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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场废水不再肆意横流 贵州玉屏:制发建议让污水“入池回渠”,改善周边土壤环境
时间:2026-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灰场废水不再肆意横流 

贵州玉屏:制发建议让污水“入池回渠”,改善周边土壤环境


“道路两侧修筑了挡水沿,能有效隔绝污水与周边环境,他们还定期对污水进行收集处置。”近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检察院(下称“玉屏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某灰场,看到昔日污水横流的灰场周边环境已焕然一新。

  灰场是燃煤电厂等配置的专用场地,主要用于贮存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2025年12月,玉屏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辖区某灰场门口及道路两侧黑色污水横流,导致周边土壤污染。初步核查后,该院决定立案调查。

  通过邀请专家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调取企业环保台账,玉屏县检察院查明,该灰场由某发电厂管理,有专用车辆将粉煤灰等固体废物运入贮存,定期进行清运处置。灰场进出口设置有车辆清洗池,车辆驶出时通过该清洗池,车辆轮胎、车厢等沾染的粉煤灰便会被洗掉,以避免污染。但调查发现,该清洗池长期未按相关规范收集、处理污水,导致悬浮物高度富集,一旦降雨就会导致清洗池污水外溢。同时,灰场门口还长期有洒水车直接冲洗过往车辆车轮及路面,所产生的冲洗废水中的悬浮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直接排入附近耕地。经检测,相关悬浮物浓度已超出国家标准5.59倍。专家评估,超标的悬浮物进入土壤,会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土壤盐分富集、酸碱失衡、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累积,引发土壤板结缺氧、污染累积、作物减产等问题。

  今年2月,玉屏县检察院向当地环保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案涉发电厂依法整改并对受损土壤开展修复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环保部门立即展开调查,责令发电厂限期整改,督促其开展修复治理。随后,发电厂将受污染底泥和表土全部清理并转运后规范处置;在进入灰场道路两侧设置370米长挡水沿并浇筑水泥,对各分支道路进行挡水围堰处理,有效拦截污水漫溢外流;新建标准化排水沟,确保路面冲洗废水有序导流;重修污水收集池并增设管道泵,实现废水集中存储与循环利用。

  其后,环保部门将上述整改情况书面回复玉屏县检察院。日前,玉屏县检察院邀请铜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共同开展“回头看”。经现场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污水中悬浮物等指标均符合标准,污水直排问题已彻底消除,周边土壤也得到了有效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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