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报告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时间:2022-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6日在奉节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庞伟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奉节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体现在履职尽责上,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各项措施,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184件,与上个五年相比上升12.9%。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403件1921人,审查起诉案件2682件3519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97件,公益诉讼案件179件,信访申诉案件523件。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服务大局答好发展答卷

保一方稳定、守一方平安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五年来,我们以更高站位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全力护航奉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涉邪教组织犯罪14人、起诉或移送起诉14人,打掉“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4个。严惩故意杀人、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50件59人、起诉193件225人。突出惩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犯罪,批捕501件594人、起诉900件1129人,依法办理了黄某等人开设赌场牟利200余万元、赵某跨境运输毒品3.49千克、张某入户抢劫等重大案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批捕15人、起诉22人,涉案金额2.17亿元。唐某等人以“理财返息”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900万元,导致300余名群众遭受损失,被依法提起公诉。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依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33人,配合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移送问题线索6个。以金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危害乡里,被依法提起公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追加起诉涉恶犯罪14人,对不构成涉黑涉恶犯罪的不认定7人。推进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件,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检察长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举报线索管理、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配套机制,依法办准办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精准服务脱贫攻坚。打好法治扶贫组合拳,紧盯扶贫领域“微腐败”,批捕4件9人,起诉9件13人,确保扶贫资金走好“最后一公里”。对彭某贪污扶贫资金13.86万元、吴某挪用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6.55万元等案件依法提起公诉。严厉打击侵害贫困户合法权益犯罪,批捕3件3人,起诉4件5人。对盗窃贫困户“致富羊”的姜某依法提起公诉。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深化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选派9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协调扶贫资金1400万元,落实扶贫项目7个,全体干警结对帮扶258户贫困户如期脱贫。

用力守护绿水青山。积极履职为美丽奉节添彩,扎实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推行“刑事+公益”一案双查,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人,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3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8件,协助起诉15件。2021年对履行污水直排监管职责不到位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挂牌驻河长办、林长办检察联络室,多方联动、共治共保。与县河长办协同督促相关部门有效整治草堂河道被违规倾倒11余万立方米工程渣土问题。构建“专业化办案+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保护模式,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损毁林地780余亩、被污染水域面积200余亩、被占用河道13公里,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380余吨,督促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养殖场11家。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公正司法、平等保护是民营企业最有安全感的“定心丸”。扎实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93件。严厉打击妨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拦路虎”,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2人。宋某等9人侵占民营企业资产90万元被依法提起公诉。落实涉民营企业案件“三个一律”要求,对涉案“三类人员”保护不袒护,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某中药材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易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清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6件。黄某隐匿会计凭证案“挂案”逾十年得到有效清理,切实为企业解除诉累、卸下包袱。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司法反腐不松劲,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9件40人,累计涉案金额2896万元。蒲某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350万元、罗某挪用资金587.33万元、陈某受贿78.13万元等案件,依法起诉后均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全覆盖,监检配合更加有力,衔接更加顺畅。

助力抓好疫情防控。全力推进依法战疫,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批捕2件2人,起诉2件2人,仅用4天时间快捕快诉全县首例口罩诈骗案。通过加强案例宣传引导群众、震慑犯罪,推动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借助智慧检务为“零接触”办案赋能,开展“云提讯”176人次、“云公诉”121件次、“云监督”583件次,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办案不断档、公平正义不迟到。积极响应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体干警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筑牢奉节“防疫屏障”。

二、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以为民司法答好民生答卷

民心所盼,初心所在。五年来,我们以更实举措聚焦办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惩治电信网络犯罪。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断卡”等专项行动,批捕40人、起诉47人,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达8.05亿元,全力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坚持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批捕123人、起诉238人。梁某等40人电信诈骗2000余人,蒋某等7人帮助网络犯罪团伙转移资金7727万元,被依法提起公诉。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瞄准“餐桌上的污染”“药品中的风险”,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立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提起诉讼2件。对售卖假药的邓某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获胜诉,邓某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针对辖区“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商家缺少资质、眼镜商违规销售“美瞳”等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有效整治。

