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主要职责如下: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属政法机关,内设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办公室、政治部8个内设机构,派驻检察室2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587.59万元,支出总计2,587.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57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17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8.57万元,占99.96%;其他收入1万元,占0.0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02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56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其中:基本支出2,353.73万元,占91.9%;项目支出208.91万元,占8.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3万元,增长211.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本年的购车计划未实施,经费结转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6.5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79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68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办案业务经费24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薪酬保障经费15.45万元;二是追加安排了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开支12.34万元;三是追加安排了目标绩效奖和健康修养费等人员经费以及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6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75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办案业务经费24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薪酬保障经费15.45万元;二是追加安排了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开支12.34万元;三是追加安排了目标绩效奖和健康修养费等人员经费以及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3万元,增长211.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今年的购车计划未实施,经费结转下年。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属于国家赔偿金,年初没有预算,发生国家赔偿时由财政追加安排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2,152.97万元,占8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71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办案业务经费24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薪酬保障经费15.45万元;二是追加安排了目标绩效奖和健康修养费等人员经费以及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
(3)教育支出4.10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9.92万元,占9.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1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比例下调。
(5)卫生健康支出88.61万元,占3.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住房保障支出82.19万元,占3.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63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2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1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的公用经费开支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7万元,下降5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64万元,下降46.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今年的购车计划未实施,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1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34万元,下降100.0%。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今年预算内的购车计划未实施,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检察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6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规范车辆加油、维修、保险等开支,公车运行成本得到进一步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3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公益诉讼等案件办理多,公车使用率高,公务用车运行开支总体略有上涨。
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市内其他区县检察院到本单位交流工作,接受上级单位来院检查视察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万元,下降74.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接待费开支得到进一步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较上年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2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4.5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1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的各项机关运行经费开支的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召开了会议,产生了会议费开支,上年没发生此项开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6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为提升各业务条线办案履职能力,本年上级单位及本单位组织的培训增多,所以此项开支较上年增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296.2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姣,13657631338 |
||||
主管部门 |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 |
预算单位 |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到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103.5 |
124.5 |
124.5 |
100% |
|
||
其中:市级支出 |
34 |
55 |
55 |
/ |
|||
补助区县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各办案部门所需各项经费,如对公安等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未检科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查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引导教育等工作的开支。 |
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各项检察事业稳定有序开展,很好的保障了办案所需经费。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办理各项案件 |
件 |
800 |
1000 |
|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 |
|
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办案业务费的既定目标基本实现,很好的保障了本单位各相关业务的开展。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5万元,执行数为1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了各办案部门所需各项经费,如对公安等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未检科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查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引导教育等工作的开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绩效指标设置比较单一,缺乏多角度多维度的评价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更加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以更好的发挥绩效指标在衡量预算执行效果中的作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65167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