检察改革释放工作活力

  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将内设机构调整为6个业务部门和2个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建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选任员额检察官19人,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大案、要案、难案,五年累计办理615件,占办案总量的17.3%。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科学界定办案职责权限,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自觉做好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中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14名人员、编制的转隶以及案件线索的划转,做到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工作要求,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件12人,决定逮捕9件9人,提起公诉10件10人。

  积极推动智慧检务深度运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内部办案监督,对检察活动全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完善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上线运行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纠正各类不规范司法行为79件,实现网上办案全程监督、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开展视频远程提讯43次,办案时间平均缩短2.5天,切实保障疫情期间案件流转和人员安全。

  五、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打牢对党忠诚思想根基。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意识形态管理实施细则》,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营造清朗政治生态。

  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严肃整治执法办案和队伍纪律作风顽疾问题,建立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效的17项常治长效制度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县委第十轮巡察。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思想动态,建立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内部检务督查和案件评查,开展廉政党课、廉政家访、廉政述职述廉40余次,多措并举增强干警拒腐防变“免疫力”。

  持之以恒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提高“十大业务”核心能力为目标,组织干警参加全员培训、专项培训342人次。深入落实《新时代人才培养规划(2018-2022年)》和《青年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聚焦提升“七大能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举办“三多三勤求极致”风采展示竞赛和首届巫溪县“宁河杯”公诉人、律师论辩赛。广泛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级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实务研讨会。积极开展市级和国家级重点课题申报与研究,完成市检察院重点课题《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实证研究》,成功申报2021年最高检课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诉讼转型发展问题研究》。与市检察院二分院、渝中区、北碚区、四川省华蓥市检察院开展结对帮建和交流学习,累计互派干警19人次,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持之以恒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公开听证、生态修复等活动60余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通律师接待绿色通道,提供阅卷、案件信息查询等服务487人次。深化开放、透明、便民的检察公开制度,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277条、法律文书1180份,公开比例达99.8%,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舆论监督,加强检媒互动,以“重庆检事儿”“巫溪检察”微信公众号等为主阵地,定期推送检察亮点工作报道,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检察故事。

  五年来,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团结拼搏,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2020年成功创建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先后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宣传工作”“政工信息”“检察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重庆市最美禁毒人”“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典型,累计获得市检察院记功、嘉奖21人次。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反观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的综合素质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在此,我们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助推巫溪检察工作不断进步。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巫溪检察奋力赶超、转型发展的关键五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标县委“奋力实现绿色崛起”这一目标定位,在示范推进乡村振兴、护好巫溪绿水青山、实现交通瓶颈突破、走好产业发展新路、建设特色宜居城市、做好改革开放文章、兜底民生保障底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领域,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突出“夯基固本,创新精进”,进一步提振精神、强化措施,聚焦主业、守正创新,努力为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继续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两个确立”。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强化政治意识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巫溪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检察担当。对恶性刑事犯罪毫不手软、寸土不让。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敌对势力破坏、非法宗教、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网络犯罪,深入开展“断卡”“反诈”行动,决不让网络成为犯罪分子敛财害民、逃避追究的工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新特点的调研分析,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人手再紧也要办好,工作再难也要做好。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定期排查化解机制,将心比心对待每一件信访案件,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让失足少年在检察官指引下回归正道,使困境儿童在法治的羽翼下感受到温暖,对侵害未成年利益的刑事案件,一律从严打击,从重提出量刑建议。

  三是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矢志不渝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制度权威。加强对侦查活动监督,从源头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公正定罪量刑;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不走样;做实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拓展监督领域,不搞“零和博弈”,切实与各职能部门一道促公正、护公益、提公信,真正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展现检察官的“大作为”,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是强化担当自觉,倾力谱写服务发展新篇章。围绕县委总体工作思路,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旅游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妨害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践行“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生产力”理念,办好关乎企业生存的关键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全面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重点惩治严重污染大气、土壤、水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用法治思维护航全县生态资源和环境安全,打造林业生态保护检察特色亮点,发挥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功能,推进林长+河长+检察长“三长”治理巡山巡水,为全力打造“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渝陕鄂川边区改革开放重要门户、全国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五是强化行动自觉,锻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事业要靠人来干,队伍建设是关键。大力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打造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检察铁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政治责任和神圣职责使命。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补足精神之钙,外炼筋皮骨、内振精气神;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大兴学习之风,尽快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高度重视专业化建设,从根本上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权责统一、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检察权运行监督新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持续完善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机制,在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中整改问题、优化履职;持续抓好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储备,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新时代奋力谱写巫溪绿色崛起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4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阮能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以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两个确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不断提高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                                                                                                                                   凑数”的工作要求,办理涉恶案件7件114人,其中批准逮捕9件42人,追诉漏犯3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团伙5个,移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1件,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7份。依法对重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颜某某等22人涉嫌诈骗8万余人2300余万元,敲诈勒索4000余人110余万元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元,建议对涉案人员判处罚金共计4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常抓机制,切实守护人民安宁。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联合县相关部门发布《关于依法处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严格落实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指派精干力量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对涉嫌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犯罪的1人提起公诉。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线,联合县教委等部门开展复学复课校园安全大排查。积极组织全院干警下沉社区,参与防疫宣传、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志愿服务210余人次,以身作则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感染“零”发生。 