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始终关注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坚决惩治恶意欠薪,为讨薪农民工维权撑腰,支持起诉191件,帮助追回“血汗钱”171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4件,发放救助金29.3万元,帮助34个家庭渡过难关。王某积攒多年的5.16万元养老钱被盗,生活困难、几次轻生,通过司法办案帮助挽回损失,又主动进行司法救助,帮助老人重拾生活希望。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对523件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结果答复“两个100%”,用真情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扎实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活动,院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化解,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6件重复信访案件全部依法办结。陈某重复信访三十余年,通过院领导包案化解,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信访化解典型案例。将公开听证作为检察环节回应民意、定分止争的重要举措,办理公开听证案件18件,促成当事人和解14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托“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批捕73件86人、起诉89件115人。加强与县教委、县妇联等相关部门协作,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全县教职员工入职涉罪信息查询10579人次,管住伸向孩子的“黑手”。建立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机制,开展心理救助21人,司法救助27人,发放救助金26.3万元。会同县公安局、县妇幼保健院共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防止“二次伤害”。对依法不起诉的49名未成年人精准帮教矫治,47人顺利回归社会,10人考上大学。学生彭某涉嫌盗窃罪,依法附条件不起诉后精准帮教,助其完成学业,并光荣入党。2021年,“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擦亮“莎姐”普法品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依托“莎姐”普法品牌把每一次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开展“普法开学季”“‘莎姐’百校行”等活动77场次,院领导、未检检察官担任1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学生讲法治课。开展普法“七进”活动144场次,赠阅普法资料5万余份,让普法服务走近群众身边。推进线上普法,在门户网站设置“以案析法”栏目,发布普法案例23个,通过新媒体平台投放普法视频18个,为普法宣传插上网络翅膀。

三、坚定守护公平正义,以忠诚履职答好监督答卷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五年来,我们以更优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坚持客观公正立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批捕909件1163人,起诉2025件2636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758人、不起诉603人。持续强化“两项监督”,依法立案监督169件,监督纠正刑事侦查等违法情形158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89件次,提出刑事抗诉7件。冉某贩卖毒品经监督立案,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前移监督关口,强化监督质效。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31人。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211件,监督纠正财产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案件87件,坚决杜绝“纸面服刑”。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提出纠正意见9件,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推行“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案-件比”由1.64降为1.14,努力推动每一起案件在检察环节一次性优质办结。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总体适用率95.53%,量刑建议采纳率96.87%,一审服判率94.31%,切实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民事检察不断做强。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受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73件,提请抗诉18件获再审改判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获采纳6件。邱某申请监督案获再审改判,解决了邱某申诉13年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受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72件,提出检察建议70件均获采纳。办理王某民间借贷纠纷审判程序监督案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1件,提出检察建议48件均获采纳,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审查涉嫌虚假诉讼案件28件,涉案金额2337万元,亮剑“假官司”。对未支持监督的38件案件申诉人,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5件,提出程序监督类检察建议19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件均获采纳。何某行政赔偿监督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解决行政不规范问题,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努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功化解熊某不服政府信息公开案,推动案结事了政和。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3件均获采纳。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共守耕地保护红线。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使命,在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基础上,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7件。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开展诉前磋商4件,督促职能部门收回欠缴城市建设配套费6663.2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4092万元;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违规多领冒领养老金专项整治工作,追回多领冒领养老金1311.65万元。办理的督促保护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新领域典型案例。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公益诉讼检察健康发展给予有力监督支持。不断汇聚公益保护合力,与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个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推行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公开选聘公益诉讼观察员47名,拓展监督渠道。

四、不断深化强基建设,以改革创新答好自强答卷

打铁还需自身硬。五年来,我们以更严要求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检察队伍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157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举办读书班等深入学习362场次。注重学习成果转化,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台17项便民利民措施,办好了137件民生实事。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纠治顽瘴痼疾,完成94个问题整改,健全完善15个制度机制,检察队伍得到纯洁净化。坚决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把稳检察工作发展“定盘星”。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人员分类管理,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严格落实院领导办案工作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269件。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侦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及案件交接工作,划转编制20个,转隶19人。扎实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2个精减至8个,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

