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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巫山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4日在巫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县委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十项行动计划”,助推巫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年来,县检察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69件800人。其中审查批捕各类犯罪238件319人,批准逮捕159件208人,不捕79件111人;审查起诉各类犯罪283件387人,起诉242件345人,不诉41件42人;改变管辖、并案、分案处理13件22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20人次。公益诉讼立案50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提请民事抗诉2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支持民事起诉32件;受理控告申诉78件。

  一、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召开党组会及各类学习会23次,开展“支部书记讲微型思政课”系列活动5次。结合检察工作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意见,引领检察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巫山检察工作中。

  二、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筑牢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严惩纵火、抢劫、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1 件49 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涉枪、涉黄、涉赌等犯罪,起诉诈骗、盗窃等侵财案55 件 88 人;起诉涉枪、“黄赌毒”等案45 件63人;严惩“校园贷”侵害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如谢伟、王杰林、王俊等人组成的恶势力集团实施 “校园贷”犯罪,套取24名在校大学生人民币2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通过对暴力犯罪、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彰显法律威严,切实维护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深挖整治”,贯彻依法严惩、“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的方针,始终保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凌厉攻势。召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案情13次,提请政法委与县公安局、县法院会商,向上级机关汇报请示45次。提前介入涉恶犯罪案件侦查7次,受理批捕涉恶案件12件12人;受理涉黑涉恶公诉案件7件34人,以恶势力起诉5件25人,判决5件19人;移送涉恶线索1条1人,移送虚假诉讼线索26条,移送“保护伞”线索11条。成功起诉原奉节县张友权在任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一案;黄功伟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1件10人;成立9.29专案组,专案办理李冰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该集团涉案嫌疑人15人,被害人39人。

  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放贷中的犯罪活动,起诉危害金融秩序犯罪12人;坚持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办案、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接访息诉78件。

  三、聚焦办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做实做细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用心了解、用力疏解民营企业“成长的烦恼”。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一律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重大敏感的一律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与有关方面争议较大的一律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尤其是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人员涉案,一律执行“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涉及到非法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及时发放《刑事检察权利告知书》。成功起诉李贤仲、邱光富等以堵路、阻工等方式涉嫌敲诈勒索外来企业中胜矿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案。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通过联络卡的形式分送到企业手中,让民企遇涉法涉诉时,能找到检察救助渠道;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倾听民营企业家诉求,积极回应关切。

  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指示精神,公开受理群众网上信访案件,收到群众信访78件,7日内作程序回复32件、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46件,回复率百分之100。交民行部门支持起诉32件;交控申依法支持刑事申诉3件;对被故意伤害成重伤二级,导致家庭丧失唯一劳动力的刑事被害人向吉平,给予司法救助2万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监督员、律师等对黄发现因工程劳务纠纷信访案,进行公开听证。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巡访制度,检察长到信访办接访4次、院领导参与接访5次、干警在帮扶工作中收集办理群众口头信访115人次。通过论情理、释法理、评道理,逐一解开信访人的“心结”和“法结”。

  助力精准脱贫。认真组织开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摸底调查,牵头6个部门帮扶建平乡。落实脱贫攻坚巡视巡查问题的整改,派出驻村工作队并担任青台村第一书记。共投入帮扶资金15万元,干警帮扶贫困户114户,入户走访1133次,收集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42个。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开展青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工作,召开院坝会2次,问题分析会2次,入户走访44人次,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开展支部联建,组织开展城市党建问计农村党建、精准施策共话脱贫攻坚、10·17扶贫日等主题党日活动6次。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服务。孩子健康成长,老百姓最挂心,检察机关很用心。受理批准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8件21人,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8件27人,与去年同期比件数下降百分之25,人数上升百分之18.18。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启动教师入职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提供查询121人次。关心未成年人工作,检察长担任法制副校长,“莎姐”检察官担任法制辅导员。“莎姐”检察官团队到中小学作深度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0册,受众人数10000人以上。开展“家有熊孩子怎么办—谈如何进行家庭教育”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听取社会各界代表对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黑校车非法运营超载现象,发出检察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并落实;对43所中小学周边从事卷烟或者雪茄烟经营的售卖进行专项整治。

  用法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着力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生活等涉及民生民利公益诉讼案件。起诉5人,同比上升百分之25。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提起诉讼1件。

  四、聚焦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强化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检察担当

  坚决落实“1号总河长令”。紧紧围绕“保护长江母亲河”、守护“一江碧水 两岸青山”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成立公益诉讼巡查组,组织巡查42次,发现违法线索27条,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份;针对沿河乡镇污水直排问题向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6份,引起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对“一江五河”流域71处排污口进行专项整治。

  实现公益诉讼的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目的就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年共发现案件线索74件,其中立案5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回复整改4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已判决2件。

  凝聚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合力。保护生态环境是大家的事情,大家一起办。与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会议纪要》。努力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和保障力度,检察长到县委党校为全县第十七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乡镇、部门分管行政执法的负责人作公益诉讼宣讲;投入100余万元,打造“一箱、一机、一网、一库”“四个一”的智能辅助办案体系,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努力提高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五、聚焦维护公平正义,以客观公正立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检察监督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运行捕诉一体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对应当提请逮捕未提请、应当移送起诉未移送的,追捕11人,追诉漏犯51人,漏罪17条,犯罪事实20笔,向侦查机关发追诉函9份。对于因证据不足,不诉4件4人,法定不诉1 人,微罪不诉37 人。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7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强制医疗监督案件1件、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6件、收监执行提请案件1件。

