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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内电鱼,玩砸了
因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电鱼,近日,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朱某、王某提起公诉。
今年3月1日,是重庆市禁渔期的第一天。相关部门在江边印制了醒目的宣传标语、张贴了各类宣传资料,对禁渔制度进行广泛宣传,但仍然有人触犯法律。当晚9点左右,朱某、王某等4人来到长江边会合。朱某与王某系同事,朱某知道自己的美国女婿Peter(化名)喜欢钓鱼,王某也想好好“款待”公司的客人李某,二人一合计,决定带Peter、李某去“开开眼界”,让他们观看快捷式捕鱼方式——电鱼,还为此特意借来一只橡皮艇。
晚上10点左右,4人乘坐橡皮艇来到江北区溉澜溪附近的长江江面。朱某驾驶橡皮艇,王某拿出花800元从网上购买的全套电捕鱼工具,开始电鱼。Peter和李某在一旁观看。王某利用升压器,将电压升高,然后将连接电瓶的电舀放入水中,电舀所过之处,大量鱼类立即被电晕或电死,随后浮出水面。Peter第一次看见这种捕鱼方式,与他在美国生活时的钓鱼方法完全不一样,感觉很新奇。
当朱某驾驶橡皮艇开出两三千米,王某捕鱼2小时,收获颇丰时,正好被重庆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和江北区渔政执法人员发现,将二人当场抓获。经清点,朱某、王某捕获鲫鱼、白鲢、草鱼、鲶鱼等共计9.235千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