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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特殊时期也接访

时间:2020-04-23  作者: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日报》(2020年4月22日  10版)“没想到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长还能来接访……”近日,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室,来访者田某感慨不已。
 
  田某是申诉人姜某的代理人。2016年底,姜某和同村杨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吵,进而打斗,姜某把杨某打伤。经鉴定,杨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后姜某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但其不服判决,向检察院提出申诉,否认杨某伤情是自己造成的。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案件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和程序正确,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那么,如何打开姜某的“心结”,想办法消除她在法律上的认识盲区,做好法理解释和心理疏导工作?为此,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子毅带队,专程到姜某家开展释法说理。
 
  今年3月26日,该院检察长刘晴亲自接访姜某的代理人田某。“到检察机关申诉,说明你们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我们也会严格依法办事。”接访伊始,刘晴认真听取并记录了田某的意见。
 
  “她们两家是邻里关系,我们现在的主要目的应当转变到修复社会关系上来。您作为姜某的代理人,又是她的亲属,这个问题还需要您发挥法律工作者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两个多小时的交流,刘晴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最终消除了田某的内心疑虑。
 
  “刘检察长,回去之后,我一定会做好姜某的息诉罢访工作,尽力平息她们的邻里矛盾。”田某说道。
 
  据悉,近年来,该院突出抓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坚持把司法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合法、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化解机制,确保服务群众水平提档升级。
 
  (本报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