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2019年9月8日(星期天)下午14:30-17:00。
二、考试地点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79号)。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9月8日14: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准考证到考试地点报到。开考30分钟(15:00)后,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科目考试。
2.请考生自备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等考试所需文具,考场中不得使用电脑、手机、书籍等工具。
联 系 人:曾明英 冉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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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