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大力实施人才培养计划,17名干警获市县级表彰,15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25名干警在市县级比赛中获奖。2名干警获评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创业务竞赛历史最好成绩。不断加大岗位练兵力度,开展结对传帮带、奉检讲坛、庭审辩论等活动94场次,“读讲论赛”岗位练兵机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首批岗位练兵优秀品牌。积极打造检察文化阵地,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积极推进检校共建,2021年成功挂牌西南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干警个人重大事项向党组、纪检组报告制度,强化8小时外风险防控。深化“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开展警示教育54场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醒谈话89人次,常敲警钟、防微杜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堤坝”。持续发力整治“四风”,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11个。近年来检察干警持续保持违法违纪“零记录”。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以阳光司法答好公正答卷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五年来,我们以更强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强化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14次,认真落实各项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院领导面对面联络市人大代表162人次,组织开展辖区市人大代表交叉视察活动7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51人次,推动检察工作获得代表监督、赢得代表支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通报半年及年度工作情况10次,加强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邀请政协委员走进检察、建言献策、帮助工作143人次,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在委员的真知灼见中整改问题、优化履职。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企业家代表等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96人次,组织参加公开听证、征求意见座谈会76次,让检察工作在社会各界“零距离”监督中更加规范。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优化律师会见、诉讼信息推送等服务,办理服务律师事项756人次。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2021年提供律师互联网阅卷服务53次,推动律师阅卷“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在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693条、法律文书2276份、重大案件信息13条。加强与媒体互动,讲好检察故事,接受舆论监督,在各类媒体刊物发表稿件437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发表76篇。连续五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质效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法律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与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发展规划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为我们描绘了今后一个时期奉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宏伟蓝图,做好检察服务保障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聚焦“兴业兴城,强县富民”目标,围绕“1239”发展思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落实“党建抓细抓长,案件办准办好,队伍带精带强,工作做实做稳”工作举措,团结实干,争创一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创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以更优质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奋力谱写政治建检新篇章。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奋力谱写服务大局新篇章。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奉节建设。主动对接中心工作,加强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奋力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人民群众检察满意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惩危害食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抓好“莎姐”普法工作。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是坚持依法监督,奋力谱写维护公正新篇章。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开展好“两项监督”、适用认罪认罚、强化监检衔接、降低“案-件比”、加强律师执业保障等工作,提升办案质效。畅通民事诉讼监督受理渠道,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规范办案提升质效。打造“外脑”智库,借助社会力量提升办案能力。

五是坚持强基导向,奋力谱写忠诚履职新篇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运行更加公开透明。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检察队伍人才发展规划,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注重人才储备,优化人员结构。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围绕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市检察院48条任务清单以及县委安排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推动“兴业兴城,强县富民”目标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稳定要持续用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全民反诈”“断卡”专项行动。深度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反洗钱工作,争取实现办案突破。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要更加有力。开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努力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案件办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根据市检察院部署,试点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

三是聚焦司法为民,彰显法治温度促进社会治理要精准发力。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两个100%,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加强支持起诉力度,依法适用司法救助。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以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依托“莎姐”普法平台加大乡村一线普法力度,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要凝心聚力。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推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实践协作,发挥“读讲论赛”练兵品牌作用,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

五是聚焦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规范司法要继续努力。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和改进工作。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监督意见,强化沟通反馈。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加强内外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确保依法规范履职。

各位代表,乘风破浪开新篇,扬帆起航正当时。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砥砺奋进,接续奋斗,全面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奉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持续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1

2022县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数据


2022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数据情况

注:上一年未审结数+年受理审查逮捕数=逮捕+不捕+其他处理情形+今年未审结数


年县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数据情况

注:上一年未审结数+年受理审查逮捕数=逮捕+不捕+其他处理情形+今年未审结数


年县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数据情况

注:上一年未审结数+年受理审查起诉数=起诉+不诉+其他处理情形+今年未审结数



年县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数据情况

注:上一年未审结数+今年受理审查起诉数=起诉+不诉+其他处理情形+今年未审结数

附件2

检察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615日,中共中央以中发28号文件印发,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意见。20211025日,市委结合重庆实际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渝委发〔202124号),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27条具体措施。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诉前磋商:指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一种监督方式。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通过圆桌会议等方式,与相关行政机关平等磋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增进理解、达成共

识,共同解决公益被侵害问题。

三个一律:指在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中,要求审慎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对涉企案件一律做特殊标识,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一律由院领导把关、审批。

涉案三类人员指涉案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含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含技术骨干)。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19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群众信访案件中,要做到对群众信访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在3个月内进行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2020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要求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其行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报案或举报的制度。202161日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该制度进行立法确认。

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201911月,县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县妇幼保健院共同建立的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权利告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和其他救助于一体的专门办案工作场所。

两项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对侦查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莎姐普法品牌: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通过发展逐渐成为具有重庆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

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整治行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为了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整治行动,对1990年以来本辖区内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违法情形全面整治。

-件比: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件比数越低,说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件比的最理想的状态是1:1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时,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紧盯严重损害公民实体权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重点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检察监督手段与公开听证、心理疏导等方式,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发挥好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做好监督纠正及服判息诉工作。

三个规定:2015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9月,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简称三个规定

试点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202110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在部分省区市试点推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方案》,确定重庆作为试点直辖市,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选定奉节等8个区县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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