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其主要职责如下: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业务部门6个,分别为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和检察六部;司法行政部门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派驻检察室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136.70万元,支出总计3,136.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29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收支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9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57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县财政拨付基本建设资金500万元,本年度无相关收入,收入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1.0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45.68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099.1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12.46万元,增长19.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建设及信息化项目陆续支出,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68.50万元,占50.6%;项目支出1,530.69万元,占49.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16万元,减少89.1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县财政拨付基本建设资金结转345.68万元,本年度陆续支出,年末结转资金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91.0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8.61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度增加,收支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43万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度增加,收入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20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基础绩效奖、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死亡抚恤金、薄弱基层检察院办案能力提升经费等。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93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陆续支出,支出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52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支出,调增基础绩效奖、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死亡抚恤金、薄弱基层检察院办案能力提升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项目资金(中央专款)结转0.68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407.81万元,占8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6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支出,调增基础绩效奖、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死亡抚恤金、薄弱基层检察院办案能力提升经费等。
(2)教育支出2.8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相应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9.72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84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待遇提升,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相应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57.45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相应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92.54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0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相应调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8.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16万元,减少9.7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特殊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补缴支出,本年度无相关支出,支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8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搬迁至新办公大楼,办公费、水电费等运行经费等支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4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5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上年度无相应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支出及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该项经费预算及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9.3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未支出部分0.68万元结转下年(中央专款)。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对应相关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9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7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3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办案量增加,出车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5.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部门到我部门学习调研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9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5万元,增长53.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到我院调研、指导办案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1,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9.42元,车均购置费19.32万元,车均维护费2.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相应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检察职能增加,相应业务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8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8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搬迁至新办公大楼,办公费、水电费等运行经费等支出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执法执勤用车1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4个一级项目、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22.52万元。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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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672-巫溪县人民检察院 | 部门联系人 | 冉鑫 | 联系电话 | 15826178898 | 自评总分(分) | 9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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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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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履行刑检职能,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刑检工作质效,为巫溪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认真落实贺恒杨检察长的“134”工作部署,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实现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水平大提升; 3.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案警察”作用,以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以大力推进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化和质量管理精准化为重点,努力提高业务监管水平;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全面落实群众件件有回复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做实做细做活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5.主动适应、服务保障内设机构等改革的继续深化,推动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察调研和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融合、创新发展,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贡献业务管理力量。 | 1.充分履行刑检职能,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刑检工作质效,为巫溪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认真落实贺恒杨检察长的“134”工作部署,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实现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水平大提升; 3.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案警察”作用,以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以大力推进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化和质量管理精准化为重点,努力提高业务监管水平;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全面落实群众件件有回复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做实做细做活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5.主动适应、服务保障内设机构等改革的继续深化,推动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察调研和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融合、创新发展,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贡献业务管理力量。 | 1.充分履行刑检职能,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刑检工作质效,为巫溪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认真落实贺恒杨检察长的“134”工作部署,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实现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水平大提升; 3.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案警察”作用,以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以大力推进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化和质量管理精准化为重点,努力提高业务监管水平;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全面落实群众件件有回复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做实做细做活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5.主动适应、服务保障内设机构等改革的继续深化,推动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察调研和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融合、创新发展,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贡献业务管理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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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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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 | 99.9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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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法制宣传活动次数 | 次 | ≥ | 20 | 10 | 2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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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办案量 | 件 | ≥ | 600 | 20 | 626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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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率 | % | ≥ | 90 | 10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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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100 | 10 | 99.98 | 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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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公开数 | 条 | ≥ | 1 | 10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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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率 | % | ≥ | 90 | 10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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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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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回复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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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 % | ≥ | 60 | 10 | 68.9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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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办案业务费(巫溪县检察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100 |
培训人员合格率 | ≥ | 95 | % | 30 | 1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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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结率 | ≥ | 95 | % | 40 | 1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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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绩效考核合格率 | ≥ | 90 | % | 30 | 1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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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务装备费(巫溪县检察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96.6 | 9.66 |
| 99.66 |
车辆使用满意度 | ≥ | 95 | % | 40 | 1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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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数 | = | 1 | 辆 | 30 | 1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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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价格 | ≤ | 200000 | 元/辆 | 30 | 1932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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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化建设与运维费(巫溪县检察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100 |
当年建设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30 | 1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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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40 | 1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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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使用率 | ≥ | 100 | % | 30 | 1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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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差异化基本费(巫溪县检察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100 |
办公自动化满意度 | ≥ | 90 | % | 30 | 1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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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补助发放金额标准 | = | 900 | 元/人.月 | 40 | 9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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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节约成本率 | ≥ | 30 | % | 30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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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冉鑫 023-51521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