  努力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强化裁判结果监督,将重心放在查处虚假诉讼上,集中全院力量,形成办案合力,开展虚假诉讼常态化监督工作。在市院、分院的指导下,民行部门审查核实有关案卷档案,确定有28件判决存在虚假诉讼,移交一分院向一中院提出抗诉。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10余万元。依法向社保部门发出山检民(行)行政违监1号检察建议,支持环卫工人陈祖友获得工伤保险2万余元。

  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强化与县监察委的配合,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贪污贿赂案件2件2人,在办理案件时,始终坚持提前介入机制,制定详细的调查提纲,积极配合监察委调查取证,收集完善固定证据。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李超侵吞国有资产一案中,查明李超在协助政府征收土地发放补偿款时,虚构补偿款侵吞国家资产70余万元,个人在网上进行赌博游戏及奢糜生活。本院受理后,立即决定逮捕,依法从快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协助县监察委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达到了惩处一人,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六、聚焦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深化员额检察官办案机制。坚持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与保证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的领导相统一,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年,检察官办案总数989件,平均办案数为55件,其中院领导办案数为234件,平均办案量为47件,院领导办案总数占比全院检察官办案总数的百分之23.66。

  推进内控案件质量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突出静态监督效果。评查案件297件,评查比例百分之55.2,全部为合格案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突出动态监督效果。组织资深检察官对庭审活动进行跟庭评查7次,全面评查出庭检察官的文书制作、出庭规范、讯问询问、举证质证、辩论及语言表达能力。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认罪认罚案件195件258人,分别占比百分之75.58、百分之70.5,共对192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总数的百分之74.41,采纳率为百分之94.6。不起诉认罪认罚案件37件38人。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为百分之94,认罪认罚服判率为百分之92.4。成立“轻刑办案组”,专门办理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罪名的轻刑案件,切实实现“繁简分流”、“简案专办”,极大地缩短了刑事案件的审理周期。继续推进速裁程序工作,优化刑事诉讼资源配置,速裁案件127人,占比百分之49.2。

  七、聚焦守初心、担使命,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坚持“四个贯穿始终”,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活动、领导班子读书班、学习研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方案。领导班子读书班集中学习研讨6次、支部集中学习8次、班子讲党课和交流学习经验8次、支部书记上党课3次;确立调查研究课题11个、班子及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及交流发言材料98篇、编发学习心得特刊2期;征集意见建议13条,检视问题63条,确定4项12条整改措施。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推行学习培训精细化,充分运用“互联网+党建”思维,拓展掌上“微党课”“网上支部”“学习强国”等信息平台,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吸引力。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市院党建和检察业务培训、外训300余人次。推行服务管理品质化,“走出去”学经验,鼓励各部室到上级院和兄弟院学习、考察、交流18次。推进城市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干警到社区培养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推行选人用人规范化,根据工作需要和政法专项编制规则,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4名,引进优秀检察人才1名,增补2名员额检察官;向上级院推选优秀年轻干部人选8名,招录聘用制书记员6名。

  持续抓好正风肃纪。制定《关于落实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持续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建立1+3+4+5全面从严治检工作机制,收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及违法案例20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编印《廉洁教育读本》;推行“三谈三”改机制,真正把主体责任抗在肩上。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实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

  八、聚焦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自觉。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6次,邀请专题调研2次,向县政协常委会汇报工作1次;开展“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主题检察开放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建议保“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案件回访主题开放日、体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开放日活动4次。面对面走访或电话与市人大代表联络56次,覆盖率百分之100。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控申接访5次。

  过去一年,县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2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1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这些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是人大代表监督、政协委员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参与防控各类风险的能力和措施还有待提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差距;“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的短板还需持续补齐,公益诉讼配套保障机制有待健全;检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县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第十四届第八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十项行动计划”,立足满足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检察产品供给提出的新要求,立足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立足改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进一步强化与业务工作开展“三个不平衡”并存的现状,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巫山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落实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的检察工作任务,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建立公开听证制度,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配套机制,做到规范无瑕疵、廉洁无风险,促进罪犯改造和社会和谐稳定。做靓“莎姐”社会治理品牌,加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关爱。

  二是着力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牵头协调帮扶部门争取帮扶资金,加大帮扶力度。发挥机关支部联建作用,利用自身部门职能优势,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着力为发展大局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深化员额检察官走访接访民营企业制度,对涉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坚决打击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强化对新城、边贸中心、早阳组团、高铁等建设项目的司法保障。

  四是着力维护政治安全、人民安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保护伞”“关系网”、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研判,发挥好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作用。

  五是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坚决纠正逼供诱供骗供、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等各类违法办案行为。开展虚假诉讼、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加强裁判结果监督,提升民行工作水平。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积极稳妥探索办理“等”外案件,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损害公益行为的治理力度。

  六是着力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打造“放心型”检察队伍。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检察干警的终身课题。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和“放心型”检察队伍建设,增强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七是着力做好自觉接受监督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和改进工作。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为人民,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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