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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所有努力,都是为了孩子 重庆二分院:倾情守护三峡库区留守儿童

时间:2021-04-30  作者: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所有努力,都是为了孩子


重庆二分院:倾情守护三峡库区留守儿童

 

李立峰 付泽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位于三峡库区腹地万州,辖区九个区县,总面积和人口均约占全市三分之一,具有“大山区、大库区、大农村”特征,外出务工人员多。二分院以留守儿童保护为工作重点,从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方面细化各项措施,围绕护权益、明法理、养身心,全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未检工作贴近生活实际、形式多样,既保护了未成年人权益,又启迪小朋友自觉学法守法,值得点赞!”对该院未检工作,重庆市人大代表、万州区龙驹镇政府工作人员刘吉彬这样评价。

  延伸触角

  为监护缺失儿童找个家

  “我正在服刑,9岁的儿子身体不好,暂时寄养在他伯父家,目前生活遇到一些困难,申请司法机关给予帮助。”2020年3月16日,重庆三合监狱收到服刑人员胡某的一封求救信,监狱当天就将信转交到二分院。

  当时,二分院第七检察部、二分院派驻重庆三峡监狱检察室、二分院派驻重庆三合监狱检察室正开展对服刑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全面摸底。通过筛查,该院从两个监狱排查出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15人,及时对服刑余期长、问题亟须解决的留守儿童进行介入。

  第七检察部主任谭彦告诉记者,针对办案发现留守儿童存在监护缺失的情况,该院与儿童所在乡镇、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接,了解儿童现实居住情况,并对有意向承担监护责任的成年人进行评估,初步确定可行后再提出检察建议,由村(居)委会指定合适监护人。为此,二分院制作了服刑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统计表,包括服刑人员姓名、罪名、刑期、入狱时间、子女等基本信息,还包括无人抚养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不能监护原因等。

  收到胡某求救信的当天,谭彦等人赶往胡某老家梁平区调查取证。经查,胡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8年11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胡某的儿子小艺(化名)现居住在大伯家。小艺妈妈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爷爷奶奶均已经过世。同时,小艺患有慢性病,隔段时间就要检查一次,急需治疗费用。小艺大伯有意愿照看侄子,但经济拮据。

  2020年3月25日,二分院向梁平区某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明确监护责任,指导当地村委会及时为小艺指定临时监护人。同年4月24日,镇政府回复二分院:小艺的大伯具备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已指定其为小艺的监护人。

  2020年9月18日,领到二分院为小艺申请的3万元司法救助金,小艺大伯说:“我作为侄子的临时监护人,一定把他当亲生娃儿带。”

  据统计,2020年以来,二分院指导辖区基层检察院延伸触角,结合办案深入学校、农村、企事业单位,积极了解儿童监护缺失线索,共办理变更未成年人监护权案件29件29人。

  一站取证

  有效避免二次伤害

  “一站式取证”是重庆市检察机关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出台的实招之一。二分院严格按照上级院部署要求,指导辖区基层检察院推广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一站式”办理,坚持“一次”“全面”原则,同步开展治病救人、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等相关工作。

  2020年4月25日,重庆市开州公安分局接到一起报案,立即邀请开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凤兰提前介入。15岁的小夏(化名)正上初中,其父长年在外务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多次到小夏家侵害小夏。小夏母亲知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胡某某共5次对小夏实施猥亵。

  公安机关以胡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移送审查起诉后,刘凤兰认为,猥亵和强奸行为比较接近,根据“一站式”取证时被害人的情况介绍,胡某某疑似有强奸行为,需进一步核实。

  办案检察官认真核对胡某某的供述,结合“一站式”调查取证的视频资料和全案证据,认定2020年3月20日晚上,胡某某在实施猥亵时欲与小夏发生性关系,因小夏强烈反抗未能得逞。

  2020年9月11日,开州区检察院对胡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强奸罪案提起公诉。10月27日,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早在2019年7月8日,二分院指导开州区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公安局等八部门出台《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在区妇幼保健院建立“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集侦查询问、提前介入、心理疏导、物证取证、身体检查、救助等于一体。公安机关接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后,实行侦查人员、检察官同步到场,在“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开展询问调查、证物提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等工作。

