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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提灯照路人
时间:2022-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8月12日,《检察日报》第8版“先锋周刊”刊登《张高霞:做一名提灯照路人》一文,内容如下:

 

  “我也是一个母亲,只要能帮到孩子,哪怕只有一点点希望,也绝不放弃!”作为一名“莎姐”检察官,重庆市梁平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张高霞积极引导走上歧路的未成年人重回正轨。

 

  2020年7月4日,17岁的刘蕊添加江乐为微信好友,并向其谎称支付邮费即可获取一部手机并免费使用电话卡。随后,江乐通过微信向刘蕊转账21次,被骗金额7574元。 

 

  该案移送至梁平区检察院后,张高霞阅卷发现,刘蕊在实施诈骗前几天,曾被他人以同样方式骗过。“我当时也没有钱了,就想着如法炮制捞点钱,结果越陷越深……”从被害人到加害人,刘蕊懊悔不已。 

 

  “她2020年刚外出打工,以前读书时学习成绩很好,平时很懂事,对父母也很孝顺。”刘蕊的邻居对张高霞说。 

 

  “经审查,我院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刘蕊刑事责任,但根据刘蕊一贯表现及实际案情,同时结合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张高霞介绍,刘蕊犯罪时为未成年人,具有初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江乐损失并取得谅解,同时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未成年人今后的路还很长,如果能为他们在成长道路上驱散阴霾、带来光亮,即使再辛苦,我也愿意做这样一个提灯照路人。”张高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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