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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巫山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__日在巫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2018年,共受理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0件211人,起诉248件347人;支持民事起诉441件;公益诉讼立案67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司法救助4件。 

  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引领,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进。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范围。与法院、公安、司法局等建立重大案件共同研判机制;与监察委、组织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建立内设部门专案机制,制定《专案流程监督五项机制》、《涉黑涉恶案件审查逮捕办理的意见》,提高办案效率,形成打击合力。

  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战斗行动,稳准狠地打击横行乡里、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提前介入侦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0次;参与政法部门会商23次;批捕涉恶案件9件3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3件18人;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并获得有罪判决2件15人。如黄国财等6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采用非法堵路阻工的方式强行索取钱财,非法获利7万余元,影响县内重要项目的建设进程,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取得良好庭审效果。通过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切实增强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严惩暴力、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始终保持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打击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行动。2018年共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案件38件44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多发性侵财、涉枪、涉黄、涉赌、涉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48件48人;起诉抢劫、扒窃、入室盗窃等侵财犯罪案件56件92人;起诉涉枪、“黄赌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害公务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50件90人。通过加强对暴力犯罪、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震慑了罪犯,彰显了法律威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以优质的检察产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制定本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坚持干警对结不变、派出驻村工作队不变、驻乡靠前指挥不变,干警累计走访群众15000次。2018年10月,在全县表彰大会上,我院获集体嘉奖、1名同志获优秀工作者。服务全县战略发展,加快新区建设进程。依法审查逮捕杨庆亮、牛启才等7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涉恶犯罪案,有力维护了政府的拆迁工作,实现了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回应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的司法诉求。制定《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实施方案》,18名检察官结对巫山县18家知名民营企业;检察长开展调研市级非遗项目企业;牵线搭桥三峡中心医院在巫山同济医院挂牌三峡中心医院巫山医院;开展“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送法进企业”、“护航民营经济 ‘服务乡村振兴’”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贴身护航民营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打好精准服务的“组合拳”,让广大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称心发展。重点打击敲诈勒索、合同诈骗、强迫交易、挪用资金罪等犯罪15件26人。严把证据关,对民营经济涉嫌犯罪的案件严查细审,防止刑事打击的扩大化。如在办理吴泽辉涉嫌职务侵占案中,吴泽辉系重庆市神女药业公司法人,该企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承办检察官严查细审,通过退查,重新搜集证据40余份,最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

  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涉及被害群众众多的犯罪,予以严惩不怠。依法起诉涉众型诈骗案10件37人,被害人累计2000余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如起诉的胡勇杰等6人诈骗案中,被害人为1000余名中老年人,被骗金额达120余万元。又如周平等人假冒牙医行骗案中,在 2016年至2018年间,流窜在渝、川、闽、赣、浙一带,骗取80余位老年人。经两次退查补证后提起公诉,切实保住了人民群众的“养老钱”和“救命钱”。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的意见,落实检察系统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23条意见”。检察长参与信访接访7次,检察服务中心、中心检察室接访51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3件,巡访监督17次。依托“莎姐”大普法、派出检察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三大平台”,参与打造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接待律师76人次,提供阅卷76次,办结和答复率为百分之100,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97条,法律文书281份,法律文书公开率为百分之103.31。始终贯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原则,大力推进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不捕5人,微罪不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与县教委正式签约为期三年的“‘莎姐’大普法百校行”。开展检察长进学校普及宪法知识、担任“法治副校长”讲“护航青春与法同行”法制课;组织“莎姐”检察官到全县15所中小学校上普法课;与县妇联一起在社区开展“建设法治中国 巾帼在行动”“三八”维权周活动。全年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16场、进社区4场、进企业28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覆盖受众10万余人。

