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朱刚刚出去送货了,谢谢检察官一直以来对他的关心,他比以前懂事多了。”2022年1月20日,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检察官任薪宇正在对小朱进行回访,详细了解他的近况。从异地帮教到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再到持续帮教,任薪宇一直关注着小朱的改变,而现在的情况也让她倍感欣慰。
2020年9月5日,小朱和朋友来到奉节县。当天凌晨,他们发现某餐馆歇业后未关窗户,便通过朋友在外望风,小朱翻窗入室盗窃的方式,盗得现金90元。经查,他们当天用同样的方式,盗窃4次,涉案金额3000余元。
9月6日,小朱在奉节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4日,小朱涉嫌盗窃罪一案被移送奉节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真的感到非常后悔,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在讯问过程中,小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办检察官认为,小朱系未成年人,且具有坦白、取得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检察官对其进行了社会调查,了解到其家庭、所在社区具备监管能力。2020年12月21日,检察机关对小朱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由小朱常住地开州区的社工组织对其开展帮教考察,并由开州区检察院协助对其监督。
然而,2021年4月,小朱考察行将届满时,开州区公安局又发现了他之前涉嫌盗窃的其他犯罪事实,并将该案移送开州区检察院。开州区检察院立即向奉节县检察院通报犯罪情况,并将该案进行移送办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发现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我们要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月11日,奉节县检察院再次对小朱涉嫌盗窃罪一案进行审查起诉。
案件再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任薪宇仔细审查案件资料、详细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基本确定案件事实、没有发现其他被隐瞒的犯罪情况后,检察官却有更进一步的思考——是“一诉了之”还是“持续帮教”?
“如果我们停止帮教,直接起诉,在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放弃了让一名失足少年更好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理念,让任薪宇决定再试一次。
为此,任薪宇再次向开州区检察院了解小朱在帮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在得到小朱积极参加社工活动、与父母关系改善、日常表现良好的改变后,任薪宇调整思路,将附条件不起诉后的定期帮教模式,变更为贯穿审查起诉、法庭审理、刑罚执行结束后的多阶段持续性帮教。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通过亲情会见,让小朱父母多次与他进行交流。“孩子,你一定要跟检察官说实话,要反思自己的错误呀!”父母的话缓解了小朱被撤销不起诉决定后产生的对抗情绪,促使他真诚悔罪。同时,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法治训诫,让小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1年5月25日,在庭审现场,检察官联合审判员、辩护人及家长对小朱进行训诫和法庭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法律、杜绝不良习气、树立正确价值观。"我一定积极改造,不辜负你们的期望。"小朱流下悔恨的泪水并表示不上诉。
小朱服刑结束后,检察官来到小朱家开展回访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孩子的错误也反映出家庭教育失位,你们要多引导孩子。” 检察官通过分析未成年犯罪的成因,引导其父母正确履行监护教育职责。
之后半年多的时间里,检察官也始终保持与小朱及其父母的联系,多次与小朱交心谈心,鼓励他要树立目标、脚踏实地,并定期回访小朱生活状态,评估持续帮教效果。
“现在小朱跟随其父亲在当地经营个体生意,且自身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亲子关系有了明显改善,已回归正常生活。”在回访记录最后,任薪宇写下这段话。该案也因办案效果突出,入选重庆检察机关2021年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帮教拓展到整个诉讼过程中,是我们进行的有益探索。”任薪宇表示,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一体化办理模式下,奉节县检察院根据涉案未成年人认罪认罚表现情况,及时转换帮教思路、调整帮教方案、整合帮教资源,通过异地帮教、跟踪帮教、持续回访等方式,深化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效果。2021年以来,该院对23名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成功帮助他们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