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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巫山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4日在巫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全力把“案件办准办好、党建抓细抓长、工作做实做稳、队伍带精带强”,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1件134人,起诉271件351人,查办涉嫌职务犯罪13件14人,支持民事起诉61件,办理控告、申诉、举报线索89件。

(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巫山建设,严防“枪爆危”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依法起诉涉枪涉爆案件12件13人。积极参与“渝安2号”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批捕30件35人,起诉33件44人;起诉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犯罪2件4人;批捕“黄赌毒”犯罪案件20件23人,起诉60件92人。批捕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4件85人,起诉78件116人,如陈X等三人引诱老年人高价购买假保健品获利10余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打击行动,依法对卢道金、何信菊夫妇在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健康安全。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坚持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彰显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为反腐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今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其中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贪污贿赂案件12件13人;大要案8件9人,大要案率百分之64。从查办的园林苗圃案入手,攻克关键节点,查办窝案窜案,依法查处涉及林业、旅游、市政园林系统贪污贿赂案11件12人,其中有3名原部门“一把手”涉案。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扶贫部门联合开展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工作;与巫山机场重大工程项目同步预防;携手中国邮政公司巫山分公司实施“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共建,并开展“编写一本宣传手册、构建一个媒体宣传平台、发行一个专用信封、建立一个公众号、组建一个宣传小分队”等“五个一活动”,在群众中广泛传送,努力构筑脱贫攻坚的防腐墙。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诉讼监督,守好办案质量的第一道关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不枉不纵,因证据不足依法不捕8件12人,不诉2人;如梁吉海、丁时恩涉嫌拐卖妇女案中,公安机关于1994年立案侦查,犯罪已超过二十年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之规定,检察官联席会议认定嫌疑犯梁吉海在犯罪后,有积极逃避公安机关侦查的行为,因而追诉时效延长,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嫌疑犯丁时恩在犯罪后,有逃避侦查的行为,但在2000年被抓获后被取保候审,不再有积极逃避侦查的行为,不宜再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理,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追诉漏罪3件、漏犯4人,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排除非法证据1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无逮捕必要不捕48人,微罪不诉29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依法立案监督2件3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均得到纠正。对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案件督办1件。切实履行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16件,均得到采纳,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办理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批捕3件6人,起诉7件18人,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监督脱漏管社区矫正人员重新列管9人,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树立了法律权威。履行民事行政监督。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查处虚假诉讼的配合协作机制,细化职责、形成合力;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提请二分院提出抗诉后已依法改判;办理支持民事起诉案件61件,为农民工依法讨回薪金80余万元;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件,相关单位已积极采纳建议并依法整改,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制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实施办法》,实现了干部沉下去、问题拎出来、矛盾解决掉。检察长参与县领导接待接访11次;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访群众120人次。明确司法办案“五个决不能”的硬性要求,制定《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防止矛盾积累、激化或引发次生矛盾。共化解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信访案件5件;息诉息访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的刑事申诉案2件;实施司法救助,为2名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15000元;制定《关于保障和服务巫山县江东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江东新区设立中心检察室,受理群众来访17批30人次;运用刑事和解政策,成功调解庙宇镇田合村两老人因林权纠纷互殴致一人轻伤案,化解了双方积怨。继续保持了涉法涉诉信访到市进京访的零记录。

扎实开展未检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区别对待的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19件24人,微罪不诉1件2人,附条件不诉1件1人。会同县妇联开展《爱护身体 健康成长 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守护花季”法治巡讲活动。深化“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开展“莎姐”大普法、“冬日阳光温暖你我—莎姐与你手拉手”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县政法委、县教委以及城区所有学校等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行编撰《儿童性健康教育读本》,印发2万余册,发放到中小学生手中。2017年,本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二)坚持民生第一目标,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

参与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发挥帮扶工作团牵头作用,会同帮扶单位与建平乡党委政府,梳理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 “作战方案”,挂图作战。选派驻村工作队到青台村驻村,派特别行动组到非贫困村督战,组织全体干警分批精准对接贫困户115户;发放《巫山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精编》、挂图等230份,开展贫困户问卷调查211次;张贴《建平乡精准脱贫帮扶卡》、《建平乡精准脱贫驻村工作队》、《建平乡精准脱贫非贫困村特别行动组》宣传册238份、对比数据582次。

服务绿色发展战略。扛起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环境保护重大责任,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提交《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巫山县院:明确行政机关整改纠违期限》《巫山县院开展公益诉讼得到县委、县政府支持》两则信息被最高检信息平台登发。启动官家溪水库污染问题的诉前程序,向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得到及时回应并整改。与分院联手,邀请22个部门、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红椿千丈岩水库联合开展“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重庆日报、央视新闻进行了强力报道,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的美好需求。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落实《巫山县2017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与县农委、工商等部门联合,通过联席会、专题会等形式,共同协调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起诉侵权假冒案2人。会同工商联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制定《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着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从保障项目建设入手,在江东新区设中心检察室,制定《关于保障和服务巫山县江东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从维护市场秩序入手,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7人,起诉17件20人,如“淘宝网店代运营”诈骗案,经取证核实的被害人多达70余人,涉案金额40余万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起诉巫山县松林汽修公司、松林培训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存款案,涉及受害人30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9054万元,法院已作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全力推进司法改革,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员额检察官积极履行司法办案主体责任,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定《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检察官办案组织,明确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效;实行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工作机制,检察长亲自承办巫山松林汽修公司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案,创巫山检察长担任公诉人之先河。院党组切实履行改革的直接责任,按照程序实施“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职责说明书》《员额检察官办案管理办法》《司法规范化监督员制度》《检察官出庭履职跟庭评审工作暂行办法》,出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办法》等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办案行为,确保办案质效的稳步提升。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请县委政法委召集公检法司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范围、办理原则、证据标准、程序要求、启动和运行程序、值班律师确定等事项达成共识。自2月份试点以来,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43件 17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百分之57.9,位列全市前十名。百分之96的认罪认罚适用案件,由本院提出建议,突显主体作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为百分之93,速裁、简易程序为百分之95,认罪认罚服判率为百分之98.5,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权利,又极大的缩短了刑事案件的审理周期,提高了司法效率。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在县委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速抓结案、消积案、清线索;扎实开展检察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讲政治、讲定力,讲党性、讲服从。转隶编制14个,转隶9名,涉及财物划转工作正按有关规定有序推进。

