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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3日在奉节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庞伟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1239”发展思路和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迈出新步伐。先后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重庆五一劳动奖状、重庆市模范职工之家等10项集体荣誉,干警个人获23人次市县级表彰,2022年目标考核位居全市先进行列。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609件,同比上升9.6%。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56件221人,审查起诉案件543件750人,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58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办理刑事执行、控告申诉等其他监督案件499件。
一、全力以赴保平安,维护安全稳定迈出新步伐
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钟某、敖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被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1名干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严厉惩治故意杀人、涉枪涉爆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捕102件130人,起诉326件435人,全力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经营等危害经济秩序犯罪,起诉4件8人,涉案金额9261万元,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与县监委会签《关于建立工作配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向某受贿、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202万元、段某挪用公款2200万元,均被依法提起公诉。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与县监委、县公安局、人民银行奉节支行等单位加强协作,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与县税务局建立“检察+税务”协作机制,助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积极参与化解县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治重化积”2件,对寻衅滋事的违法信访人依法提起公诉。依法保障防疫秩序,联合印发处置涉疫违规违法行为的通告共同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双轨并进”,借助智慧检务平台“云提讯”272人次、“云监督”76件次,确保履职办案“不打烊”、公平正义“不缺席”。
突出守护网络安全。积极推进网络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全民反诈”“断卡”等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件4人,起诉为犯罪分子非法提供电话卡、银行卡等帮助犯罪案件21件35人,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8.05亿元。纳某等10人利用“网络问诊”诈骗3000多人被批准逮捕。深入推进“净网2022”专项行动,重拳出击网络“黄赌毒枪”犯罪,批捕16件29人、起诉8件36人,有效遏制网络犯罪蔓延势头,守护清朗网络环境。陈某等15人利用网络软件开设赌场分别被提起公诉,有效整治藏在手机里的“赌桌”。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91人、不起诉233人,对自愿认罪认罚的6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从轻的量刑建议,认罪服判率达95.8%。用心用情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10件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确保诉有人管、事有人办,7件刑事申诉首次信访案件全部化解。注重溯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4件,办好“小案件”促进“大治理”。提出全市首份寄递安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行业监管。强化普法宣传,开展“莎姐一线讲法”等活动47场次,推动良法善治。
二、能动履职促发展,服务中心大局迈出新步伐
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7件17人。肖某等人销售假冒红牛饮料4200万元被依法提起公诉。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设立驻生态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在8家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县脐橙产业协会入选市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县检察院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与县农业农村委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在石岗乡设立全市首个公益诉讼乡村振兴检察服务站,办理“三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件,挽回耕地15.26亩、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6900余吨、整治违法排污养殖场12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办理“三农领域”刑事案件10件15人。郭某以购买奉节脐橙等农产品为由诈骗15家农户14.03万元,经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落实乡村振兴结对帮扶责任,选派6名干警到石岗乡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54名干警帮扶乡村振兴户220户,协调解决资金41万元。
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持续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与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长江生态检察官综合履职,通过“刑事+公益”一案双查,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1件56人,立案船舶污染、污水直排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件。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县河长办、林长办移送案件线索69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毁林地、水域32.54亩。与县河长办协同督促相关部门有效整治茨竹沟被非法采砂及违规倾倒问题,取得较好成果。打造“专业化办案+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保护闭环,督促违法行为人增殖放流鱼苗4万余尾、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1.61万元,让环境破坏者成为生态修复者。
三、牢记宗旨护民生,推动司法为民迈出新步伐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坚持“如我在诉”办案理念,加大对老年人、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扎实开展惩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惩诈骗老年人“血汗钱”“养老钱”等犯罪,批捕3件16人,起诉3件3人。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整治辖区9家养老机构73个突出问题,确保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帮助34户村民讨回土地流转金12万元。坚持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件,发放救助金21.3万元,为困难当事人送去法治温暖。
回应群众美好生活向往。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聚焦舌尖上的安全,部署开展“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强化县域272家小作坊监督管理,规范“小作坊”守护“大安全”。聚焦脚底下的安全,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改窨井盖破损、凹凸等问题205处,严防窨井“吃人”。聚焦安全生产,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督促10家液化石油气行业站点规范经营,推动6个乡镇街道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办理的督促整改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助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开展城市“牛皮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清理小广告1310处,查处违法张贴行为597起。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耕细作“莎姐”品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人,综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4人,办理支持撤销监护权案件2件,制发“督促监护令”23件,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李某某综合司法保护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对涉罪未成年人保护不袒护、宽容不纵容,批捕6人、起诉13人,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6人,朱某某附条件不起诉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致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与7家单位会签《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及法治教育工作协作机制》,与县妇联挂牌“妇联+检察”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以检察监督促进提升“六大保护”整体质效。开展“莎姐”普法进校园,讲法治课15场次,《一个校园被欺凌者的黑与白》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普法网课二等奖,1名干警获市级“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
