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6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德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要求,在县委、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县,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坚持“三不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保障平安巫溪建设
从严从快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落实,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检察长为组长,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内外协作联动,召开涉黑涉恶案件讨论会14次,派员参加公安案件会商11次,邀请公安、法院参加案情讨论会4次。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涉恶案件3件15人,批准逮捕3件11人,决定逮捕1件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5件53人,提起公诉4件26人,快捕快诉了龚某某、黄某某等10人首例恶势力团伙案。坚持依法精准打击,做到“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对不符合涉恶案件的依法排除1件27人。
严惩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毒品等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社会危害面广,群众反响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侵财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30件183人,较上年件数下降25.7%,人数下降43.2%;批准逮捕100件131人,其中故意杀人、强奸等“八类”恶性犯罪19件24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件23人。依法快捕快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杨某某等64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遍布全国,多达4万余人。从快批捕周某某等5人非法采砂案,涉案金额1280余万元。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0件567人,较上年件数下降4.2%,人数上升26%;提起公诉181件334人,对经审查符合认罪认罚处理条件或因实事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处理27件66人。依法批捕起诉了王某某等27人涉案金额达7.9亿元特大开设赌场案,获法院从快审理判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起诉了县监察委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7人,提起公诉8件9人,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成功获判,该案被市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对2名遭受性侵害的家境贫困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落实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工作细则》,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与公安机关一同依法妥善化解一起上访15年的积案。充分发挥文峰派出检察室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综治维稳等方面的一线平台作用,着力在“监督、普法、便民”三点发力,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走访辖区派出所26次,信访接待77件9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41件次,文峰检察室被市检察院确定为全市5个首批“预防犯罪法治教育基地”之一。落实市检察院“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部署,组建6个“崇德尚法树新风,检察官在行动”“莎姐”法治德治宣讲团队,分赴全县9大片区开展普法宣传,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责,促进乡镇法治德治建设。共计开展“莎姐”进村社、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次,8000余人受教育。
二、坚持站位全局积极作为,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担当作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县委“1336”工作思路和“1234”奋斗目标,对标对表市检察院服务大局“107条意见”工作制度体系,细化完善服务巫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制定《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任务分解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大河乡山体滑坡警戒区域内7户群众搬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1+3”措施和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大会部署要求,院领导班子带头走访结对帮扶民营企业。举办检察官服务民营经济个性化联络“检察开放日”活动,15名员额检察官与15家民营企业“一对一”结对服务,累计走访民营企业45人次,开展法治宣讲17次,印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800余份送发民营企业。牢固树立“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家人”的意识,贯彻平等保护、谦抑善意理念,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协调解决有关民营企业具体困难11个。
提高政治站位,用情用力狠抓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落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帮扶集团牵头单位作用,召开帮扶集团工作推进、督导会6次,开展大型帮扶活动3次。优化帮扶成员单位人员选派,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队员,组织41名干警全员参与结对帮扶98户贫困户。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精准帮扶贯穿始终,把解决短板薄弱作为主攻方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套项目资金2600余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强化党支部在精准扶贫中组织实施、引领带动、督促落实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投入5万余元改善贫困村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条件及党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朝阳镇东桥村党支部被评为重庆市扶贫开发工作2018年度先进集体。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创新工作机制,联动守护青山绿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关心支持下,与县林业局协作成立的全市首个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立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执法主阵地,持续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开展全县小水电建设、木材加工厂、非法采石采矿的摸排清理工作,向县森林公安局移送案件线索6件,其中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3件,滥伐林木案件3件。依法提前介入特大违法买卖狩猎野生保护动物案等重大、复杂涉林刑事案件。延伸生态保护触角,在猫儿背、红池坝、官山、白果四大国有林场设立林业生态保护检务联络站,解决案件线索发现难、追踪难、推进难等实际问题。设立“补植复绿警示林”,督促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方式补栽树苗5.1万余株,修复林地142.2亩,实现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查处案件与修复生态的深度融合。与县林业局共同举办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成立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新华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广泛关注报道,“巫溪县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已成为巫溪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
三、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61件,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15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9件18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8份;加强对立案和侦查环节突出问题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追诉漏犯6人,漏罪12条。对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4件6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与县法院协商制定《检察长列席审判委会实施办法(试行)》,检察长和受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件3件次,促进监督常态化。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6人,采纳5件5人。对全县32个乡镇司法所逐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体训诫,发现并及时纠正脱漏管7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3件,支持起诉17件,法院判决胜诉16件。依职权受理非诉执行监督2件,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件,并获函复。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审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指示,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争取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支持力度,出台意见和决定。协调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作为第一召集人的全市首个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讨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全市唯一公益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彰显公益保护检察特色。扎实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活动。联合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出台《巫溪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工作办法》,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注重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发挥,现场送达、公开宣告诉前检察建议,收到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补偿机制,在全市率先试行《修复生态环境告知书》《修复生态环境承诺书》制度。一年来,共摸排涉嫌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案件线索5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0件,立案3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9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函复。督促7个乡镇(街道)依法履职,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和河道污染整治,助推行政机关开展环保专项行动2次、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1次。成功办理全市检察机关首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在市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攻坚月”活动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四、持续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工作方案》,落实办案权力清单,按季度公示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增强办案质量效果透明度。一年来,15名员额检察官共办理案件447件887人,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77件97人,专委直接办理案件46件86人,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暨跟庭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定期开展案件评析、案件质量研讨等活动,一年来,共组织评查各类案件120件。
