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关于申诉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2-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服一九九一年四月九日前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予受理。
重复申诉案件,检察院已办理并作书面答复的,不再做口头答复。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当事人可向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版权所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永兴街5号
电话:023-64973301 传真:023-64973307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开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开州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