  据刘凤兰介绍,她提前介入办理胡某某一案时,被害人小夏一度出现心理障碍,无法进行有效陈述。根据开州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共同制定的《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心理辅导机制方案》,她立即联系区妇联,为被害人提供专业心理咨询及多次心理疏导,待被害人心情平复后再对其进行询问,获取有效陈述。取证完毕后,相关部门对小夏的心理健康辅导仍在跟进。

  据统计,2020年1月至今年3月,二分院辖区检察院“一站式”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4件,均实行一次、全面取证,避免二次伤害的同时,也为后续帮扶措施开展打下基础。

  帮教考察

  立体化保护少年儿童

  “我大一期间兼职了学校记者,前段时间还参加了学校演讲比赛。”2021年3月4日,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检察官任薪宇与被不起诉人小陈联系时,小陈说:“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小陈读高中时,父亲长年在外务工,平时都由母亲照看。2019年7月2日,17岁的小陈趁学校广播室无人,悄悄进入广播室将同学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盗走,后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经鉴定,小陈所盗手机价值3658元。被害人报案后,奉节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同年9月初,小陈考入一所职业学院。9月25日,该案移送至奉节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孩子已经考入高等院校,能挽救要尽量挽救,不要让她失去宝贵的求学机会。”任薪宇告诉记者,奉节县检察院查清事实后,于2019年10月23日对小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与小陈、社工签订协议,委托奉节县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小陈开展为期6个月的帮教考察。

  “一开始社工向我了解情况时我很紧张,后来聊天多了就放松了,慢慢愿意袒露心声了。”小陈说,通过法律知识学习、发案原因剖析、参加社会公益等10次帮教活动,她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每次帮教小陈都很配合,逐渐改正了错误观念,思想走上正轨。”社工杨帆说。2020年4月26日,奉节县检察院结合帮教考察情况,依法对小陈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年1月至今年3月,二分院针对盗窃、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诈骗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可能依法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的未成年人,指导辖区检察院注重调查评估,依法对58人附条件不起诉。同时,设置6个月到12个月帮教考察期,委托社会组织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劳动、公益、学习技能帮教。经过严格的帮教考察,检察机关对考察期满的5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

  为引导未成年人知法守法,二分院辖区检察官到偏远中小学、村社开展普法宣讲99场次,受众学生2.2万余人。同时,该院指导辖区基层院开展司法救助,向72人发放救助金131.8万元,实实在在帮到了困境中的未成年人。

  检察建议

  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2020年1月至今年3月,二分院辖区两级检察机关多次深入学校、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校园周边水域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对侵害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利益的违法或怠于履职行为,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城口是重庆最偏远的县,距离主城400公里,中小学留守儿童较多。2020年12月,城口县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部分中小学周边存在无证无照的流动食品摊贩,不仅违法占道经营,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12月16日,城口县检察院决定立案。当天,承办检察官刘淑平向二分院汇报了该案。经二分院审批,城口县检察院向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食品流动摊贩建立健全备案登记制度,不定期对校园周边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无证照流动食品摊贩进行整治。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与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教委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该局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加大食品安全治理力度,联动城乡建委、乡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引导划定区域外的食品摊贩进入划定区域经营,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校园食品安全的新格局。

  “我们初步划定5个区域,让以前那些流动食品摊贩在指定地点经营,现在情况就比较规范了。”今年3月8日,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前来回访的谭彦介绍。

  2019年5月至12月,为保障学生出行安全,二分院专门组织辖区基层院开展整治“黑校车”保障出行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万州、开州、忠县、城口、巫山、巫溪等6个区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推动行政部门对157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排查,新增4条农村公交线路,新投放客运车辆13辆,在5个区县实行错峰放学,切实解决了部分农村学校出行安全问题。

  “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官责无旁贷,永远在路上。”二分院检察长刘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