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2021年1-11月,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447件570人,批准逮捕458人,不批准逮捕113人。
2021年1-11月,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453件2021人,决定起诉1267人,决定不起诉484人。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21年1-11月,本院起诉、微罪不诉、附条件不起诉共计1685人,适用认罪认罚1597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
2021年1-11月,我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类案件94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6件,审查后提请二分院抗诉11件;办理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5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0件,支持起诉意见已采纳37件。
三、公益诉讼
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件,立案1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1件。
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立案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
2021年1-11月,受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0件30人,其中批准逮捕11件16人,不批准逮捕9件14人。
受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一审公诉案件45件62人,提起公诉16件19人,不起诉18件22人。
五、刑事执行检察
2021年1-11月,办理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25件,已纠正25件。办理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33件,纠正脱、漏管12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5件,已纠正35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1年1-11月,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52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举行公开听证16件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