  倾力护航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始终坚持把“法治扶贫”作为重要抓手,依法办理涉贫困户刑事犯罪案件28件54人,起诉贪污、骗取扶贫资金职务犯罪4件4人。办理公安部督办的程某某等103人虚构“金种子”扶贫项目特大诈骗案,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受害群众23万余人。先后选派9名干警担任驻村队员、第一书记和驻镇督战队员,组织干警全员参与结对帮扶98户贫困户。累计帮扶朝阳镇脱贫791户2853人,自筹资金81万元、协调配套资金3500余万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连续三年获评“好”等次。新选派2名干警投入一线,接续奋战乡村振兴。 

  全力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办理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20件,不起诉18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件6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起诉28件45人。重点办理了徐某某等29人涉嫌虚开巨额普通发票案,累计虚开发票6847份,价税合计金额3.26亿元,为国家追回税款230余万元,该案作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批典型案例发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6件,依法对9起11人涉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作微罪不诉,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检察力量护航平安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89件669人,起诉982件1624人,其中批准逮捕“八类”恶性犯罪80件94人,提起公诉66件77人,1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起诉的严重暴力犯罪刑事案件占比从2017年的8.16%下降至2021年的3.68%,社会治安显著改善。坚决打击诈骗、盗窃、抢劫、贩毒等重点犯罪行为,批捕194件300人,起诉267件598人。依法对赵某等88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诉,该团伙通过电话虚构病情、恐吓诱骗6万多名中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诈骗5600余万元。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4件106人,其中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公诉案件43件45人,移送审查起诉42件44人。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了卢某故意杀害两名未成年人案,卢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11人,不诉13人,帮助10余名未成年人重回校园。推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16次,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擦亮重庆“莎姐”品牌,选派14名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举办“防校园欺凌”等法治专题授课100余场次,受众达30000余人,切实筑牢保护未成年人“防火墙”。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社会对抗,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2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起诉406人。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理,接受各类群众信访537件,院领导接待群众23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5件次,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14次。“我们多跑路,让当事人少操心”,将听证会安排在当事人家门口,得到新华社、检察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广泛关注。充分体现司法温情,办理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37件,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发放救助款43.5万元。用心对待群众诉求,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 

  三、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以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对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监督意见90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79件,追诉漏犯34人。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291人,不起诉43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3人。深入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2021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22,同比下降了0.35个点,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创新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市率先推行《认罪认罚悔过书》,成立全市首个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90件1073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参与率、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分别达到89%、100%和95%。深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违法违规情形共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63份,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及社区矫正脱管漏管66人。探索“监督+帮扶”模式,成功引导帮扶峰灵镇社区矫正人员赵某某就业创业,《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专题报道。 

  做强民事检察。“小”案件关系“大”民生。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3件。紧盯虚假诉讼问题,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办理的赵某某等人与重庆森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办理的李某、王某2件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均获法院改判。充分发挥支持起诉监督作用,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借贷纠纷等案件128件128人,讨回经济补偿金、劳务报酬90万余元。 

  做实行政检察。坚持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促进司法公正,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件。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协作机制,对刘某等个案及时联动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整改到位。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4件,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6件,其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人,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共摸排生态环保、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食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4件,立案15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114件,获相关单位整改函复110件。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件,其中,马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支持行政机关作为生态损害赔偿权益人起诉1人,办理损害生态环境磋商案件30件。成立中西部地区首个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联合湖北竹溪、神农架、陕西镇坪等检察机关和林业部门制定《渝陕鄂四地九部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协同县政府在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打造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探索林长+河长+检察长“三长”治理巡山巡水,助推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修复被损毁国有林地31.23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开展全县范围内违法排污、超标排污专项检查,督促11个乡镇完成污水管网整治。 

