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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更好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奉节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开展“珍爱渔水资源 守护长江生态”系列主题活动,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哪些鱼类不能随便在长江中放生,您清楚吗?”
“‘十年禁渔’相关规定您了解吗?”……
6月5日,奉节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滨河公园通过设置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各界代表宣读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现场答疑、发放《长江保护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中,检察官们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现场进行解读,讲解长江“十年禁渔”政策、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和增殖放流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
增殖放流,是保护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对于养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奉节县计划增殖放流大鲵、齐口裂腹鱼、中华倒刺耙等11个品种共计57万尾鱼苗。6月6日,奉节县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县七号桥滚装客船码头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活动中,各部门工作人员首先在江边放流了部分鱼苗,随后乘船到长江中心进行了放流。本次活动放流鲢鱼、黄鳙鱼、中华倒刺耙等鱼苗共计21万尾。
同日,奉节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共同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联席会议、协同联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六项内容。
“奉节河流众多,河网密布,渔业资源丰富,是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一环。”奉节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春光表示。下一步,奉节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探索推进以公益诉讼为主导、刑事检察为先导、民事行政为辅助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增强长江流域奉节段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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