稳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部署,采取“3+2”模式设置3个业务部门、2个司法行政部门,经过精简优化,内设机构总数比改革前减少7个。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全院干警分层次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发动,凝聚改革共识,消除认识误区。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任中层干部10名,其中40岁以下的青年中层干部6名,青年中层所占比例由改革前的26.7%上升为60%。合理调配各业务条线办案力量,有效解决业务工作“三个不平衡”问题,新机构运行平稳有序。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强化证据审查意识,健全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机制,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规范退回补充侦查、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工作,确保案件审查做到“四到位”。落实《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加强对庭审的把控力度,积极应对“四类人员”出庭,强化出庭指控效果,切实推动庭审实质化。一年来,共办理“四类人员”出庭案件12件,其中关键证人出庭1件、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2件、侦查人员出庭9件。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构建繁简分流、立体多元的诉讼体系,确保认罪认罚真实自愿,从宽量刑处理合法得当。一年来,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80件276人,占审结件数的86.1%,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0%以上。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强化政治建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搭建一个“红岩讲习所”平台、建立一个政治学习台账等“十个一”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实施办法和主体责任“两个清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内民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严格落实市委“三个文件”和“十破十立”要求,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剖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开展“转作风兴调研促落实”活动,8名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带头撰写高质量调研文章,得到《中国检察官》等杂志刊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和考核方案,定期研究上报工作情况,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作《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与任务》专题讲座,引导党员干警唱好主旋律、守好主阵地。
提升队伍素能。把队伍素能建设作为推动全院发展的根本动力,围绕第四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五大提升”奋斗目标部署,制定《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新时代人才培养规划(2018-2022年)》,得到市检察院党组肯定并向全市检察机关转发。落实《青年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导师”“一对一”传帮带作用。深化学、练、赛、评、考常态化练兵活动,派员参加上级院实战、实训、实用型培训110人次,与县法院联合在浙江大学合办“干警综合素能培训班”,举办“巫溪检察讲坛”8期,组织全员新修订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巩固提升干警业务理论知识水平。优化队伍结构,严格程序,招聘文职人员3名,公开招录补充专业人员2名、转任聘用制书记员9名。积极解决干警关心的职级待遇等切身利益问题,按规定完成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晋升17人次。一年来,本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度全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重庆市三八红旗手”“巫溪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1名干警在二分院举办的“青春拥抱新时代,不忘初心跟党走”十九大精神宣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从严正风肃纪。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定下14项“硬性”指标,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制定检务督察等监督管理制度,扎紧内部约束制度笼子。认真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检察人员参赌涉赌问题、因私出国、财务管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重大事项报告等专项清理和整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错误苗头及时咬耳扯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年来,对40余名干警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次,对3起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六、主动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铭记检察权源于人民、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认真落实县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等重点工作5次。梳理吸纳2018年县“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14条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行动和实效。邀请80余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定期组织人民监督员面对面接访群众,评议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巫溪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工作思路明确、服务大局成效突出、法律监督成绩明显、司法改革成果丰硕、干警素能稳步提升、检务保障明显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察工作服务依法治县的职能作用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队伍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克服和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县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上更有力度,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更有作为,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上更有担当,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更有智慧,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更有成效,着力从六个方面努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治建检力度,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工作主责主业。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守好意识形态舆论场。
二是进一步保障平安巫溪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与纪监委、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协同配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从严从快惩处危害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社会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和“破网打伞”力度。持续保持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八类”恶性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突出打击盗窃和“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1+5”法律监督新格局,构建“一点两面”新态势,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规划(2018-2022年)》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三类人员”三个作用,严把检察环节案件进出口关,严防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广泛开展法律“六进”、“莎姐”大普法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文峰派出检察室“预防犯罪法治教育基地”普法宣传功能,全面落实《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工作细则》,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进一步强化措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深度融入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创新服务脱贫攻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职能作用,创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机制,助推巫溪生态文明建设。着眼于从供给侧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水平的需求,统筹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共利益问题。
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能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全面落实《新时代人才培养规划(2018-2022年)》,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实战实训,提高干警综合素能,增强队伍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和法律监督工作能力的需要。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持续整治“四风”,深化“以案四说”等警示教育,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
六是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完善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工匠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巫溪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再立新功!
相关名词解释
1. “两点”定位: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
2. “两地”“两高”目标:重庆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让重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3. “四个扎实”要求:扎实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做好深化改革工作,扎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
4. “三不变”: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不变,坚持公正履职、推进依法治县不变,坚持融合发展、服务地方大局不变。
5. “八类”恶性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贩卖毒品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爆炸罪。
6. “莎姐”:是具有重庆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莎姐”已成为全市416名检察官,848名青年志愿者共同的称谓。
7. “1+1+3”措施:全市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服务500余家民营企业,评选出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十大精品案例,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涉民营企业犯罪立案监督,涉民营企业案件质量评查“三个专项工作”。
8. “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9. “八项行动计划”: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以需求为导向的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
10. “1+5+8”司法责任制度体系:以最高检《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总纲,市检察院出台5项核心制度和8项配套制度。
11. 案件审查“四到位”:即确保案件全面审查到位、案情细节核实到位、罪名定性确切到位、办案程序规范到位。
12.“四类人员”: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
13.“三个文件”:《关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的意见》。
14.“五大提升”: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在第四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要实现党的建设水平、服务保障大局工作水平、检察业务工作水平、队伍建设水平、检务保障水平“五大提升”。
15.“1+5”法律监督新格局: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焦以公诉权为核心的主责,以司法权运行监督、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保护监督的监督主业。
16.“一点两面”新态势:培育公益诉讼、未检等新的增长点,巩固侦监、公诉、执检、民行等法律监督基本面,扩大服务大局、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覆盖面,向社会及时、精准、普惠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
17.“三类人员”: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
18. 法律“六进”:指将法律法规常识送进机关、送进乡村、送进社区、送进学校、送进企业、送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