  四、始终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以检察改革释放工作活力 

  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将内设机构调整为6个业务部门和2个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建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选任员额检察官19人,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大案、要案、难案,五年累计办理615件,占办案总量的17.3%。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科学界定办案职责权限,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自觉做好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中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14名人员、编制的转隶以及案件线索的划转,做到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工作要求,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件12人,决定逮捕9件9人,提起公诉10件10人。 

  积极推动智慧检务深度运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内部办案监督,对检察活动全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完善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上线运行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纠正各类不规范司法行为79件,实现网上办案全程监督、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开展视频远程提讯43次,办案时间平均缩短2.5天,切实保障疫情期间案件流转和人员安全。 

  五、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打牢对党忠诚思想根基。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意识形态管理实施细则》,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营造清朗政治生态。 

  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严肃整治执法办案和队伍纪律作风顽疾问题,建立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效的17项常治长效制度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县委第十轮巡察。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思想动态,建立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内部检务督查和案件评查,开展廉政党课、廉政家访、廉政述职述廉40余次,多措并举增强干警拒腐防变“免疫力”。 

  持之以恒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提高“十大业务”核心能力为目标,组织干警参加全员培训、专项培训342人次。深入落实《新时代人才培养规划(2018-2022年)》和《青年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聚焦提升“七大能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举办“三多三勤求极致”风采展示竞赛和首届巫溪县“宁河杯”公诉人、律师论辩赛。广泛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级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实务研讨会。积极开展市级和国家级重点课题申报与研究,完成市检察院重点课题《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实证研究》,成功申报2021年最高检课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诉讼转型发展问题研究》。与市检察院二分院、渝中区、北碚区、四川省华蓥市检察院开展结对帮建和交流学习,累计互派干警19人次,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持之以恒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公开听证、生态修复等活动60余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通律师接待绿色通道,提供阅卷、案件信息查询等服务487人次。深化开放、透明、便民的检察公开制度,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277条、法律文书1180份,公开比例达99.8%,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舆论监督,加强检媒互动,以“重庆检事儿”“巫溪检察”微信公众号等为主阵地,定期推送检察亮点工作报道,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检察故事。 

  五年来,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团结拼搏,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2020年成功创建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先后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宣传工作”“政工信息”“检察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重庆市最美禁毒人”“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典型,累计获得市检察院记功、嘉奖21人次。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反观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的综合素质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在此,我们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助推巫溪检察工作不断进步。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巫溪检察奋力赶超、转型发展的关键五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标县委“奋力实现绿色崛起”这一目标定位,在示范推进乡村振兴、护好巫溪绿水青山、实现交通瓶颈突破、走好产业发展新路、建设特色宜居城市、做好改革开放文章、兜底民生保障底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领域,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突出“夯基固本,创新精进”,进一步提振精神、强化措施,聚焦主业、守正创新,努力为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继续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两个确立”。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强化政治意识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巫溪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检察担当。对恶性刑事犯罪毫不手软、寸土不让。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敌对势力破坏、非法宗教、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网络犯罪,深入开展“断卡”“反诈”行动,决不让网络成为犯罪分子敛财害民、逃避追究的工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新特点的调研分析,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人手再紧也要办好,工作再难也要做好。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定期排查化解机制,将心比心对待每一件信访案件,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让失足少年在检察官指引下回归正道,使困境儿童在法治的羽翼下感受到温暖,对侵害未成年利益的刑事案件,一律从严打击,从重提出量刑建议。 

  三是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矢志不渝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制度权威。加强对侦查活动监督,从源头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公正定罪量刑;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不走样;做实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拓展监督领域,不搞“零和博弈”,切实与各职能部门一道促公正、护公益、提公信,真正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展现检察官的“大作为”,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是强化担当自觉,倾力谱写服务发展新篇章。围绕县委总体工作思路,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旅游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妨害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践行“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生产力”理念,办好关乎企业生存的关键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全面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重点惩治严重污染大气、土壤、水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用法治思维护航全县生态资源和环境安全,打造林业生态保护检察特色亮点,发挥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功能,推进林长+河长+检察长“三长”治理巡山巡水,为全力打造“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渝陕鄂川边区改革开放重要门户、全国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五是强化行动自觉,锻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事业要靠人来干,队伍建设是关键。大力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打造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检察铁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政治责任和神圣职责使命。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补足精神之钙,外炼筋皮骨、内振精气神;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大兴学习之风,尽快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高度重视专业化建设,从根本上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权责统一、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检察权运行监督新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持续完善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机制,在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中整改问题、优化履职;持续抓好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储备,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新时代奋力谱写巫溪绿色崛起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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