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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8-27  作者:万州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监督案件和公诉案件,民事抗诉等案件。并通过检察活动惩治犯罪,解决民事及行政纠纷,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内设公诉科、侦查监督科、职务犯罪侦查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环保检察室、经济开发区检察室等13个职能部门和龙沙、分水、龙驹三个检务联络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5,387.25万元,支出总计5,387.2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20.44万元、下降10.33%,主要原因是2016年万州区财政年中对我单位两房建设有追加预算拨款收入,2017年两房建设完工无此项财政拨款收入。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5,38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89.37万元,占87.05%;其他收入697.88万元,占12.95%。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5,38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96万元,占74.56%;项目支出1,370.29万元,占25.44%。
  本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8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8.31万元,下降21.94%。主要是2016年万州区财政年中追加了两房建设财政拨款,2017年两房建设完工无此项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26万元,增长12.89%。主要是在年中市财政追加办案经费527万元以及电子检务工程8.26万元,该笔预算主要用于弥补办案经费不足和电子检务工程开支。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976.35万元,占84.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5.42万元,主要是年中财政追加办案经费。教育支出8.98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4.65万元,占8.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16万元,主要是因为社保改革,2017年3月本单位72名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保,单位只发放了1-2月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22万元,占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17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4.98万元,较上年增加762.86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员额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78.48万元,较上年增加27.37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上收后公用经费定额调整,以及部分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0.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市外办案工作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7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车辆使用管理,职工出差提倡使用经济便利的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派车量,严禁公车私用,车辆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19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本单位减少25辆公务用车从而减少了开支。
  公务接待费16.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检察院到我单位学习远程庭审,讯问,环保基地建设,以及相关部门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8万元,主要是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8万元,主要是学习远程庭审和环保修复基地建设的批次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6辆;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1,3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2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8.48万元,机关经费运行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7.37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培训力度加大,新增远程庭审、讯问系统专线租金,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437.54万元。部门预算下达后,本单位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对专项资金制定计划、合理安排、严格控制,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评价。认真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落实预算执行进度等,做到资金分配和使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5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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