(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细抓长党建工作。深入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的要求。建立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成员当好带头人,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述职述廉、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领导力、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开展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班子成员作中心组发言,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支部制度化,严肃规范“三会一课”,严格要求用心作好支部活动记录、党员个人学习笔记,积极开展支部“脱贫攻坚”主题党日活动,助力脱贫攻坚。组织党员开展 “微故事、微视频、微党课、微橱窗”等 “四微”评比活动,推荐选手参加分院、市院比赛获得前茅。

带精带强检察队伍。深入研究队伍建设存在的“软肋”,通过“党建+问卷调查”,为干警量身订制培训计划,采取“传、帮、带、授、视、学”等手段,提升队伍职业素能、文化修养、形象修为。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政法高校、检察官网络学院等平台,实施专业型、专家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青年干警座谈会、周“读书促学”活动,引导年轻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进。选派5名干警参加辖区院、市院等组织的展示竞赛,推荐2名员额检察官参与市检察院组建公诉专业团队,大力提升了干警的实战水平。

做实做稳创特色院工作。积极响应市院提出的“以争创规范化建设标兵院、特色院为抓手提升规范司法水平”的号召,院党组高度重视,共同发出“要在渝东北院永争一流不落伍”的强音,响亮提出了“队伍建设、案件质量管理、刑事执行检察”三个特色院的创建。刑执检察科率先于全市检察系统在司法局设检察官联络室,在监管场所利用监控云回放,监督监所安全, 310监督机制被最高检平台采用推广。案管制定《规范司法监督员制度》,统一细化案件的进出口。政治事务部以“文化示范院”为切入点,结合巫山检察精神、巫山检察文化,从内涵、外延入手,制定队伍建设特色院创建方案。目前已成功完成了理论调研、方案制定、项目申报的过程,打造渝东大门的“窗口院”已具雏形。

(五)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活动,时时处处事事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中共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做操守上的“正派人”。院纪检组结合实施方案制定监督落实文件,严肃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会,从执纪监督角度不定期对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予以通报。

忠诚担当讲实干。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当检察工作的实干家。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指导意见》,开展“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忠诚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明确三个专题、三个阶段和三个方面抓好推进落实。并将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四大家作专题汇报,得到积极肯定。

监督执纪保廉洁。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真正扛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出台院史上最严的《纪律作风督查暂行办法》《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关于全面从严治检“两报告一报备”》等三个制度,将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一并纳入考核范围,努力营造一个干净办事、廉洁办事的班子集体。进一步加大廉洁从检教育,编印廉洁从检“口袋书”70册;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准则》《条例》考试,收看警示教育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底线》。制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表》,经常性对干警进行廉洁从检教育,聘请9名廉政监督员定期开展检务专项督察开展常规督查7次,专项检查2次。对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始终牢记检察权源于人民,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2017年,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4次;协助办理政协提案1件。主动邀请人民检察监督员参信访接待、案件公开审查、检务督查活动;将12件职务犯罪拟撤案、拟不起诉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评议。开展跨辖区联络活动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122人次走进检察、监督检察、支持检察。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1人获得国家级表彰,3人获得市级表彰,2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1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职务预防专家人才,“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市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控申接待室连续保持。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服务发展的理念、能力、机制还不完全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二是强化法律监督的方法手段和制度机制尚需完善;三是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四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制度有待健全,司法责任制需要进一步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途径,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全面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2018年,县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

(一)进一步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遵循总依据。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战略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制定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方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彻底清除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结合新时代新要求开展“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专题教育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和切实践行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法治中国建设、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方面的新使命新要求新任务。

(二)进一步服务好全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在山、水、气、土综合整治中,突出打击破坏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等环节的犯罪,筑牢绿色本底,让天更蓝、水更清,守护好“一江碧水”,尽到保护好长江母亲河的责任。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性制定司法服务措施,依法惩治涉农、扶贫、环保、教育、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使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国际知名现代化旅游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宣讲十九大•‘莎姐’大普法”活动,更好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大论断,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做好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让公益诉讼这个满载全社会共同利益的新型列车,加速前进。

(四)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坚守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强法律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成果和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坚决监督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问题,重点监督纠正量刑畸轻畸重、虚假诉讼等问题。进一步健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塑造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可感受、能评价的公平正义。

(五)进一步建设好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按照最高检队伍建设“八化”要求,推进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遴选优秀人才、明确权责清单,推行检察智库建设,以“智慧+”推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提档升级,增强队伍适应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和法律监督工作新要求的能力。深入开展特色院创建,打造渝东大门的“窗口院”。提升检察文化内涵,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内生动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打牢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六)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认真履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制度和措施,扎实做好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检察“两微一端”“互联网+检察工作”等新形式,搭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平台,传播法治能量,传递检察声音,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征程实现新作为。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在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任务落实上“钉钉子”,正确履职,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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