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9月27日电(记者陈晨)记者从陕西省检察院和陕西省榆林市中级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7日上午,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被执行死刑,榆林市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蓄意报复曾经就读初中的在读学生,在公共场所持刀疯狂捅刺,致21名中学生死伤。
(来源于:《检察日报》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