  三、以公益诉讼为着力点,守护好绿水青山

  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指示,切实从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的新使命,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十项行动计划”。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制定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制度。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人大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县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系机制,推动形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工作合力。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红利的日益需求。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长亲自送达、公开宣告、以案说法、召开圆桌会议、协调多部门联动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自查自纠、依法履职。部门积极回应,推进检察监督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力,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全年共立公益诉讼案件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3件,完全整改到位62件,1件正在积极整改中。如在办理大昌毛坪村、柏洋村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放养殖废弃物,污染大宁河一案中。通过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两个月内,积极安排资金55万元,按规范的畜禽养殖排污标准,建成了400立方米的沼气池、380立方米的化粪池、200立方米的干粪池,消除了对大宁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的危害。达到了“查办一案,整改一片”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力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坚持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一江碧水 两岸青山”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立行政公益诉讼案6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行政机关作处罚没款494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2400万元、补种林木11000株,复绿面积75亩;回收和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700吨,保护被污染土壤110亩;督促行政机关查处药品违法案件29件、整改入网食品实体经营店65家、规范网络餐饮服务672个;督促整改非法养殖违法排污25家、赔偿渔业资源损失3万元。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促进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构建以公诉权为核心的“1+5”法律监督新格局,形成“一点两面”新态势,全年立案监督3件。如在办理吴均华、王德友等诈骗案中,持续跟踪两年,监督立案涉嫌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死亡赔偿金的“盲井案”,被告人吴均华被判死缓、同案犯王德友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针对侦查机关程序不规范,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纠正漏捕8人、漏诉8人。如在审查梁巨兵诈骗案时,通过审查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交易信息,发现漏掉了上线方优良。遂要求侦查机关补证后,成功追诉其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依法排除非法证据3件,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3人、不起诉3人;监督财产刑执行立案10件,涉及罚金100万元;向办案机关或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1件;监督收监执行未执行罪犯1名。如罪犯王友金容留他人吸毒案中,该犯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判决生效后,未被交付执行。本院通过清理审查,及时与县法院、公安会商,多管齐下,将外逃多年的王友金收监执行,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民事违法、民事执行监督,与县法院、公安、司法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贯彻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依法支持“克拉•大都会”建筑工地441名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1400万余元;坚持依法监督与维护法院裁判权威并重,办理裁判结果监督1件,依法提请二分院抗诉1件。

  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国家监察法,2018年是监察体制改革至关重要的一年。本院积极配合改革,对县监察委留置的第一件贪污案,在留置阶段提前介入,并针对调查方向提供了意见和建议。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快捕快诉至人民法院,法庭上检察官所有指控均得到法院采纳。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均起诉判决。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市院“四检会”和内设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坚持捕诉一体、类案管辖、科学专业、讲究质效要求,制定《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采取“5+2+1”模式设置6个业务部门,2个行政部门。撤销原逮捕、公诉部门,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部门,重构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设检察一部、二部。检察三部履行传统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检察四部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检察五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检察六部整合案管中心和控申职能;办公室整合原办公室、法警队职能;政治部整合政治处、监察室职能。推行检察官和助理双向选择,确保人员科学搭配,配有班子成员6人,检委会专职委员1人,员额检察官16名,占比百分之31.4,检察辅助人员28名,其中司法警察6人,占比百分之54.9 ,司法行政人员7人,占比 百分之13.7。切实发挥“三类人员三个作用”。

