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德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扣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27条具体措施”,紧紧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和区委中心工作,坚持“政治统领、履职精准、人才强检、品牌亮检、发展一流”治院理念和“固强补弱求极致、全面发展争一流”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10件1612人。经审查,决定和批准逮捕274件368人,提起公诉467件701人;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98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69件,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35件;办理公益诉讼案65件,提起公益诉讼16件;办理控告申诉案19件。
一、坚决扛稳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我们始终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切实把政治忠诚、担当尽责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来,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开州、法治开州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起诉影响政治安全和邪教类犯罪7件7人,同比下降46.2%、78.8%。深入推进“断卡”“反诈”专项行动,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等犯罪60件151人,同比上升3.4%、8.6%。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5件52人,同比上升87.5%、67.7%。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7件167人,同比上升21.9%、27.4%。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63件128人,同比下降36.4%、16.3%。起诉涉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违禁品及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5件5人。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被市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成功举办川渝两地三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座谈会,被18家中央、市级主流媒体报道推介。在全市率先探索对轻微刑事案件中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开展不起诉前置考察,做法得到市检察院的转发推广。全年依法不批捕86人、不起诉263人。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559件834人,适用率88.3%,提出缓刑量刑建议213人,法院采纳率98.1%。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接访282人次,群众来信21件全部按期回复,治理重复信访2件,办结市检察院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在区法治广场建成涉检申诉信访案件联合化解办公室,与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联合化解申诉信访案件。深化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机制,院领导包案13件,息诉10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件。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公开听证23件,其中上门听证4件。
二、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的职责使命,主动保障“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开州建设
我们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这一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护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区林长办签订“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与区林业局、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联合万州、云阳两地检察院对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违建整改与生态提升工作开展“回头看”,会签《关于深化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合力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性司法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起诉环资类犯罪5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15人,协助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达成协议5件,支持起诉生态损害赔偿案3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鱼苗8万余尾、缴纳生态补偿金和处罚金4万余元,复垦耕地140余亩,组织14名案件当事人参与巡山巡河等社会公益服务。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服务“六稳”“六保”,持续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起诉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9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人。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集中统一履职,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件8人,成功办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的向某某等7人特大制售假冒名牌运动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区市场监管局加大监督管理执法力度。在区内6家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点对点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
有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涉金融领域犯罪,批捕、起诉擅自发行股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件6人;起诉信用卡诈骗犯罪2件2人。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追诉漏罪1人,起诉2人。全链条、一体化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等逃税骗税犯罪,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4件9人,追诉4名漏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刑罚。
助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破坏万达开交通“直联直通”建设相关犯罪打击力度。联合宣汉县、开江县检察院举办“开宣开”模拟庭审论辩赛,加强川渝刑事检察队伍建设与交流,促进毗邻检察机关统一司法理念。与宣汉县、开江县检察院在三汇口乡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巡察活动,推动全面深化合作。深化杨柳关红四军战役遗址红色资源公益保护,推动宣汉县将杨柳关遗址纳入县级文化保护单位,该案被四川省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联合评为川渝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典型案例。
扎实服务乡村振兴。配合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办理开州区耕地保护系列案件,主动与有关乡镇(街道)开展诉前磋商并达成协议,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占拆迁补偿安置款、征地补偿款等犯罪,批捕2人,起诉2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扎实履行大德镇帮扶集团牵头单位责任,协调解决抗旱保供及土地整治项目推进等问题。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开展“事实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课题调查研究,调研报告获区主要领导批示。联合公安、教育、民政等九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帮助17名儿童依法确定合适的监护人。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与万州区、开州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违禁品专项检查。依托类案监督推动系统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3份,全部得到采纳。
更加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强化监检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起诉8件11人。深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2人。打好办案与监督的组合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涉案单位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三、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和检察环节为民实事,全力履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两法”,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一体化履职。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0人,起诉36人,追诉漏罪6条。开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10件,督促追责不履行报告义务的宾馆12家;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重提出量刑建议。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批捕5人,不批捕9人;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着眼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在公安机关建成全市首个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矫治中心,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促成完善行业机制4项。注重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办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5件,对“问题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24份,撤销、确定监护人资格23件,以司法保护撬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深化拓展“莎姐”大普法,18名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24所中小学讲法治课,我院被市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法学会联合表彰为重庆市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
依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扎实开展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17人,起诉2人,引导公安机关追赃挽损800余万元。筑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人并提出惩罚性赔偿;提起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批捕6人,起诉21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街道整改饮用水安全、户外健身器材安全隐患、破裂污水管网及养殖场偷排等问题。
用心用情关爱保护弱势群体。主动回应困难群体所急所盼,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43件,全部获法院采纳,帮助农民工讨薪、老人追讨赡养费共计37万余元。督促10个乡镇(街道)整改敬老院食品安全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家庭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全年救助25人,发放救助金47.5万元,同比增加156.8%。
