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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强奸案,让两个女童陷入困境。检察官主动作为,为改变她们的命运奔走呼吁
时间:2020-09-10  作者: 开州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起强奸案,让两个女童陷入困境。检察官主动作为,为改变她们的命运奔走呼吁
用司法温情驱散罪案阴影
肖俊林
  
  一起强奸案,给两个女孩的命运蒙上了阴影——被害女童遭受身心摧残,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反应;罪犯的女儿,也因为父亲被捕入狱,成为“事实孤儿”……
  河北省涉县检察院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在办理案件同时,一方面积极对被害女孩进行心理疏导,为她返校复学四处奔波,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学校落实控辍保学;另一方面在了解到罪犯女儿无人抚养的情况后,督促民政部门为其发放生活补贴、确定监护人。
 
  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不仅让两个无辜女童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也赢得了人大代表的高度肯定。
 
  辍学女童被性侵
 
  2019年夏季以来,涉县某村村民师某平、师某太通过购买辣条等方式,将未满14周岁的小华(化名)骗至一所住房内多次轮奸。小华患有智力残疾四级,缺乏自我防卫能力。2019101718时许,二人再次实施轮奸时,被闻讯赶来的小华爷爷发现报警。
 
  今年39日,该案移送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案检察官姚莉采用远程询问的方式,隔着屏幕第一次见到了被害人小华。她的眼神躲闪飘忽,时而沉默不语,时而躁动不安,有明显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反应。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办案检察官与坐在屏幕前的小华仍然不能正常交流。
 
  考虑到小华受侵害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再加上其本身的智力缺陷,办案人决定先做心理疏导,待她足够接纳和信任检察官以后,再进一步了解案情。小华和其监护人同意后,办案检察官对小华通过谈话和沙盘进行心理疏导。
 
  疏导的过程漫长而艰难,但看到小华的状态渐渐稳定,检察官觉得自己的付出非常值得。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对小华的成长环境、经历展开社会调查。经调查了解到,小华出生时缺氧窒息导致智力残障,父母多次带其治疗均无效果。小华多动寡言,不与父母交流,整天在村内街道上玩耍。上学后由于智力原因,不能完成普通学校的课业。上初中寄宿以后,情况变得更糟。学校老师多次约谈其父母,要求进行陪读。但小华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养家糊口,母亲又怀有身孕,实在无法抽身去学校陪读,便放松了对她的管理。2019年春,小华辍学在家,无所事事,整天在村内闲逛。时隔不久,便遭受到师某平、师某太多次性侵。
 
  结案不是终点
 
  师某平、师某太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法律援助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具结书。今年42日,涉县检察院将该案依法起诉至涉县法院,并提出量刑建议。
 
  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师某平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师某太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案件结了,但检察官的工作没有结束。根据对被害人小华社会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涉县检察院向其所在的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一要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对全校适龄儿童、少年展开全面排查,一生一档建立入学台账,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二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被害人小华系智力残疾人,要核实该名学生是否有能力继续接受普通教育,如果可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督促学生家长在疫情结束后尽快让孩子返学,如果不能接受普通教育,尽快办理转学手续,转入特教学校就读。
 
  该校很快作出书面答复,称已安排有责任心的教师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登门入户,送教上门,一对一地为小华开展辅导学习。鉴于小华智力原因,学校建议家长将其转入特殊学校就读,让她掌握一项适合自己的本领。
 
  该校还经过调查摸底,对有辍学行为及休学超期的学生,向其家长发出《义务教育劝学通知书》,并结合其他措施做好劝返工作。
 
  “事实孤儿”有了依靠
 
  办案中了解到的另一情况,也让检察官牵肠挂肚:师某平一家三口,妻子为一级聋哑人,生活不能自理;而其8岁女儿小丽(化名)智力低下。师某平被羁押后,小丽的生活和学习无人照管,就读的学校离家6公里远,因此辍学在家。
 
  “父亲犯了罪,但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就这样无依无靠、自生自灭。”检察官又开始为小丽的事奔忙。
 
  疫情期间,检察官通过电话联系、建立微信群和实地入村走访听取意见等方式,对小丽的相关情况开展了社会调查。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办案检察官与县教体局、小丽所在学校取得联系,并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小丽原班主任老师介绍了小丽在校情况以及中途辍学的原因,基本上与办案检察官社会调查中掌握的情况一致。教体局及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好好关照小丽,把她纳入重点关爱对象,帮助其完成学业。
 
  “师某平的家庭生活困难,属于建档立卡的低保贫困户,请对照相关补贴政策为其女儿办理基本生活补贴。”根据国家保障困境儿童的相关意见,涉县检察院认为小丽属于保障对象,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随即据此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督促落实好保障救助工作,包括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等。鉴于小丽处于事实无人监护状态,建议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尽快确定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并将其纳入重点关爱对象,每季度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回访。
 
  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立即开展实地调查,并与小丽所在乡政府联系,简化办理程序,畅通绿色渠道,仅用了一周时间,就帮助小丽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1000元基本生活补贴。
 
  小丽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的已经亡故,在世的也已经年迈,无法承担监护人责任。县民政局与乡、村经过积极协调,征得小丽同意后,指定她的伯父担任其监护人,代为履行监护职责,代领代管小丽的困难生活补贴,并照管其日常生活、学习。
 
  8月初,小丽的伯父领到了第一笔生活补贴金,他列出了详细的开支清单。从此以后,小丽的生活有了保障。
 
  “涉县检察院在办好未检刑事案件的同时,主动作为,在关爱被害未成年人的同时,积极关注案件之外的弱势群体,这个做法值得称赞。”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煜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爱英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落实好民政部联合12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用爱心去点燃这些特殊孩子的希望,为他们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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