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无主矿山也要依法保护
时间:2022-12-01  作者:沈静芳 赵颖 徐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赵颖 徐榛)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办案人员再次来到固阳县金山镇河楞村北9公里处,对这里的一片无主矿山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认曾经斑驳的矿山已经得到有效修复,现场采取了种草养护措施。

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将中央环保督察组移送的固阳县金山镇无主矿山公益诉讼线索移交给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该院办案人员立刻到现场调查,了解到自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当地村民一直从河楞村北9公里处的无主矿山采挖砂石,作为自家建筑材料。长期无序的采挖行为造成山体破坏,山体形成的危岩随时可能掉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5月26日,该院就无主矿山的保护问题,与固阳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磋商会。磋商会上,各方在协同保护无主矿山上达成一致意见。7月4日,该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固阳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对私挖盗采行为的监管力度,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对危岩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建议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及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接到检察建议后,两单位均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按时将整改情况向检察机关进行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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