强化人权司法综合保护。贯彻《反家庭暴力法》,严厉打击涉家暴违法犯罪,以故意杀人罪批捕1人,以故意伤害罪起诉1人。起诉非法拘禁犯罪2件4人。起诉暴力侵犯残疾人、独居老人权益犯罪3件3人。强化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办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4件,服务律师网上阅卷44次,现场接待律师249人次。
四、坚守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开州
我们认真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以融入式监督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与区公安局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切实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43件。严格证据审查,精准法律适用,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20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24人、漏罪27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成功抗诉2件。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结合,办结民事监督案件49件。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对法院正确的生效裁判,引导服判息诉7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件获法院改判。提出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活动中的检察监督建议28件,获法院采纳。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立案1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法院全部裁定再审。办理的黄某某与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通过“刑事处罚+民事惩治”联动,有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和虚假诉讼行为。6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库。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6件,均获采纳。深入排查涉税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督促追回应缴税款。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机制,与区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整治,办理的唐某某与郭某某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库。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立行政公益诉讼案48件,诉前磋商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扩大公益司法保护“朋友圈”,与行政部门签订协作机制3项,选聘公益诉讼观察员70名。探索形成“线索同步移送、案中公益审查、罚罪修复同步”的办案模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着眼公共安全、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民生福祉,办理新领域案件10件。积极参与国有财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1件公益诉讼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国有财产保护典型案例。
持续做深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创新“巡回+定期”检察制度,依托与区司法局在大德镇政府共建的社区矫正检察示范点和4个片区联络点,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性帮扶社区矫正人员就业21人。致力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看守所执法监督检察案13件,监督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3件。审查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案11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8件,监督追回罚金及违法所得9万元。
探索数字化改革赋能法律监督。强化行刑衔接,深化信息共享,通过公安系统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审查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逾5000件,梳理监督线索130条;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虚假诉讼线索100余条;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线索12条。
五、努力打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我们始终把“讲政治”摆在检察队伍建设第一位,推动从严治检和从严治党同频共振,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事项19项。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组织青年党员先锋队支援乡镇及社区疫情防控、防汛抢险92人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离退休党支部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十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称号。
建强基层基础。出台《2022—2026年人才培养规划》,激发人才发展活力。认真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3名干警进入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3名干警入选市检察院二分院人才库,14名干警参加市检察院二分院各类竞赛获奖,其中2名获一等奖、3名被评为“业务能手”、2名被评为“十佳公诉人”。全年共有11个集体、80人次获得各级表彰。
持续深化改革。强化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与“一体”能动履职,协助上级院和外省院办案5件,向其他区县检察院移送公益诉讼线索12件,三级院联合办案4件。持续优化和规范内部监督,制定《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办法》,改变本院不起诉决定3件5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80件。抓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持续压减空转程序、内生案件。
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对干警司法办案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谈话提醒12人次。严格落实干警家属“禁业清单”,认真贯彻“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全年填报重大事项34件。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以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反面典型,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六、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自觉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一切检察工作的第一标准。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等工作4次,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依法能动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环境。扎实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调研指导意见,与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申诉信访案件联合化解工作的意见(试行)》。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4场次,邀请代表、委员等视察检察工作45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办案32人次,多渠道展示工作成效,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阅。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前进的每一步,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纪委监委和各政法机关的配合协作,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以检察一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措施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明显;二是跨区域与跨部门协作还不紧密,执法司法制约机制还不完善;三是法律监督权威性还需提升,数字化改革赋能法律监督运用不足;四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还不够,办案监督、自身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一定全力改进。
2023年主要任务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2023年,开州检察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重庆的殷殷嘱托,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市检察长会议、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质量建设提升年”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打造更多具有开州辨识度的检察新产品,自觉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建设。
(一)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结合起来,全面构建清单化闭环落实机制,做好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各项工作要求承接落地,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二)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开州、平安开州建设。积极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川渝检察协作,推动构建一体化办案格局。积极融入“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建设。
(三)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全力守护人民安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常态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加强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持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利益,切实深化司法救助。
(四)深耕细作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同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配合与相互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最大限度发挥“外脑”作用,用好诉前程序督促履职,依法审慎提起公益诉讼。
(五)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打铁更需自身硬,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反腐倡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六)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用心办好意见、建议、提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会贯通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持续加强代表委员个性化联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职制约监督和舆论监督,全方位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法治的脚步铿锵有力,检察的步伐与时俱进。党的二十大吹响了新时代、新征程踔厉奋进的冲锋号,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依法全面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坚定不移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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