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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率先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

时间:2018-09-25  作者: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打破生态保护案件中的区域和行业限制,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在我市率先成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今后,辖区内所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都由这个办公室牵头办理。
    在开州区岳溪镇,有个双龙水库,是当地3万多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由于毗邻的万州区后山镇13家养殖场污染,水质安全受到影响。
    今年7月,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在调查取证后,向万州环保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环保部门出面关闭或搬迁污染源。目前,6家污染较重的养殖场已经关闭,其余养殖场也按要求建起了干粪池、沼气池、沉淀池等处理设施。
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民行处处长刘红艳介绍,万州区环保局接受检察建议后,积极进行了整改。检察建议的内容在行政机关的整改中得到了具体的落实。
    附近的村民说,现在整治好了,没有污染了,水也清亮了。
    事实上,发出检察建议并成功保护双龙水库,就是市二分院探索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的一次成功尝试。
据介绍,这个分院管辖的万州、开州、梁平等9个区县,均处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干流、支流横贯境内,总长度超过1600公里。
    以前,由于受限于行政区域划分,长江生态保护呈现一种碎片化状态,对于跨区域案件,区县检察机关办理较大。而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后,在分院和各区县检察院两个层级,都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一体化履行批捕、起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办理涉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市二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副主任廖祥勇表示,这种制度有利于检察机关集中力量和精力来办理生态环保方面的案件,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检察官的专业素养,提高办案的质量。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