四、深耕主业强监督,守护公平正义迈出新步伐
刑事检察不断强化。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与县公安局共同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依法办理“两项监督”案件6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8件,追捕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16条。扎实做好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1件,1件已发回重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不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监管违法55件,纠正财产刑、强制医疗执行不当等案件29件,办理的在矫船员外出违反监管规定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坚持强化监督与化解矛盾并重,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提请抗诉并获支持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均获采纳。受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均获采纳。办理的王某群民间借贷纠纷审判程序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6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均获采纳。对5件不支持监督案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持续深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件,让打“假官司”的吃上“真官司”。
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受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件,提出程序监督类检察建议6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均获采纳。受理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均获采纳。与县规资局持续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专项活动,办理案件2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上门听证、释法说理,成功化解谭某因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诉讼纠纷。对虚假婚姻登记开展专项监督,仅用17天解决困扰高某17年虚假婚姻登记问题。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发力。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聚焦“4+9+N”办案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3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开展诉前磋商22件,督促职能部门追回生育保险金341.88万元、税金12.25万元、医疗保障金1.58万元,推动文峰塔、下园门等古迹得到及时修复完善,办理的督促保护医保基金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推进落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19件,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2件。
五、固本夯基重自强,锻造过硬队伍迈出新步伐
抓牢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干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29次。加强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打造“双融双促·培优争先”党建特色品牌,形成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良好格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彻底干净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净化政治生态、筑牢政治忠诚。
抓实专业素能建设。深化落实五年人才培养计划,出台年轻干警教育培养实施细则,搭建干警异地互派锻炼、内部轮岗交流等人才培养平台,8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3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专业团队,2名干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强化岗位练兵,扎实开展庭审论辩、模拟法庭等活动16场次,12名干警在上级检察机关各类竞赛中获奖。发挥“西南政法大学教学实践基地”作用,联合申报并完成检察重大课题3个,发表调研文章4篇,打通理论与实践壁垒。聘请1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促进专业水平提升。注重大数据赋能,结合检察办案和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搬迁,一体谋划推进数字检察。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全县干部执行力作风建设年要求,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设置360项正面清单、79项负面清单,激励引导检察官尽职履责。以市检察院政治督察为契机,持续深化“以案四说”,推深做实“以案四改”。紧盯司法办案、制度执行、检风检纪等重点环节,开展检务督查33次,谈话提醒92人次,上廉政党课4次,全院干警持续保持违法违纪“零记录”。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持“有问必录”,让检察人员守住底线。
六、接受监督促公开,推动阳光检务迈出新步伐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自觉,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6次,提请任免检察人员4人。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院领导面对面联络市人大代表17人次,对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逐条梳理、认真落实、全部回复。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9人次,主动接受监督、赢得支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4次,邀请政协委员走进检察、建言献策、帮助工作27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企业家代表等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检察办案等活动56人次,真诚接受监督、听取意见、优化履职。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聘请28名专业人士建立听证员库,办理检察听证案件43件,增加检察办案透明度。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发布案件信息737条。真诚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在各类媒体刊物发表稿件103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稿件51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县司法局签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实现律师参与率100%,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凝心聚力、踔厉奋发,护平安、守公正、助发展、战疫情,奋力服务保障奉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质效与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法律监督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尤其是公益诉讼检察还需提质增效;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务实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更大力度、更大改变、更好效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实践中展现奉节检察新作为,努力为开创“兴业兴城,强县富民”崭新局面提供更坚实的检察保障。
