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2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德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工作要求和“突出特色创品牌、小院也有大作为”的“1234”目标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密抓好疫情防控,统筹推进业务、队伍、保障建设,各项工取得新成效共办理各类案件1351件,其中刑事检察1013件,民事检察66件,行政检察5件,公益诉讼检察105件,其他业务162件。

一、聚焦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力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法治自觉,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依法从快惩治暴力伤医、侮辱恐吓医护人员,制造、散播虚假疫情信息,故意传播病毒等犯罪提前介入谭某某涉嫌妨害疫情防控案件加强防疫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检查,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各隔离点安全有效运行。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线,联合县教委、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复学复课校园安全大排查。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建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和“督察队”,积极参与结对网格社区疫情防控应急工作32名党员自愿踊跃向抗疫一线捐款7300元。

——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坚决贯彻“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扣“六清”行动和“六建”工作,全力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依法对颜某某等22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元,对涉案人员建议罚金刑共计400余万元。该团伙通过“套路贷”诈骗8余人2300余万元、敲诈勒索4000余人110余万元系重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县法院全部采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评为二分院辖区黑恶案件认罪认罚典型案例。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共办理涉恶案件7114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恶势力团伙5个,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7

——严惩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续加大对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犯罪打击力度严惩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八类”恶性暴力犯罪,起诉2528。深入打击网络赌博犯罪,肃清社会风气,起诉1186人,依法办理李某、陈某某等55人开设网络赌场案,参赌人员1800余人,涉案赌资达2000余万元。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金融违法犯罪综合治理,依法对向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余万元批准逮捕。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和改进群众信访工作,兑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承诺,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7件次,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两个100%”。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4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村社代表等对陈某某等刑事申诉案件释法理、谈情理、讲道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推广,组织检察干警深入乡镇、企业、学校以“贯彻落实民法典”为主题开展宣讲48场次。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树牢“从严打击、综合保护”新理念,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4654人,其中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226人。强化3名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未成年人法治教育,14名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马坪中学、沙溪小学等偏远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34场次,受众达7900余人次。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查询反馈涉罪信息30,县教委依法作出处理,切实筑牢保护未成年人“防火墙”。

二、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持续强化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始终坚持“法治扶贫”作为服务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重点办理程某某等65虚构“金种子”扶贫项目特大诈骗案,涉案金额2301.8万元,受害群众23.7万人聚焦危害脱贫攻坚、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依法打击涉贫困户刑事犯罪2854。突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为10名涉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发放救助金12.5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深度融入打好“百日攻坚大会战”和“收官大决战”,召开帮扶集团工作推进会、督导会3次,开展集中帮扶活动7次,落实消费扶贫18.5万元。持续强化驻村帮扶,新增2名干警充实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连续三年获评“好”等次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注重发挥“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职能作用,灵活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手段,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依法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2744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支持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严格落实《渝陕鄂四地九部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巡山5次,得到《新华社每日电讯》《人民日报》关注报道。协同县政府在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打造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探索林长+河长+检察长“三长”治理巡山巡水,推动独具特色的生态法治旅游品牌建设。

——积极作为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严格落实市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15+18”,服务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2等指导意见,院领导带头走访结对服务民营企业27家,依法对69人涉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案作微罪不诉,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督促法院快审快结案件25人。对建议适用缓刑或作微罪不起诉的涉民营企业案件持续跟踪回访调查4次,协助解决具体困难问题6办理的徐某某、董某某等29人虚开发票案作为市检察“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发布

——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牢固树立“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理念,严格落实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15条指导意见,主动与四川省华蓥市检察院沟通联系,签订《重庆巫溪四川华蓥检察协作框架协议》,重点围绕林业生态环境、革命英烈保护、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共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在巫溪后溪河、四川华蓥山开展联合巡水巡山2次。