  完善员额检察官办案。按照《重庆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权限配置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压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检察长、副检察长人均办理17件;员额检察官直接办理案件695件,人均办理43件;制定《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履职跟庭评审工作暂行办法》、《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召开检委会11次,审议议案13件,议事8件,专题学习9次;《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评查案件253件;部门自行或联合组织专项评查2次,评查案件16件,其中危险驾驶专项评查10件、扫黑除恶案专项评查6件;提请分院重点评查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9件、涉民营企业案件4件。在所评查的253件案件当中,被确定为优质案件4件。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明晰。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四类人员”出庭作证的推行,强化庭审的实质化、提升庭审的抗辩性。申请“四类人员”出庭作证案件5件,均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推行检察官亲历性办案模式,即检察官要亲自承担审阅卷宗、提讯犯罪嫌疑人、出席法庭等重要环节工作,2018年检察官亲历性办案百分之100。不遗余力推行认罪认罚制度,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31件28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百分之74.2。建立“速裁程序优先适用机制、前置初步审查筛选机制、专人专办机制”,全年共适用速裁案99件,占起诉案件的百分之43。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从严治检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最根本的保证,切实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三个表率,一个模范”,确保一切行动听党中央指挥、向总书记看齐,确保所有工作部署都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班子成员参加三级检察院处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研讨培训12人次;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组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讲座,参学率百分之100;开展检察长带头讲授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主题的专题党课;纪检干部讲新修订《条例》;党建骨干编撰《巫山检察政治学习资料》;普通党员与社区支部联合开展“宪法进社区”,推进城市党建工作;全院干警、各支部深入学习“时代楷模”杨雪峰等同志先进事迹,开展“不忘从检初心、坚定检察自信” 等系列主题活动,切实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流毒。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院《关于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的实施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狠抓“六个着力坚决肃清”。全面深入开展“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专题教育、“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我该怎么办”领导干部大家谈活动,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活动,以检察系统内不讲法治和德治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为典型,正本清源、扶正祛邪,建设好守护好检察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大力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政法高校、检察官网络学院等平台,着眼提升证据审查判断、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信访接待等专业素能,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168人次。推行“走出去”学经验,鼓励业务部门到上级院和兄弟院学习、考察、交流103人次。深化检委会学习制度落实,党组班子、专委、检委会成员、员额检察官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学习研讨会。针对与检察工作典型案例、指导案例、检察理论前沿问题,最新司法动态、检察实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等内容采取专题辅导式学习和座谈研讨式学习相结合,提高检察官职业素能,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抓好廉洁从检教育,创新“三谈三查三改”廉洁从检教育机制。编印《巫山县人民检察院警示案例教育读本》60册,收集近年来全国检察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脱贫攻坚违纪违法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等案例20个;开展“以案四说”,开展廉洁从检警示教育集中活动,学习最高检、市院关于检察干警的违纪违法通报8次,检察长及班子成员上廉政课5次。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高检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和贺恒扬检察长“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见成效”的指示精神,及时开展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严肃整改工作。开展对2015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自查整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专项清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检察人员参赌涉赌专项督查、因私出国(境)专项督查、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专项督查、脱贫攻坚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7次,针对干警在上班工作纪律、规范着装、会风会纪等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精神懈怠、自由散漫、不讲规矩等问题开展常规督查6次,发出督查通报6期。

  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认真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司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了审议意见。开展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保护长江母亲河、检察为民等联络活动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300人次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召开人民监督员评议会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检察开放日”活动。联络人大代表43次,向市人大代表赠送“重庆检察图说”1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转型发展、奋发有为,集体获县委、县政府表彰,1名干警被表彰为优秀工作者, 2名干警被市院表彰。这些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质效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要求还有差距;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之间发展不平衡;公诉工作与侦查监督、刑事执行之间发展不平衡;公益诉讼检察还需深入深化,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管理、创新治理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等各项改革“精装修”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需进一步增强;专家型、领军型、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一是扎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保障我县新城建设、商贸发展、旅游发展、高铁项目、机场建设,用好用活法律监督职能和法治手段,促进稳就业、稳投资、稳预期。围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突出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审慎办理涉企融资、纳税、创新投资经营模式等刑事案件,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升格为刑事责任,及时甄别和监督纠正涉企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完善定点联系、精准服务企业工作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和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配合,依法从快从严惩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会同监察委完善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注意深挖和及时移送有关线索。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坚决防止人为拔高、办凑数案,又坚决防止降格处理、放纵犯罪,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人民和法律检验的铁案。结合办案,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推动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三是扎实深化社会治理创新。落实《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危害校园安全、公共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开展“莎姐”大普法活动,把宣传法治与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促进基层自治、德治、法治。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同心协力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矫治挽救。

  四是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采砂等犯罪,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围绕乡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涉农检察工作,重点打击破坏耕地、制售伪劣农资等犯罪。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继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五是扎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履行。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坚决监督纠正。坚持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与充分保障职务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并重,认真听取辩解和律师意见,认真核查证据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统筹做好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提高检察建议规范化、精准化水平,确保针对性、高质量、有效果。

  六是扎实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推进“红船精神”检察实践,健全检察人员政治轮训制度,坚定自觉做到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加强办案专业团队建设,建立检察官研修制度,打造讲政治、有理论、会办案、懂专业、善思辨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教育、挽救干部,对严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零容忍”。

  七是扎实做好自觉接受监督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工作。拓展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方式。完善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唯奋斗者进,唯搏击者胜。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勇于奋进、敢于拼搏、善于作为,全面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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