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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梁平:川渝携手消除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隐患

时间:2022-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现在所有流程,都严格按规定开展,请你们放心。”12月12日,梁平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丁金联合多部门回访某涉案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工作人员热情地带领检察官查看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曾经的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隐患,在川渝两地检察机关联手推动下终于成功被化解。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与重庆市梁平区毗邻。2022年7月4日,梁平区检察院收到达川区检察院移送的关于梁平区某液化石油气配送点使用摩托车,超经营范围向达川区销售、运输液化石油气的线索。这引起丁金的重视,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展开调查。


“这种行为十分危险,可能危害沿途道路和群众安全。”经多次询问该配送点负责人凌某经营情况,查看其《燃气经营许可证》、销售台账等资料后,丁金最终确认凌某违规销售、运输液化石油气的事实,梁平区检察院于7月22日正式立案。


“除了超范围经营外,我们还发现凌某的销售记录不完整,没有将销售的液化气瓶情况全面真实地录入气瓶信息管理系统。”丁金介绍,凌某的“货源”是梁平区某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案发前最近一次采购发生于7月18日晚。为了进一步核实凌某液化石油气经营情况,丁金决定到该充装站实地走访。让人没想到的是,更多问题却由此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当晚进出充装站为凌某运输的居然是一辆普通微型货车,其不仅没有危险货物运输资格,且还是一辆“套牌车”!而该充装站却仍将液化石油气交付给了货车司机。

“凌某委托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车子不合格,但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未严格落实相关经营要求。”充装站工作人员交代,为避免被发现,货车司机装车后,往往用篷布遮盖后将液化石油气运走。

“液化石油气经营责任重大,安全监管容不得半点侥幸。”2022年8月,该院经审查后认为,凌某等人的行为虽然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但堵上安全漏洞刻不容缓,遂分别向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围绕调查发现的监管不到位问题,督促各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各部门迅即行动,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依法推动5家液化气充装站整合为3家充装企业,落实各液化气经营单位全面使用气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气瓶产权信息31992条,有效杜绝超期未检气瓶和“黑户瓶”流通;区市场监管局在行业内发布涉案主体违法行为通报,约谈重点气瓶经营单位,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区交通局强化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加强对液化气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宣传,引导相关用气、运气人员树牢安全理念。凌某、货车司机和涉案充装站分别被行政处罚。


“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梁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阳彬表示,10月20日,两地检察机关会签协作机制,双方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方面加强合作,切实在川渝两头拉紧安全生产“责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