三、突出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履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面实行“捕诉一体”,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当好无辜的保护者。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95112人,批准逮捕7688人;审查起诉217459人,提起公诉145249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不捕21、不诉140扎实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各类刑事执行违法案件35。探索“监督+帮扶”模式加强社区矫正监督,成功引导帮扶峰灵镇社区矫正人员赵某某就业创业,《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以“社矫人员成了脱贫致富能手”为题进行报道。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6件,办理的李某、王某某2件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均获法院改判。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摸排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0余件,向县公安局移送虚假诉讼线索5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劳资纠纷,帮助田坝镇田湾村1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4万余元。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坚持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促进司法公正,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为重点,通过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5份,均收到相关单位整改回复。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协作配合,通过诉前程序提醒、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4件,立案51,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3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1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8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41获相关单位整改函复41。部署开展全县范围内违法排污、超标排污和直排、乱排污水专项检查,督促推动11个乡镇完成污水管网整治。办理的马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进一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根据市检察院关于明确我院有关内设机构设置事项的通知,按照5+2+X”模式,将内设机构由原来5个调整为8,设置检察一部、二部、三部、四部、五部、六部6业务部门,其中检察五部为选设的公益诉讼检察部,司法行政部门设置办公室、政治部。突出政治标准,严格程序同步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后的中层干部选任,选任青年中层干部10名,青年中层所占比例由改革前26.7%上升为71.4%落实职业保障制度,完成18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级晋升,促进实现权责利相统一。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29件。深入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持续修订完善《检察官、检察官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工作方案》,推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健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3,研究案件3完善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升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实现网上办案全程监督、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案件平均审查起诉时间较法定办案期减少7.8天,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显著提升。

——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充分结合,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强化理论调研和实务探讨,承办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实务研讨会,首次成功申报市检察院《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实证研究》重点课题。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工作站,办结认罪认罚案件176350人,适用率为94.3%。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146人,采纳率为97.4%值班律师和辩护人参与率100%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适用比例位居全市前列。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强化理论武装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2切实引导干警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提升专业素能。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是检察队伍素质跟不上,是“关键少数”不适应。坚持把政治要求深度融入教育培训,以提高“十大业务”核心能力为目标,组织干警参加全员培训、专项培训342人次。深入落实《新时代人才培养规划(2018-2022年)》《青年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聚焦提升“七大能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举办“三多三勤求极致”风采展示竞赛和首届巫溪县“宁河杯”公诉人律师论辩赛。深入落实与渝中区院开展结对帮建工作,互派4名骨干交流互助,接受二分院、北碚区院4名干警到院挂职锻炼。

——严明纪律作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持续整治“四风”。坚决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上报备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17件。聚焦整治“六大顽瘴痼疾”,把教育整顿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大纪律作风督察力度,开展检务督察12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对新提拔中层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

——夯实基层基础。以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年”为契机,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完成远程提讯系统建设,成功运行内网笔录电子签名系统。运移动检务平台,实现网上和掌上协同处理日常非涉密办公事务。利用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配合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据调查、污染源头追踪等工作。找准基层检察人才队伍存在的短板弱项,组织撰写的“新时代偏远地区人才强检的实践探索与存在问题应对”被高检院《检察队伍建设》采用。抓实基础设施建设,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办公楼室内装修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六、强化监督制约,不断加强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工作、增强能力。扎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4人次,人民监督员38人次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通律师接待绿色通道,提供阅卷、案件信息查询等服务260人次。

——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坚守客观公正原则,强化案件质量常态化监督,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严把案件“进出口”关,开展受案程序性审查306件,送案审核342。不断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实时、过程监督,促进流程监控常态化,提醒办案期限预警、强制措施期限预警107件,编发流程监控通报12次。依托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通过跟庭评查常规抽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报4次,评查案件188,覆盖全部员额检察官、部门案件类别,促进规范司法,提升办案质量

——持续打造阳光检察。深化开放、透明、便民的检察公开制度,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9条,法律文书274份,公开比例147.31%,位居全市基层院第一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舆论监督,加强检媒互动,以“重庆检事儿”“巫溪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重庆巫溪”APP为主阵地,定期推送检察亮点工作报道33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巫溪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实效性仍需继续增强;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在构建全方位检察监督新格局上仍需持续发力;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办理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仍需不断提高。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突出特色创品牌、小院也有大作为”发展基调,不断提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担当新发展使命的能力和水平,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体现新担当。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坚持和巩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是在服从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新成效。对标县委1246”总体工作思路,深耕监督主责主业,用法治思维谋划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护航全县生态资源和环境安全,为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渝陕鄂川边区改革开放重要门户和全国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三是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上谋求新发展。立足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以施行《民法典》为主线,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提供满意的法治产品。

四是在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深入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部署安排,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规范优化办案环节,提高办案质效。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官权责清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健全落实检察官常态化退出机制。

五是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能力,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加强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六是在主动接受监督上呈现新自觉。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保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络,积极主动征求代表、委员及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风劲帆满海天阔,中流击水正当时。我们将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持续把代表们的关注、期许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提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优质检察产品,为开启“十四五”新征程交上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