一、更高站位维护社会稳定,奋进平安奉节新征程。积极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严厉惩治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助推更高质效依法治网。以更高敏锐、警醒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涉“两卡”交易等犯罪。加强和创新诉源治理,推动“莎姐”普法走深走实,认真解决群众信访诉求,以法治力量向疏导端用力。深化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协作,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
二、更大力度促进经济发展,奋进服务大局新征程。深化创新能动履职,努力营造更优市场经济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进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加强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加大反洗钱力度,加强追赃挽损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深化川渝检察协作。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推进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
三、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奋进司法为民新征程。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更大力度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残疾人司法保护、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惩治养老诈骗。进一步做好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狠抓最高检制发的金融监管、窨井管理、寄递安全、安全生产等检察建议,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更实的幸福感、安全感。
四、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奋进守护公正新征程。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建设,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精准性,推动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落实“4+9”法定领域职责,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理论研究。大力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统筹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
五、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奋进人才强检新征程。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双融双促·培优争先”党建品牌建设,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相融合。更好实施新时代人才培养规划,完善业务培训机制,持续推进同堂培训等举措,提升过硬监督能力。健全监督办案管理指标体系,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坚持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夯实库区检察业务行稳致远的根基。更大力度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行者方致远,奋进正当时。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的赶考路上,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改进工作,埋头苦干、奋勇前进,追求极致、争当示范,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新篇章,努力为全县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2022年县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数据
2 022年县检察院办理逮捕案件数据情况
注:上一年未审结数+今年受理审查逮捕数=逮捕+不捕+其他处理情形+今年未审结数
2 022年县检察院办理逮捕案件数据情况
注:上一年未审结数+今年受理审查逮捕数=逮捕+不捕+其他处理情形+今年未审结数
2022年县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数据情况
注:上一年未审结数+今年受理审查起诉数=起诉+不诉+其他处理情形+今年未审结数
2022年县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数据情况
注 :上一年未审结数+今年受理审查起诉数=起诉+不诉+其他处理情形+今年未审结数附件2
检察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群众信访案件中,要做到对群众信访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在3个月内进行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
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首次信访案件、首次控告申诉案件,要由院领导进行接访处理,对矛盾纠纷包案就地化解,减少信访人“讼累”。
寄递安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21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情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该检察建议称为“七号检察建议”。2022年初,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邮政管理局召开寄递渠道安全工作座谈会,并针对奉节县寄递渠道存在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安全监管,堵塞治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2021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部署开展专项行动。2022年,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通过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检察服务。
长江生态检察官:2018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开始探索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整合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一体化的优势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探索完善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被市委确定为重大改革项目。7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下发文件在全市推广,开始形成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崭新司法体系。县检察院在8月成立长江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开长江保护工作。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2022年2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部署推进。3月,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挂牌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并签署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两项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对侦查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虚假婚姻登记专项监督: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检察院结合奉节实际,部署开展虚假婚姻登记专项监督,与县民政局、县法院等联合推动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类“存量”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双融双促·培优争先”党建特色品牌: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面链接党建、队建、业务等要素和资源,释放“1+1>2”聚合效应,县检察院开展“双融双促·培优争先”党建品牌建设工作。“双融”即党建与队伍建设融合、与业务建设融合,“双促”即党建引领促队伍素能提升、促工作质量提升;“培优”即培育优秀检察队伍,“争先”即争创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通过“党建+队建”“党建+业务”,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特色党建品牌、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促进业务质量提升。
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2022年4月,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县检察院聘请1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通过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听证员库:2022年4月,为深化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听证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县检察院聘请人大、政协等机关同志、各行业专业人士共28名担任听证员,建立听证员库。通过听证员参与检察听证,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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