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其主要职责如下: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业务部门三个,分别为检察一部、检察二部和检察三部;司法行政部门两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派驻检察室1个。
二、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7.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13万元,比2018年减少5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73万元,比2018年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职侦转隶,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3.4万元,比2018年减少53.6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职侦转隶,同比上年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诉、监督、办案等重点工作。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8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76.54万元,比2018年减少0.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2018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4万元,比2018年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即将达到报废年限,维修费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6.5万元,比上年减少42.37万元,主要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职侦转隶,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3.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1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鑫 联系方式:1582617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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