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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检察:为河道“舒筋活络”,还群众一江安澜
时间:2026-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开州检察:为河道“舒筋活络”,还群众一江安澜


2026年6月,检察官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整改成效开展“回头看”。

“今年雨水不少,但水走得快,心里踏实得很。”8月,重庆主汛期仍在持续。在开州区境内某长江支流河道,曾经横亘的违法建筑已彻底不见踪影——行洪断面全面恢复,水流顺畅奔涌,岸边新绿成荫,几名村民正在阴凉处休闲纳凉。

这背后,是开州区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以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河道违建整治、守护行洪安全的一份履职答卷

今年3月,依托“河长+检察长”常态化线索摸排机制,开州区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办案检察官徐玉峰与同事随即联合水利部门赶赴现场,踩着河滩乱石逐段勘验、逐项取证。

现场令人揪心——经测量,两处违建房屋隔河相对,分别侵入河道2米和3米,累计侵占河道面积约150平方米,原本30余米宽的河道在此处被骤然收窄,形成“瓶颈”,行洪能力大幅削减。

违建因何而起、何时而建?带着这些疑问,检察官深入周边村组走访。“大爷,这房子什么时候建的?”“汛期河水最高能涨到哪里?”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渐渐拼凑出河道原貌——半年多前,三户居民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擅自沿河道两侧陆续搭建房屋,行洪断面随之被一步步蚕食。与此同时,检察官到属地镇政府和水利部门调取规划审批档案,查明两处建筑从未获得合法审批,确属典型河道违建。该院还联合水利部门开展专业行洪风险测评,逐步完整固定违法事实与隐患证据。

事实查清,但让当事人主动配合,是第一道难关。房主起初并不理解:“在自己家门口盖房,怎么就违法了?”办案检察官一次次登门,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建筑物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清除行洪障碍物的相关条款,并指着河道耐心讲解:“您看,本来宽敞的河道被您的房子占去一大截,水来了只能往两边漫,最先受淹的就是您家。”从法理到情理,从危害到后果,当事人的对抗情绪逐渐消解。

涉案河道违建问题根源在于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在查明事实、厘清权责的基础上,4月7日,开州区检察院向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属地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及时消除行洪安全隐患,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检察建议发出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复核现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持续对当事人进行政策宣讲与思想引导。最终,三名当事人主动自行拆除违建。从拆除到清运,区水利局执法支队、镇产业发展中心、社区河长组成三级专班全程跟踪监管。

为防止问题反弹,该镇进一步做实河长负责制:村级河长、网格员每日巡河,镇产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每周巡回检查,区水利局不定期抽查督导,形成三级联动监管格局。依托院坝会、群众议事会,河道保护法规宣传走进家家户户。

6月,镇政府复函,确认整改全部落实。随后,开州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前往涉案河段“回头看”,被“松绑”的河道恢复行洪能力,壅水、内涝、堤防损毁风险大幅降低,整改成效获得一致认可。

“各方携手‘搬’走盘踞河道的‘拦路虎’,也搬走了压在群众心头的隐忧。”区人大代表雷必桂站在清理后的河岸上,仔细查看退水痕迹,核查整改细节。

8月,重庆高温与汛期双重考验仍在继续,但这条河今夏淌得格外顺畅。违法建筑没了,群众的心也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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