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8-27  作者:开州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辖区内依法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15个内设机构和临江、长沙两个检察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2,974.60万元,支出总计2,974.6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765.23万元、增长34.6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2,974.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2.81万元,占97.59%;其他收入71.79万元,占2.41%。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2,97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3.77万元,占82.15%;项目支出530.83万元,占17.85%。
本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0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3.44万元,增长31.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61万元,增长12.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案经费260万元,追加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资金51.37万元以及其他增人增资费用。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0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3.44万元,增长3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61万元,增长12.5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9万元,占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9万元,主要原因是李天兰国家赔偿金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460.85万元,占84.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40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设备设施等项目支出;教育支出6.04万元,占0.2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3.79万元,占8.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自3月起纳入社保基金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87万元,占3.3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83.27万元,占2.8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4.39万元,较上年增加652.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87.59万元,较上年增加332.0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会议费、车辆运行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车辆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1.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办案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照预算控制车辆运行费用,降低维修成本及出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16.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交流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9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80.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32.07万元,增长213.52%,主要原因一是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加;二是支出结构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7年本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30.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度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力度有所提高,项目开展有序,为办案业务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4973332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xls

版权所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永兴街5号
电话:023-64973301 传真:023-64973307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开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开州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