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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检察院:防范性侵害 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
时间:2017-08-18  作者: 贾晓星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开州区法院审理了一件特殊民事案件——因被申请人张某长期性侵害、猥亵两名亲生女儿,申请人黄某(系张某前妻)申请撤销张某对两名女儿的监护权。与一般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舒城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庭支持起诉。最终,开州区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判决撤销张某对两名女儿的监护权,这是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剥夺监护权诉讼案。
宣判后,该院主动协调区妇联、团区委、区民政局、区教委、被害人居住地党委政府,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庭面临的种种困难,充分体现了司法温情。
    重拳出击   给性侵害者以严厉打击
    近年来,开州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打击犯罪和救助被害人水平。一是成立 “心理疏导室”,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二是推动公安机关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警务中心,成立专门队伍、建立专门场所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重大性侵害案件,帮助被性侵害未成年人获取法律援助,提高性侵害案件的侦查取证水平。
    部门协作  为儿童发展提供全方位福利和保护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是无数家庭的家事,更是关乎国家未来的国事。开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部门合作,为儿童发展提供全方位的福利和保护——与团区委建立对被性侵害儿童进行心理疏导、经济救助、教育帮扶的长效机制;与区妇联共同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切实提高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该院未检部门与民行部门建立剥夺监护权诉讼线索转递机制,开通剥夺监护权支持起诉绿色通道。
    2017年,该院在办理一起性侵害案件时,发现被害人自幼被邻居以金钱引诱的方式发生性关系。在案件侦查环节,该院未检部门提前介入,通过与区妇联、团区委共同努力,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其心理阴影。为了改变被害人的成长环境,该院与团市委、团区委主动对接,将其纳入“为了明天.彩虹帮教”项目,并申请到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其学费和生活费的全额资助。
    预防为主  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2017年6月,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3-2016年度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报告》,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生于熟人之间这一重要特点,提出了预防对策。开州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德胜对该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参阅学习,进一步做好预防、惩戒、救助等方面工作,切实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好。
    随后,共青团开州区委在2017年开州区青少年暑期自护教育活动中,专门把“防性侵”教育纳入活动内容,深入全区所有乡镇进行讲解;区妇联开展的“父母课堂”进基层活动中,重点对存在“留守、单亲、残疾、收养”情况的家庭进行心理团辅和家庭教育讲座,从而提升家庭在防范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方面的能力。此外该院还通过手机报平台,设立“防范性侵害”专栏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提高在校学生防范性侵害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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