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6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督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督察)。巡察(督察)组全面客观评价了我院党组贯彻落实县委、市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工作情况和检察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指出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存在的问题
1.召开党组会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会前充分酝酿,会前提前收集议题,原则上每半月召开1次。科学安排会议时间,建立党组会议召开台账,党组会议议题讨论充分、决策效率提高。
2.落实审计整改有差距
整改情况:组织院领导学习《中华民族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监理公司再次进行约谈,提出批评意见,按合同的规定赔付违约金。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有欠缺
3.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有不足
整改情况:坚持深度融入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协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检察职能一体化,发挥各部门、各条线职能优势,积极开展预警、预测、预防,以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发出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均已收到整改回复。
4.护航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涉企案件严格做到一律做特殊标识,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一律由院领导把关、审批。二是积极开展“城口老腊肉”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已经促成城万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两地地理标识产品协作保护机制。与本县相关行政机关建成包括城口老腊肉地理标识产品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2024年全年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
5.服务乡村振兴有不足
整改情况:建立检察官走访台账,2024年员额检察官均完成走访工作。完成检察官联系乡镇调整,制定《一乡一检察官工作考核细则》,并上报县委政法委。
6.刑事检察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刑事案件质效管理。二是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监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整改回复率100%。三是对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案件,责令承办人进行自查,后由部门评查,形成评查报告并整改完成。
7.民事检察短板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法院调阅近千件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进行线索挖掘;重视民事检察宣传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加强横向联动,与县法院积极沟通联系各项工作。
8.做实行政检察有差距
整改情况:通过调阅案卷、加强走访等方式提升建议针对性,及时与法院沟通建议回复工作,确保取得实效。2024年发出的行政审违、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行政非诉执行类案检察建议,均获得回复并采纳。
9.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性精准性不够
整改情况:组织公益诉讼条线开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集中学习、讨论。对有问题的案件进行评查整改,完善相关《初步调查报告》《调查终结报告》。对相关监督管理案进行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跟进监督,已整改完毕。
10.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深入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法治干预工作,相关工作已向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专报,工作情况被市委政法委专刊转发。2024年完成春秋两季“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
11.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100%。严格保障律师、当事人权利,对负责12309干警组织学习,规范网上办理,避免出现超时现象,实现律师互联网阅卷按时全覆盖。
12.维护司法办案严肃性权威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撤案、终结案件等违法行为。二是举一反三,刑检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了近三年上级院关于规范案件办理的相关文件规定,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制定对不捕不诉、监督工作以及法律文书部门评查方案,已完成交叉评查并形成评查报告,相关问题已经整改。
13.推动高质效办案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考核考评,对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实行扣分制,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二是督促业务部室进一步严格落实数据质量检查“日清周结”制度,加强对数据质量问题案件的检查,不断提高业务数据准确率。
14.盘活闲置资产低效
整改情况:把高观检察室纳入盘活对象,聘请公司开展资产价值评估,有序推进协议转让工作。
1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研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及时修订班子分工文件。严格执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对检察内网栏目进行重新清理,取消低效、无实际用途的栏目,必要栏目及时更新内容。
(三)强化监督管理不足,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效果不够好
16.党组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时研究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及主体责任清单,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提醒干部职工以案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瞻仰苏维埃政权纪念碑,参观大巴山星火陈列馆。
17.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短板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点事项。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再学习再领会,准确把握谈心谈话对象、原则、方式及内容,全覆盖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工作。
18.履行监督责任有落差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2024年新选拔任用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强化廉政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提醒干部职工以案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1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落差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
20.落实“三个规定”有温差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零报告人员培训会,深入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把准填报要求和重点,做到逢问必填、准确填报。坚持进行月提醒制度,提醒干警对不实“零报告”、凑数填报、填报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整改。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有差距
21.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对本院《党组议事规则》再学习再领会,重申“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程序规定,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大额资金支出费用需经集体研究。
22.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相关文件及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抓好贯彻落实。明确必须报告和按时报告的重大事项,确定落实办公室为正式书面报告审核部门,及时规范报送。
23.院领导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检委会组织学习司法责任制相关文件、《重庆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理案件指导意见》。严格把握领导办案范围,明确领导办案范围一般为社会高度关注、在本辖区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发送检察建议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的案件。
24.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包括回避制度在内的选人用人业务规定及文件,深入学习研究,积极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请示,确认每个步骤的正确和到位,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按照流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5.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2024年三、四季度集中学习会,提高检委会召开频次,充分发挥检委会业务决策职能,强化对所管辖案件的审议,实现检委会集体决策覆盖所有本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26.抓新时代党的建设有不足
整改情况:对各支部会议记录进行规范性整改、补正。开展党务干部学习班,对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委员进行“充电提能”,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27.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
整改情况: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会议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领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站位。
28.党员队伍建设有瑕疵
整改情况:对入党程序瑕疵问题按规定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学习班,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及党员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